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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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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絲路特產小哥
領證了就是受法律保護的結婚了 是合法夫妻 辦酒席是情禮上的結婚了 只能算事實婚姻 所以咱們華人結婚都要與情與法 領證辦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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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莽原春秋
領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憑證,辦酒席,是為了廣告賓朋,是賦予結婚的儀式感。
兩者意義都重大,只有領證才算真正的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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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富1397
透過法律依據,領取“結婚證”後就等於結婚了!與(辦酒席)無關!請客送禮,屬於禮尚往來!再者見證結婚的儀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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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iri1111
對於領結婚證和和辦酒才是結婚,生活中的夫妻1、兩人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喝了喜酒,就算結婚了,這種情況尤其是邊遠一點的地方。2、有的人以為按照當地習俗男方給了女方一定的彩禮,且辦了喜酒,就算是夫妻了,甚至兩人孩子都成人了,兩人還不是法定意義上的夫妻。
現在的都市人很現實,乾脆兩人直接去民政局領證,就算夫妻了,這是法定意義上的夫妻,但有時候這樣的婚姻形式容易變成婚內路上的絆腳石,沒有莊嚴儀式感的夫妻,就像眼睛裡有點沙子,心裡總有些遺憾。
總結出來,既要有婚姻的儀式,又要登記,才能算真正的夫妻哦。但法律上只承認登記證書的夫妻才算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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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辣椒豬豬育兒經
領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受到了法律的保障,這也是證明一個男人是否愛你的關鍵,如果他愛你就一定會和你領證,因為這樣才能保護你。
至於辦酒是為了向大家宣告我結婚了,為了得到大家的祝福和認可,我家裡人覺得領證是肯定的,但是酒席也要辦,因為父母需要宣告我把女兒嫁出去了,辦酒是為了讓大家見證你倆的結合,我覺得也不可或缺。
雖然現在流行旅行結婚或者不辦酒,但是我還是覺得既然結婚了領證了,那麼辦酒也是需要的,我們身邊也有領證沒辦酒的,人家總是會時不時的問起。既然領證了,為什麼不辦酒呢,就算辦個一兩桌也行啊,有時候辦酒也不是單純為了收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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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蘇騷哥
酒席是一種民間的慶典儀式,法律不承認酒席。對於事實婚姻,法律上有法律上的界定,目前中國對事實婚姻的界定要具備幾個要素:1、有事實上的夫妻關係;2、有事實上的夫妻家庭生活;3、這種夫妻關係和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連續持續3年以上。你們這種情況充其量屬於明目張膽的未婚同居,而且還“廣而告之”了。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也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更不存在離婚的問題。而且現在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你現在既然想分手,就千萬不要再去和前任男友去辦什麼結婚證,一旦辦了結婚證可就真正的結婚了,就受到法律限制了。現在你在法律上來講任然屬於“未婚”。只是你現在分手,男方恐怕會提出向你索賠一些費用。不和前任男友去領結婚證,就不影響你和下任男友辦理結婚手續。最後一句騷哥真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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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看雲聚雲散
領證是法律承認兩個人是合法夫妻。辦酒席是讓周圍的親戚朋友鄰居承認兩個人是能在一個房間睡覺而不會在背後議論猜測的釋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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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溫暖陽光是髮型造型師
領證是真結婚,且受法律承認和保護的婚姻。辦客而不領證,法律上只算同居關係,並非真夫妻,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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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小懶呀
正經應該是領證了就算結婚了。
但是,民間普遍認同的還是辦酒席。
我同學畢業就領了結婚證,然後倆人旅行結婚去了。
婚後半年,我同學懷孕,她家附近的人都傳她未婚先孕,大肚子了男的也不想娶她之類的。
我同學開始還解釋解釋,後來連解釋都懶得解釋了。
可她爸媽受不了了,孩子出生後一年,又補辦了一個婚禮。並且婚禮場面弄的特別大,這才堵住了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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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1056844498805
領結婚證是法律意義的夫妻,有關權利義務履行的基礎。辦酒席是在親朋好友面前發聲明,我們結婚了。民間流傳下來一種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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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葉千榆
領證是法律上的結婚,可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只要沒領證,哪怕女方跟男方生了兩三個孩子,在法律上,還是隻屬於男方的同居女友。
這種同居關係,會導致兩個人有很多夫妻之間的義務和權利,沒辦法執行。
比如,其中一方不能為另外一方的手術簽字。
其中一方也不能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另外一方的財產。
男女雙方都要隨時面臨對方可能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的離去。
吳君如曾經公開表示,自己跟陳可辛沒有領證。
吳君如有錢任性,也能夠承受得起感情生變的可能。即使當了單親媽媽,她也養得起孩子。陳可辛有錢任性,他也不擔心女方花完他的錢去找其他男人。
普通人呢?
女明星洪欣給同為演員的莫少聰生了一個兒子,最後還是需要自己養大孩子。莫少聰的一切都跟她沒有關係。
沒有領證,如果一方出了意外,另外一方也拿不到賠償金和撫卹金。
酒席只是為了告知天下:我們結婚了。酒席,更多的是一種慶祝和證明。
我爸以前就堅持要我辦酒席。給出的理由是:"就算你領證結婚了,你沒有辦酒席,結婚證又不可能貼在臉上或者衣服上,別人怎麼知道你和他已經結婚了呢?"
我那時候不信這句話。
直到我帶著孩子去朋友家裡玩,她父親問我:"你男朋友是哪裡人?"
問完以後,發現自己說錯了,趕緊改口:"哦,是你老公。"
我沒有辦酒席。所以從身份的認同上來說,有一個很大的緩衝過程。
我記得我生孩子的時候,我媽媽在醫院照顧我,她把孩子抱過來,放到我身邊,說:"到你媽媽身邊睡覺吧"。
那時候聽到媽媽兩個字,覺得很陌生,感覺怪怪的,那一刻心裡有一種微妙的感受。
因為我沒有經歷從女朋友變成老婆的那個過程和場面。我以為我能夠適應,結果還是感覺很陌生。
直到我們的孩子都大概四五歲了,周邊的人才認可我們結婚了,我自己才能夠在外人面前依然地介紹:"這是我老公。"
現在的年輕人,同居關係較多。現在的一些年輕人,談戀愛的時候就會同居,男女雙方互相走動。
今年去,是男女朋友關係,明年去,是什麼關係?父母清楚,周邊的親戚朋友不清楚啊。
如果沒有酒席,如何告知親戚朋友呢?
告知了A,萬一遺漏了B呢。
這其中萬一分手了呢?
你說會不會被別人誤認為是離婚?
畢竟有些戀愛,五六年七八年才分手。
這個時候,婚禮的作用就在於此。
因為婚禮會通知親人朋友,會列一個請客的名單,親人朋友參加了婚禮以後,會廣而告之。
於是,大家都知道你們結婚了,你已經是已婚的身份了。
有時候,沒有輔助,不能成為王者。但只有輔助,沒有開號,平臺就不認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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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感悟每1刻
感謝推薦問答。
問答中所說領證和結婚(辦酒席)是有區別的。兩種形式都算結婚,只是領結婚證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形式,辦酒席屬於民間意義上的結婚形式。操作程式不同領結婚證首先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中國婚姻法規定男方達到22歲,女方達到20歲才能辦理結婚登記;然後要進行婚前身體檢查,中國對適婚男女提供免費的身體檢查,如果發現重大遺傳性或傳染性疾病,確實存在不適宜結婚或生育的情況會告知個人;辦理結婚證時雙方要確保沒有還在生效的結婚登記記錄,否則無法辦理。
以辦酒席的方式舉行結婚儀式而不進行結婚登記,稱為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只是透過訂婚、換婚帖、壓彩禮、辦喜宴等形式對外宣稱兩個人是夫妻了,這種形式雖然不受法定結婚年齡的限制,卻不具備法律效力,二人不是合法的配偶關係。
權利義務及解除方式不同合法的婚姻關係受法律保護,夫妻之間具有互相照顧、互相繼承、教育子女、贍養父母,以及共同財產共同所有等法定的權利義務。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同意的,雙方需要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要重點查明夫妻感情是否徹底破裂,才能決定準予離婚與否。
而同居關係之間不存在互相繼承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等權利義務。如果需要解除同居關係,不涉及子女撫養及財產問題的,單純的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關係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參照合法婚姻關係處理,但是同居關係必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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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冰雪飛燕
領證是法律認可的,親戚朋友必須認可,辦酒席只是一種形式,法律上是不認可的,所以,領證了才算的上真正的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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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飲冰十年血未涼
說到領證和結婚的區別,和哪個才算結婚,看來題主有疑問啊!
領證,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兩個人幸福微笑的照片一起貼在結婚登記證上,兩個人的名字一起闆闆正正的寫在婚姻登記證上,從拿到這個證書的那一剎那,說明你們兩個已經是國家法律承認的法定夫妻了,也就是你題主想問的真正的“結婚”了。而登記的這一天,這個神聖的日子以後也會成為你們婚姻生活裡的一個重要節日——結婚紀念日。
至於辦酒席,是好多地方的風俗習慣,既是為了讓眾人見證兩位新人的幸福,也是在提醒他們:從此以後,你們兩個就是一家人了,要患難與共,不離不棄,貧賤不移,白頭到老。敲黑板啦,題主請注意,辦酒席這個只是風俗習慣,不受法律保護的哦!
題主明白了嗎?登記結婚才受法律保護,登記結婚後即使不辦酒席你們也是法定夫妻;辦酒席只是風俗習慣,如果你們兩個只是辦酒席而沒有登記結婚,是不合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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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鹽食玩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辦酒席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結婚,因為辦酒席就是為了告訴身邊的親朋好友你們結婚了。但是在法律上只領了結婚證,就是結婚,就是合法夫妻。
如果兩個人要結婚,領結婚證是必須的,這才說明你們是夫妻,但是辦酒席沒有強制性的,看個人選擇的。所以領證算結婚,但我認為辦酒席也很有必要,這是一個讓大家見證我們愛情的機會,是一個分享我們幸福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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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靜雅嫣然
領證和結婚(辦酒席),這兩種結婚的區別,就是這兩種結婚的方式不同,都算已經結婚了。
領證結婚,是向國家法律部門(民政局)登記,雙方自願結婚成為夫妻。一旦婚後有什麼變動,雙方拿著結婚證,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就行了。
而辦酒席結婚,是向親戚朋友告知結婚,這種結婚是以形成實時婚姻認可的。不過這種婚姻一旦出現變動,雙方必須去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證的。
所以說,這兩種結婚方式,都算已經結婚了。
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提前領了結婚證,在辦酒席、向親戚朋友告知結婚了。
再則呢!男女雙方沒來得及領證,先辦的酒席,然後在去領結婚證。
不管怎麼說,有結婚證,是直接受法律保護的婚姻;辦酒席結婚,是形成實時婚姻的依據。所以說不管以什麼方式結婚,最終還得去民政局領取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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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有緣人153832681
婚姻是男人和女人從戀愛到結婚,取得合法手續而組成的家庭夫妻關係。意味著男人和女人共處一室,相守一生,不離不棄,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一輩子。
有關領證和結婚(辦酒席)有沒有區別?那個才算結婚?領證就是持證上崗,有合法手續,有駕駛證,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結婚必須履行的職責。
結婚辦酒席,那是人生旅途中一件大事,得到親戚朋友見證,和眾位親友的祝福。這也是人生轉折點,即將成為一個有擔當,有責任心的人。也是新的家庭誕生。
領證和結婚辦酒席有什麼區別?
領證是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有合法手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結婚辦酒席那這是一個排場,是一個禮節上的祝福。是女方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嫁入男方。領證是法律程式婚姻,有結婚證保駕護航,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可那是名不正言不順,偷偷摸摸而為之。而結婚辦酒席則是事實婚姻,在法律上得不到保護,沒有真材實料作為憑證。如果既領證又辦酒席,那這個婚姻多完美啊,多風光體面啊。
領證和結婚辦酒席哪個才算結婚?
從道理上講,領證就應該算結婚,那是悶聲發大財,親戚朋友,眾位鄉鄰消聲無息,多沒意思啊。人生結婚是一件大事,沒有他人祝福,偷偷摸摸而為之,此不讓人家說三道四。再說,女方總不能自己跑到男方去,嫁聚就是風風光光的。不辦酒席,父母的面子抬不起頭來,人家會說三道四,是不是雙方父母不願意,還是家庭其它原因。所以辦酒席這是一個熱鬧,一個祝福,一個見證,討一個好彩頭。也是男方對女方一個交待,一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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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法師
大多數人將舉行盛大的婚禮視為他們婚姻生活的開始,但僅在沒有取得結婚證的情況下舉行婚禮就不能視為法律意義上的結婚,領取結婚證才是法律意義上的結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由此可見,結婚要經過必要的登記手續,也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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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沒感覺,但生離死別的時候區別大了。
有證的…
生離,能合理地分割財產
死別,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