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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若水生花妙筆生花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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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666474682012
先說這個事情的本質,這個事在當時應該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造成這種事情的原因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和部分幹部違法亂紀造成的,如果是現在這種資訊高度透明時代會收斂很多,因為人物資訊確認更加精確,高考試卷還可以自己查閱。國家現在對這種事情進行嚴查是正確的。
說說對這件事情當事人的看法,我覺得這種事有兩種情況,第一是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冒名頂替;第二是與被冒名者達成某種協議,冒用資訊;首先我個人認為,第二種是雙方都是違法者。
苟這個事現在出現的反轉是讓人對她本身闡述的情況產生懷疑,綜合苟在時間爆出事件後網店銷量情況結合現在的反轉,我個人感覺苟是在博取關注,當然班主任違法被處罰不值得同情。
我現在更想看見的是如何更好的保證高考學子們的權益不受侵害和對權利擁有者如何監督,畢竟當下社會如何大家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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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平面視角
從公佈的調查結果看:1.1997年,苟晶分數僅夠中專委培線,她放棄了拿錢去上中專想法。她自己也說沒填志願,所以班主任趁機在苟晶不知情的背後操作,由他女兒冒充苟晶去上委培中專;2.苟晶復讀一年,考上中專,也自己去上該所中專學校,沒有被頂替,她的檔案仍然在,不影響。這樣就是邱老師為女兒偽造了檔案上學,這和苟晶說法及網友的推測有出入,苟晶似乎不滿意調查結果,特別是對第二年高考的調查結果不滿意,試圖繼續探尋真相。
邱老師作為一名黨員,一名人民教師,首先使用了不合法的手段為自己女兒謀利,本來就應該受到懲罰。和苟晶一味追求真相關係不大。
根據調查結果所示,邱老師雖然沒有影響苟晶前途,也沒有影響她二次高考,但不代表他的行為沒有損害別人利益,至少破壞了高考的公平環境,對其他人是不公平的,受到懲罰是自作自受,這不能怪苟晶。
提問者指責苟晶致邱老師於死地的表述是對苟晶不公平。難道我們希望邱老師不用為自己行為擔責嗎?難道我們希望高考頂替再繼續發生發展嗎?
真相大白,犯罪分子得到應有懲罰,還社會公平正義,讓寒門學子看到勤奮帶來的希望之光,這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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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窮醒只能去打工
什麼叫致班主任於死地?為什麼班主任要頂替苟晶的學籍去上學?他修改學籍,就是犯法,即便苟晶不去讀,那也不能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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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藍爵
人總有一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這位老師只不過是遵循了因果報應所應該有的結局而已!至於苟晶的前途是否受到影響,這個誰說了都不算!對於這件事情,就好比你不經意間吃了只蒼蠅,不知道也就不知道了,但知道了怎麼都覺得噁心,所以就要刷牙,漱口,甚至於洗胃!那你說刷牙,漱口,洗胃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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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戰經典解說
(1)當年在學校學習不怎樣被老師經常批評。
(2)因為今年病毒疫情各行各業生意都受到影響。你想炒作成為網紅帶動自己的生意。
(3)當年在學校肯定受了不少的嘲笑和諷刺。趁機想報復一下自己的老師。
(4)山東今年高考頂替成了熱門話題,自己知道事情的內幕。想博得更多人的關注。
(5) 學生時期的心靈創傷非常的脆弱,以至於現在還記著想報復一下老師。
顯然苟晶在這件事上做得非常的不成熟,過度的消費了自己的誠信,同時也把自己變得裡外都不是人了。試想一下自己現在的名譽和地位,是不是也發生了變質。做人做事不要做的那麼絕,給自己留條後路,給別人也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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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欲罷不能62
苟晶發帖是緊跟在王麗麗陳春秀頂替案被發現之後,而她的頂替案據她本人所言在事發兩年後妹妹考大學時就收到老師的道歉信或者說是威脅信。時隔這麼多年她應該一直是知道自己被頂替而沒有舉報老師,偏偏在這個時候也就是王麗麗陳春秀頂替案曝光後選擇實名舉報,並且誇大某些事實把自己包裝成學霸,讓大部分善良的網友以為是又一個清華北大人才被埋沒而博取同情。苟晶,你也是夠精啊!不愧是商海里經歷大風大浪的,巧妙策劃精心設計,雖然你是一名受害者,但是難辭操作蹭熱度之嫌。你用了許多不清楚不瞭解真相愚弄網友。但現在看來你對自己當時幾斤幾兩應該是清楚的,老師用你那不咋樣的成績讓女兒上了箇中專委培生你應該開始就是知道的,但老師說你沒考好確實沒騙你。只是沒想到你複習一年考的更不如以前,上了個在你心目中的野雞大學,反悔了。當然老師是幹了違法的事,但我認為整個事件你也在鑽空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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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鎮塑金花
學校管理及其混亂,怎麼可能有檔案一模一樣的兩個人同時存在,這不是一個人可以操作的活啊,一條利益供應鏈。苟是跟著起鬨,應該很早就知道情況,由於某一種原因隱瞞起來了,故事深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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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閒來無事看熱鬧
這問題提的 明顯就是要引導輿論 混淆是非 至她老師於死地的不是苟晶 而是她老師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 苟晶作為當事人 揭露犯罪 伸張正義 是理所當然 她老師受到法律的懲處是法治的必然 也是社會的進步沒有懲處 那是偶然 是僥倖 是法治不健全的表現 不要說什麼改變不改變別人的人生 利用權力侵犯別人的身份 謀取到了不應該屬於自己的利益 就已經是在犯罪 苟晶被冒用身份 本身就是受害者 和改變不改變人生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麼多冒名頂替上班上學的事件發生 不僅僅是犯罪分子的事 那些接受單位的人 很多都心知肚明 她們沒有揭穿 合夥捂著 已經形成氛圍 而對站出來揭露犯罪的人 卻橫加指責 這種沒有是非觀念的事情 在某些領域已經習慣 這才有了各種頂替的發生 這種現象 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對於題主提出這種問題 不外乎二種動機 一是習慣於各種頂替的事情 認為是應該的 二是為犯罪分站臺 想把違法犯罪洗白 製造 ‘’沒改變人生就不是侵權 不是犯罪的概念‘’ 從而引導輿論去 聲討苟晶的揭露犯罪者的正義之舉 。如果你是第二種 那我送你一句話 為虎作倀 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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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鳳浩原創
你這個問題最好回答。首先你不完全瞭解受害方的真正苦衷。你若非要說了解的話,那你一定是頂替者的親朋或和頂替者有過同樣類似的事件,所以你急於為頂替者推脫責任,反而去指責受害人的過錯這是其一,其二就是想發出與眾不同的觀點來博取眾人眼球,以此來獲得更多流量來吸粉。不管你是那種人我首先告訴你,冒名頂替主謀邱老師及其同夥操弄頂替的參與者,先不說對被頂替者有無造成影響。(肯定有這裡免談)只說邱及其同夥冒名頂替是犯了國法,不僅給國家造成損害,更敗壞了社會風氣。不僅苟晶受到影響,而且影響了全國千千萬萬的莘莘學子信用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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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邱印林就承認自己的女兒頂替苟晶上的大學,怎麼現在又說是中專了。分數是真的?請把試卷放出來讓苟晶本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