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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米頭88916501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向收方收取這不合理,更不公平!即使要收費應該去找送快遞。原本就是豐巢花錢弄個快遞櫃讓送快遞的使用的。

    原來快遞全是送上門的,收件方支付的運費就是要求送到家。消費者從未要求豐巢搞什麼櫃子,都是豐巢與快遞之間的一廂情願,末經消費者同意就自作主張。自從有了快遞櫃送快遞的就把快遞櫃當成寶物櫃了,不管大件小件只要塞的進櫃就亂塞,從不送上門了。嚴重坑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 2 # 大腸真君

    事件始末

    4月底,豐巢智慧快遞櫃上線會員服務,超24小時取快遞將收取0.5元-3元。

    5月5日,第一波抵制浪起,杭州東新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一紙通知,宣告豐巢快遞櫃停用。

    隨後,上海、杭州等地多個小區跟進抵制。昨日,豐巢釋出致用戶的一封信稱,此舉為鼓勵使用者及時取走快遞。

    連虧多年完成跑馬圈地後,豐巢單方宣佈向用戶收費,合理嗎?下面就主張收費的豐巢與反對收費者

    豐巢:收費合理、這是市場經濟

    4月30日,蜂巢宣佈收費。漲價,或者從免費到收費,這件事,無論什麼時候,在輿論中都是得不到支援的。當然,消費者批判、聲討,也是權利,由此能結成普遍性的共識,一致行動,進行拒絕,從而倒逼漲價,也是一種合理的行動。但無論如何,都不妨把事情掰開了,看個明白。

    現在產品涉及講究場景,不妨先看看具體的場景。快遞櫃的作用,有三個。

    一、快遞櫃的首要作用是方便。本質是提供送、取之間,時間上的緩衝。送、取非同步了,大家都方便。

    二、一般來說,快遞是下午3、4點送達,人們下班,順便帶回家。不管是6點到家,還是加班到凌晨,都在12個小時之內。在這個合理的時間段,可是視為快遞櫃作為整個快遞流程的必然一環,也就所謂的時間上的緩衝。這段時間,現在也是保持免費的。

    三、很多時候,人們下班回了家,忘了快遞。要上樓,或者小區很大,或者就是懶得下樓,第二天早上上班,除非東西必要,否則不會專門去拿快遞。有這個時間,不如多睡一會,哪怕會花5毛錢。等待有一天下班,東西已經在快遞櫃中超過24小時了。所以,很多人說的延長到24小時,實際作用並不大。

    另一個質疑是:這是二次收費嗎?

    如果繼續延長到36小時或48小時,會影響到快遞櫃的效率。而這部分服務,仍然是需要成本的。雖然快遞櫃是物流的一環,但這一環涉及消費者的合理配合,收費會提升消費的配合度,避免道德風險。所以,按超時“二次收費”,其實是一個更公平的辦法,價格敏感的人,及時去取。時間緊的,下班了忘記了又不願意專門下樓的,付點錢。不然,最終就是所有消費者打包到一起漲價。這就像共享單車,有些人很愛惜,有些人濫用,但最終車損是平均到每個使用者的。

    快遞櫃的第二個作用是提供安全。本質是提供空間上的緩衝。對城市單身居住女性,非常重要。對於單元門禁的安全,也有幫助。

    所以,停用快遞櫃,更多的偏向了價格敏感、時間充裕的老年居民。杭州小區快遞櫃被關閉,蜂巢顯然不會因為一家小區就改變全國性政策,快遞的送、收之間,仍然需要緩衝,代收快遞的工作,必然轉移到物業身上。物業願意堅持義務勞動很久嗎?再比如,小區一個單身的,早出晚歸的上班年輕女性,她願意怎麼選?

    快遞櫃的第三個作用,是提高了勞動效率。本來每天送100單,現在可以送150單。

    但是,千萬不要認為,對於提高商家的效率,對消費者無意義。

    消費者這裡看到的是,不管是送上門,還是放快遞櫃,都是付一樣的錢,憑什麼快遞櫃收我的錢?但問題是,在企業那裡,他是從統計角度去看,快遞員每天送多少單,會直接影響到最終定價。

    先看快遞企業這個層面。假設沒有快遞櫃,一個派送站,6個人,每人1萬的工資,後來工資漲了,漲到1萬2,總工資支出增加到7萬2。於是,快遞漲價。如果有了快遞櫃,工資還是會隨社會發展漲價,但快遞櫃提高了效率,只需要5個人了,派送站總工資支出不變,快遞不漲價。

    再看更微觀的快遞員這個層面。快遞員一天的勞動量,要掙多少錢,是市場中的動態平衡,快遞員會和其他行業,做一個比較,比如送外賣。所以,一個年輕男性在城市中工作一天,工資多少大致是固定的,比如,每天200塊。

    以前,他送一單,假設1塊的利潤,一天送200單,幾年過去,物價普漲,送外賣的工資漲了,他也要漲,每單要1塊2,於是,快遞漲價。但由於快遞櫃的出現,他每天送的單,從200單提升到240單,每單單價仍然保持1塊,但他總工資仍可漲到240。快遞就可以保持不漲價。

    只要市場有競爭,任何生產成本的節約,都會慢慢惠及消費者。效率提升、引入機器人、鋼板價格下跌、這些都為汽車製造廠節約了成本。但節約下的錢,長期來看,並不會成為廠家的利潤,而是汽車在長期上降價。

    沒有快遞櫃的時候,快遞員一次次的和消費者聯絡,一次次的派送,看起來,都是不付費的。但是,在企業層面,都是計入成本的,都是透過平均的方式,把成本分攤到每個消費者身上的。現在,隨著快遞櫃的出現,這個現象已經不復存在,這為企業節約了錢,而節約的成本,同樣在競爭的作用下,會反饋到消費者身上。如果這幾年沒有快遞櫃的出現,快遞費肯定已經漲得更高了。

    現在,如果回到之前的方式。比如,小區普遍性的選擇驅逐快遞櫃,或者大量的使用者不同意放快遞櫃,因為他們認為,反正驅使快遞員又不花錢。但是,隨著快遞員每天的投遞量下降,每單的成本就會上升,這最終仍然會反映在價格上。漲快遞費,就會成為各家快遞企業的共識。

    從更深層次來看,我們是一個市場經濟國家,只要不涉及壟斷、不涉及國計民生、不涉及基本溫飽,廠商漲價或收費,消費者只需、也只能用自己的“消費者主權”進行投票——買或者不賣,用或者不用。從來不存在此次輿論中所謂的,廠商要與消費者商量,要消費者同意,這個法律或道義環節。這聽起來雖然很無情,但別忘記了,四十年的經濟發展,就是以此權利為基礎的。

    雖然豐巢在這封公開信中,向用戶承認了之前在溝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但仍然在其核心問題—12小時保管期後收費沒有“退縮”,這似乎意味著,豐巢堅持收費有理,也將繼續推進這一模式。

    顯然,豐巢向用戶收費是搞錯了物件。對於使用者而言,在網上購物,由賣家提供快遞服務,而快遞服務有些要收費,有些是包郵,也就是快遞費用已經包含在商家商品售價中。無論如何,消費者已經為快遞服務支付了相關費用,與快遞公司之間是服務主體與被服務客體的契約關係。

    而消費者並未指定快遞公司將快件投放到豐巢,也就是說,豐巢與消費者之間並無契約關係,沒有直接對消費者提供約定服務,故而沒有理由收費。

    至於快遞員將快件投放到豐巢,是因為可以從中節省送貨上門的時間成本,提高單位時間內的投放量,從而獲得更多計件收入,快遞公司也同樣完成了更多快遞件承攬運輸,獲得收入增量。

    可見,豐巢的服務物件是快遞公司和快遞員,快遞公司和快遞員從中獲益。事實上,之前豐巢也在向快遞員收取入櫃費用。

    也因此,豐巢目前轉向使用者收費, 無非是因為要將前幾年投入急於回本,所以打起了從使用者身上賺錢的算盤。

    但是,向不屬於服務物件的使用者收費,豐巢此舉是站不住腳的。而對於使用者而言,對豐巢用腳投票的方式很多。首先,使用者完全有權要求快遞公司和快遞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履行送貨上門的服務要約。國家郵政總局2018年針對快遞業所制定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交通運輸部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智慧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智慧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慧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快遞公司和快遞員如果不這麼做,就是違反規定之舉。

    其次,市場上提供快遞存件服務的不止豐巢一家,豐巢的競爭對手菜鳥驛站明確表示將繼續不收費服務,使用者如果不在家,或者家裡無人代收,可以要求快遞員將快遞送到菜鳥驛站。

    最後,有條件的小區還可以建立供業主快遞存放的房間,由物業代為管理。筆者所住小區物業管理處以前就提供此類服務。

    目前,杭州一小區已經宣佈停用豐巢,其業主委員會和物業顯然已經充分評估過,停用豐巢後,業主仍然可以透過其他渠道獲得快遞服務保障。

    可以想見,一旦業主對豐巢收費不滿,更多的小區業委會和物業會停止與豐巢合作。至於豐巢聲稱之前付了進場費,那麼就要看雙方關於進場費的規定,比如進場費是一年一交?一年後小區可以結束合作?雙方是否約定了合同期內豐巢是否要提供免費服務?否則小區可隨時叫停合作。

    其實,哪怕小區不硬性停用豐巢,如果業主普遍抵制豐巢收費,豐巢也可能會淪為廢棄的空櫃。

    豐巢現在雖然表達了一定程度的妥協,但依然堅持要收費,那麼,它就必須承受競爭對手積壓、快遞員和使用者雙向服務量急劇萎縮等一系列後果。豐巢究竟能否從使用者身上賺到錢,且讓我們觀察後續事宜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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