回覆列表
  • 1 # 大輝說

    不會的!

    原則上來說,人死後銀行裡的錢就變成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是需要去公證處公證,不然就算把死者抬到銀行門口銀行也是可以不支付的,之所以很多儲戶死亡後存款無法取出,就是在手續上出了問題,第一種情況是親人剛去世,如果你知道已故者密碼,有卡或者存摺,而且也知道銀行的資產,只要帶著存款人的卡或存摺、身份證、死亡證明、公證書、領取人身份證去銀行取款就可以了。

    第二種情況是銀行卡或存摺已經損壞,丟失,或者不知道密碼,這種情況是最多人遇到的,也是最麻煩的,如果死者生前已經立下遺囑,指定遺產由誰繼承,那繼承人拿著遺囑和他自己的身份證到銀行取款就可以了,但是遺囑一定要先到公證部門公證以後才有法律效力。

    死者生前如果沒有立下遺囑,我們需要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他們先出一份公證書,根據繼承法和繼承人的意見分配遺產,公證費一般按繼承遺產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遺產收取的比例也不一樣,最低200元一筆。

  • 2 # CPA備考渣

    不是。按照法律法規繼承,有遺囑遵從遺囑,無遺囑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繼承人帶相關證件去銀行支取(如:死亡證明)

  • 3 # 匠心財經創作者

    本山大叔曾經說過一句話:

    人的這一輩子,最大的悲哀就是人還活著,但是卻沒有錢。

    但是最大的遺憾就是人已經死了,但是錢卻沒花完。

    很多人說人死了,可以把錢留給自己孩子或者親人,也就是立下遺囑。但是如果是意想不到的意外引起的死亡呢?而且是你已經死亡了,但是家屬們還不知道你存的有這筆錢,又該怎麼辦呢?其實如果家人們不知道死者到底有沒有在銀行卡里存錢,或者是懷疑他存了自己不知道的錢的時候,那個處理的方法也是非常簡單的。

    1:這個時候可以直接拿著死者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就可以到家屬自己認為死者可能存錢的銀行去進行查詢。當然為什麼要帶這個本呢,目的就是要說明你是和死者有關係的,即就是說明你和死者是親屬的關係。

    不過還有人說這個還需要在公證處的地方開一下查詢的公證書,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需要那麼麻煩。很多銀行是不需要這個證明的,因為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查詢而已。作用當然是看一下死者到底有沒有在這個銀行裡面存著你不知道的錢,這樣你的疑慮也就能解除了。

    2:如果是家屬並不曉得密碼,又或者銀行卡丟失的話,這個時候就必須要走公證法或者是需要到法院裡面走起訴的流程了。如果繼承人比較多的話,並且他們能夠進行調解的。需要到開公證的地方開一下繼承的公證書。萬一調解不好的話,那麼就需要交給法院進行判決,並且下達最後的裁定書或者是一張判決書。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繼承的糾紛案件的話,它的起訴時間其實是隻有2年的時間,一旦過期法院就不會進行受理了。這兩種方法都是具有法律權利的,所以只需要選擇其中的一個就可以了,拿到一個之後就可以拿著具有法律權利的文書,然後去銀行進行支取存款就可以了。

    3:萬一這些存款是家屬不知道的呢?其實銀行每年都會有一些所謂的“休眠的賬戶”,這些賬戶大部分都是一些持卡人死後留下來的,面對這些休眠的賬戶,銀行當然不會主動的去退還這些錢款的。還有一些家屬雖然是知道這些錢的存在,但是想要取出這些錢的手續實在有些繁瑣,而且在辦理的時候也花費了很多的錢財,相對來說比較麻煩,於是就只能放棄取出這些錢。

    4:家屬根本不知道還有這些存摺的存在,就比如是一些男的瞞著自己的老婆存的小金庫、還有一些老人瞞著自己的子女存的一些養老的錢等,這些錢可能永遠都不會被家人知道,於是就只能乖乖的呆在銀行裡。不過銀行不可能永遠保留著這一筆錢,一旦超過規定的年限,這些錢就會被銀行歸納為公眾的財產,也就是充公了。

  • 4 # 馨媛日誌

    死後銀行存款屬於法定資產,按照繼承法繼承

    案例,一老客戶的家公,74歲病故,膝下有四個子女,兩個在廣州,一個在香港 一個在美國,留下銀行存款2400元,需要四名子女簽名,不要也簽名放棄,否則無法領回,所以他們乾脆就懶得要了,2400元存款,折騰全世界

    沒有財產清單,家裡誰知你錢在哪?

    寫遺囑是為了後代不折騰,理解了就好接受,誰也不想死,可以就不知道哪天突然就西去了!?

    搜尋

    中華遺囑庫,專門做遺囑的機構,對接法院

    我是中華遺囑庫義工,學習三年了,多少懂得一些,特別是老人家,65歲以上,兩套以內的房子,免費公益遺囑,此外收費,商業遺囑。

    具體情況,詳細待

  • 5 # Ls楊

    是歸銀行但又不歸銀行,因為一般人死亡以後銀行不會知道這個人已經死亡,他/她的賬戶會正常的存在銀行,另一種情況是如果銀行能確認某人已死亡,比如收到死亡證明或者這個人的年齡已經超過150歲,銀行假設這個戶主已死亡,這筆錢會被凍結,直到有繼承人來繼承,銀行原則上不會沒收的。

  • 6 # 葉律師

    公民意外死亡後他的銀行儲蓄都歸銀行了嗎?

    這個自然不是。公民死亡將涉及遺產繼承。若留有遺囑的話,則由遺囑指定的人繼承。若沒有遺囑,則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當然,還有可能存有未婚未育,且父母已經離世的情況,屬於沒有法定繼承人情況。根據《繼承法》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所以公民以外死亡的財產怎麼都歸不到銀行所有,要麼繼承人,要麼國家。

  • 7 # 希爾今

    公民意外死亡後,他的銀行儲蓄都歸銀行嗎?

    1.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包括銀行儲蓄以及其生前留下的其他個人合法財產。

    2.既然是遺產,那肯定會涉及到繼承問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對遺產的繼承有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以及遺贈撫養協議三種法定繼承方式。

    3.如果公民生前留下了遺囑,那麼其在銀行的儲蓄自然按照公民生前所立遺囑來處分其遺產,如果未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來進行繼承,如果公民在生前留有遺贈撫養協議的,則應按照遺贈撫養協議的方式處分其遺產,如果在無人繼承或者無人受遺贈的情況下,那麼其遺產就屬於無主物,歸國家所有。

    4.綜上,公民意外死亡後,他在銀行的儲蓄不可能歸銀行所有,要麼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所有,要麼歸國家所有。

  • 8 # 大昆蟲

    公民意外死亡後其銀行存款肯定不是歸銀行。公民死亡後其個人合法的銀行存款就成了其遺產的一部分,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遺產的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在分配遺產前如果死者存在債務的必須用遺產還清債務後所剩遺產才能進行分配。在取已死亡的公民銀行存款時如果是:

    1.手上拿著銀行卡存摺存單等,並且知道密碼的直接前往銀行辦理,跟平時取款都是一樣的,如果取款金額大於5萬塊,或者要在定期未到期的時候取款,需要核對存款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所以當銀行卡或存摺的餘額大於5萬塊的時候,建議分次提取。定期存款到期日當天取,5萬塊以下的也是無需核對身份證。

    2.不知道銀行存款密碼或者是銀行卡或存摺損失、丟失,這種情況可以透過掛失銀行卡密碼或銀行卡,但戶主已去世由誰去掛失銷戶取錢?由繼承人拿著法律檔案去辦理,一是遺囑,如果死者生前已經立下了遺囑,指定了他的遺產由誰繼承,那繼承人拿著遺囑和他自己的身份證到銀行取款就可以了,但是遺囑一定要先到公證部門公證了以後才有法律效力的。二是公證書,這種情況是生前沒有立下遺囑的,公證部門會根據繼承法和繼承人的意見分配遺產。三是法院判決書,當繼承人對遺產有爭執糾紛的時候,可以透過法院審判、調解,法院給出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繼承人拿著法院判決書,也是可以到銀行取款。

    3.不知道死者在銀行是否有存款或者存款有多少錢。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必須到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繼承人憑著《存款查詢函》和自己身份證,可以到銀行查詢,如果查到有存款的,可以按照上面所說的方法取出存款。

    4.公民意外死亡了,銀行在不知道存款人是否還在世的情況下,這筆錢會一直在死者的銀行賬戶裡。若銀行確定存款人已經死亡,錢歸所有繼承人;沒有任何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這筆錢歸國家所有;若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單位員工,則這筆錢歸死者原單位所有。

  • 9 # 刑部員外郎

    公民意外死亡後他的銀行存款是其合法遺產,歸其繼承人所有,而不是歸銀行所有。如果公民死亡後,沒有合法繼承人,又無受遺贈人的,其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當然,不論是繼承人還是受遺贈人,在接受遺產前,必須先償還死亡生前所欠的稅款和債務,只有償還所有欠款後還有剩餘,才能按照規定就剩餘部分進行繼承。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法定繼承是法律規定的繼承,法定繼承人包括兩個順序即: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優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相等。

    遺囑繼承和遺贈都是按照被繼承人生前遺囑處理其遺產,因此具有相同的效力,不同之處在於遺囑繼承的繼承人是自己的親屬,也就是法定繼承人的範圍;而遺贈的受遺贈人是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人,也就是說受遺贈人不是被繼承人的親屬。

    遺贈扶養協議是被繼承人生前與扶養人簽訂的協議,約定扶養人承擔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並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由於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都體現了被繼承人生前意願,因此其效力均高於法定繼承。而遺贈扶養協議又體現了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又高於遺囑繼承和遺贈。

  • 10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人吃五穀都會生病,一個人正常死亡或意外死亡,死亡的人如果說;銀行有存款家屬有不知道有多少錢款或密碼,這個時候家屬不問也不關心,那麼可以你死亡的家人的存款長期放在銀行寄存,銀行也不會這個錢款歸銀行所有,然而銀行不會主動通知你家屬你們死亡的家人的銀行裡有多少存款。因而我們家屬如果發生此事死亡事件,要自己主動和銀行聯絡。這裡有幾條方法你要記住。一,死亡人生前已密碼告訴家人,那麼銀行卡里的錢不管多少都可以取出來,銀行無權干涉。二,憑醫院死亡證明或裡委開出證明,到派出所取消戶口,請你把死亡人的身份證不要給派出所沒收。以後遇到後事要派用場。二,醫院的死亡證明和裡委開的死亡證明儲存好原件派出所會收下,你要到外面小店去影印各四份至五份,如果說;你要到法院告確權去名字派用場或到法院告銀行查家人的銀行存款。三,火花證明儲存,死亡證明要儲存,要到單位或社群綜合事務拿死亡撫血金。四,提醒一下,人還有一口氣,要告訴家人銀行多少存款和密碼,防止以後找麻煩事。

  • 11 # 無敵啊強

    其實並不是。

    首先,銀行並沒有權利和能力知曉存款人的情況,是死亡、受傷、還是不在震區,對於銀行來說,這可能只是一筆永遠沒有人來取的存款,-但得時刻準備著有人來取,銀行也不會去核實存款人的情況,

    其次,銀行系統內有一個叫做睡眠賬戶的設定

    如果是借記卡,一般情況是在當卡內餘額低於一定金額(比如100元)會被收取小額管理費,當被扣成零後一段時間,賬戶狀態會變為“睡眠賬戶”,當狀態變為“睡眠賬戶”一兩年後,沒有恢復使用,便會自動銷戶。

    如果是存摺,與銀行卡情況差不多,也是小於一定金額後開始扣小額管理費,扣到零轉為睡眠賬戶,再扣就變自動銷戶

  • 12 # 風險透視

    要看是否有法定繼承人。在中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常說的第一順位和第二順位。第一順位不在了,才是第二順位繼承。

    首先,沒有繼承人或遺囑,歸國庫或集體所有。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銀髮〔1993〕7號第四十條(六)

    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其次,有繼承人,但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理論上錢屬於繼承人,實際上錢屬於銀行營業外收入。

    1、達到一定年限,會被銀行自動轉為不動戶

    活期儲蓄存款賬戶15年以上不發生任何交易、定期存款賬戶20年以上沒有客戶進行支取!  

    2、轉為不動戶以後,銀行將不再為其計息。

    3、轉為不動戶後,兩年之內,還是沒有前來辦理支取,將會被銀行計入“營業外收入”,由銀行自行支配。

    這種情況,如果繼承人不知道銀行有錢,或者知道銀行有錢、但不知道自己是法定繼承人;那麼這錢理論上屬於繼承人的,實際是屬於銀行營業外收入。

    但是,轉入“營業外收入”的存款就一定屬於銀行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只要有客戶來進行支取,銀行必須無條件的為其進行兌付。因為銀行只是客戶資產的保管人,永遠也不可能成為真正的佔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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