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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浪客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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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生若夢sk
放眼歷史,各朝各代都有其獨特之處,尤其是在刑罰上的使用,大有一副沒有最狠,只有更狠的勁頭。就拿唐朝來說,酷吏一度被武帝視為心腹,誰的招多,誰的手狠,誰就越得上意垂青。
雖然武帝沒有一直這樣鎮壓下去,可卻也將其用高壓手段治理天下的招數傳給了下面的朝代。遠的不說,就清朝吧,上下兩百多年的時間,用過的嚴刑就不少。最為讓人瞠目的,估計當數今天要講的“閹流刑”了。
眾所周知,大清入主中原之後,其實不是那麼得民心的,畢竟中原人民對滿族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各項措施都不那麼得心應手。還記得攝政王多爾袞的“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嗎?當時有不少漢人丟了頭,原因就是被儒家文化薰陶之後,無法順應滿族的法令所至。
到了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可以稱得上清朝治世最熱火朝天的一段了,但反對者依舊不少。大概就因為如此,清律一嚴再嚴,也就是這個時期,被稱為“閹流刑”的刑罰應運而生。
閹流刑,直白講就是宮刑與流放刑的合二為一之措。講到宮刑,人們應該都比較直觀地認為那就是做太監嘛。說對了一半,太監被閹割時是不稱為刑的,因為那是人家自願,工種的一項而已。所以,太監手術時稱為“去勢”,即失去男人之勢。
但犯人閹割就沒這麼好聽的名字了,就稱為宮刑。比如史學大家司馬遷,就是一個身受宮刑迫害的物件。通常被判宮刑的人,罪過都相對較重,可又不適合用殺頭來處理,於是讓其盡失男性尊嚴甚至生存希望。
在這裡要說一點,這項刑罰除了判男性,女性也一樣適用。不過女性宮刑與男性不同,不能閹割女性器官,但可以用重器錘打腹部,致使子宮脫垂,從而失去生育的可能。說起來蠻可怕的,這痛苦幾乎沒有人能承受下來。
而流放就簡單多了,直接從京城發配至邊疆。但能真正在接受了宮刑之後,再走到邊疆的人,恐怕微乎其微。事實上,不要說拖著病態之軀,就是健康人,徒步一次邊疆也足以走到吐血。因此,很多被判流放的犯人,往往是走到一半便噩耗傳回家中了。
大概正是因為這樣生不如死的用刑方式,一些被判了閹流刑的人,通常會選擇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由此可見,閹流刑絕對不是一種簡單的刑罰,它讓人聽到就兩股作顫,心無存活之念,簡直堪稱聞名而喪膽的刑罰。
閹流刑如此之變態,又會是用在什麼犯人的身上呢?其實在大清律法中可以看出一點答案來。在清朝末年,《大清刑律》曾經進行過修改,其中便有這樣一條:
如此我們就明白了,閹流刑實際上是給那些犯謀反及大逆之罪者後代的。可憐人家還未成年,便因為受到牽連而失去人生信仰,連一個等侍大赦重新做人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為自己辯駁了。
有人可能會問,十一歲以下的被閹割流放可能會存活,但再小的孩子怎麼辦?畢竟那個時代的醫療技術沒現在這麼先進,如此大的手術對一個幼兒來說實在是沒辦法承受。
確實如此,朝廷也想到這一點了,所以3、4歲以下的小孩子是不會進行閹割流放的,而是放在牢裡服刑。但別高興得太早,等到他一成年,那就要被內務府派來的“刀兒匠”給淨身了。可見,太小的孩子不是不判閹流刑,不過是緩刑而已。
“刀兒匠”是什麼?就是給人施行宮刑的人。在史料中就記載,因專門施行閹流的劊役經常會把犯人給直接置死,所以乾隆下了一道旨意:裁撤“閹流劊役”,由內務府專門派出四名閹役,也就是刀兒匠來替代刑部的閹流劊役。
這倒說明一個現實:判了閹流刑的人,是皇上不希望直接死去的,就是讓你嚐嚐生不如死的滋味。這就有些太霸道了吧?所謂殺人不過頭點地,人家都淪為階下囚了,還不讓人家好好去死,非得活受罪。
透過閹流刑,我們似乎窺見了歷代君主對自己地位的重視之程度。如果你不聽我的話,如果你想著我的位子,我就讓你生不如死,讓你盡嘗人生苦味。可在如此狠毒的手段之下,哪個朝代又沒有謀反的人與事呢?事實證明,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治世之本不在嚴而在於得民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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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拍案再驚奇
我們試著把閹流刑拆分開來看看哈,太監進攻之前需要淨身大家都應該知道,那麼淨身其實就是閹割,別誤會,這裡的流並不是讓受虐者被閹割後放任不管流血之死的意思,而是指流放的流,那麼所以閹流刑就是把人閹割後再發配流放到遠地區幹勞活。
可能有人會覺得,那女子都沒那玩意兒就不用閹割了吧,而且那如果犯下重罪,這起碼還能保著性命活下來呢,感覺比那些凌遲處斬的要好一些呀。不,並不是這樣的哦,這個閹流刑既是女子也有專門的閹割之法,並不會因為你是女子之身就能逃過這身體的折磨。
而且這個閹刑吧,太監是越早閹割越好,據說是因為年紀小的時候存活率較高,年紀大與受閹刑後存活率成反比,當時古代的醫學水平也沒辦法消炎抗菌感染什麼的,基本也就等於大步跨進閻王門了。
最要命的是太監尚且可以休息好等身體養好了再去伺候主子,但是你是個犯人,自然是沒有人管你的死活的切膚之痛,加上無法得到良好的休息死亡率又提升了20%。
即使你的身體素質真的好,求生意志也非常的頑強,撐到了要抓你去流放幹活的時候差不多也就等於命比泥賤,流放途中官兵是不會對你客氣的,吃的有可能是泥巴豆喝的也有可能是尿,很多人沒到點就被折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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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古看今
“滿清十大酷刑”是清朝時期最令人恐懼的十種酷刑總稱,其具體為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針插、騎木驢這十種刑罰。除此之外,清朝還有一種叫閹流刑的酷刑,講起來它比這十種刑罰還要令人懼怕!
所謂閹流刑其實就是宮刑的升級版外加一個流放刑的統稱,但如果要是真實實施起來要比這兩種刑罰可怕的多。
在古代,官員們一旦犯了謀反重罪,往往都會被判處滿門抄斬,但是在滿門抄斬的同時,統治者們會特意留下其家裡15歲以下的男丁,而這些男丁就是閹流刑用刑的物件。
統治者之所以要選15歲以下的男丁作閹流刑的用刑物件,是因為他們還是孩子,沒有過婚配對他們閹割後不用當心他們會留下後代了。當然還有一點就是,讓這些孩子留在世上“活受罪”可以對那些有謀反之意的人起到警醒作用。
那麼,閹流刑的具體實施過程是怎樣的呢?其實犯人在接受閹流刑時,就像在闖關一樣,哪一關頂不過去就會有生命危險!
第一關,對犯人進行閹割!這種閹割跟太監閹割不同,太監閹割最起碼不會致命,而這裡的閹割就管不了那麼多了,把犯人閹割後往大牢一扔,任其自生自滅,如果犯人由於傷口發炎而死,也就沒有後面的流放刑了,如果犯人僥倖不死,那麼等待他的還有第二關!
第二關,對犯人進行流放!犯人流放的目的地一般都是些路途遙遠的苦寒之地,他們戴著沉重的枷鎖由衙役押送,一路風餐露宿,對於這些“嬌生慣養”“犯人來講,搞不好就會死在流放的途中!
第三關,經過前面兩關沒死的犯人,說明已經到達了流放地,在這裡他們將成為別人的奴隸,聽人驅使並幹著粗重的活。他們以前都是貴公子,過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哪能吃得了這種苦,所以很多犯人都會因吃不了苦被主人打死!
當然,即使犯人僥倖透過前三關能存活下來,也會因為身體上的痛苦和心靈上的折磨,最後也會鬱鬱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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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rights
在每個朝代都有不一樣的刑罰作為當時那個朝代的特產,而清朝有一種刑罰,被評選為清朝最狠的刑罰,據說這種刑罰和生不如死劃等號,就連死刑也無法與其相比。這個刑罰就是清朝的閹流刑。
閹流刑是清朝時期才出現的刑罰,也算是清朝特有的刑罰了。“閹流刑”和太監是區別的。自願放棄男性特徵服侍皇帝與其妃子的人叫太監,而他們因為是主動放棄男性特徵的,所以皇宮會在這些人痊癒之後給一筆營養費作為補償。因為他們是自己主動放棄的,所以會稱這種行為為“去勢”。
而不是自願放棄男性特徵的人,通常是因為犯了某種錯被強行奪取男性器官的,而這種型別的行為被稱為“宮刑”或是“閹刑”這種叫法只是為了將其與宮中主動去勢的太監區分開而已。不過清朝的“閹流刑”就不僅僅只是“閹”這麼簡單了。
清朝的流放一般是流放到寧古塔。寧古塔對當時的人來說,就是真實存在的地獄。罪不至死的人一般會被流放到寧古塔,但是這些人一般情況下,連目的地的都走不到就會死去。就算到了目的地,這些人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不是苟延殘喘就是伺候邊關將領。如果這些人能夠熬到天下大赦還有點希望,如果熬不到,一輩子也就只能這樣了。
而“閹流刑”就是將“閹刑”和“流放”結合到一起的。也算是清朝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終極手段了。
回覆列表
所謂閹流刑,也即是閹割後流放。 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對於犯了罪,多是犯了謀反、謀逆等大罪的犯人,不僅要斬首,而且還要株連九族,他的家屬也會被斬首。 但在他的家人中,有一類人不宜行此刑,那就是三四歲的孩子。這類人,可以免於斬首。國家會把他們收押監獄中,等到他們長到十六歲,再經皇帝批示後,由刑部派人對他們進行閹割手術(割除犯人的生殖器),手術後再發配到邊遠軍營之中,充當兵士們的奴僕。 閹流刑手段極其殘忍,不僅對受刑者心靈造成極大傷害,而且身體上的傷害也是他們承受不住的。往往是受刑者傷還沒養好,就要長途跋涉,去往遙遠的邊遠地區,在路上,一些人要麼因為傷口感染,要麼因為一路勞頓,常常是還沒走到邊遠軍營,就已死去了。就算是有幸到了邊遠軍營,也要日夜不休地幹各種辛苦的活計,許多人又不堪困苦,過勞而死。私以為,這種死法,還不如斬首來得痛快。被施以“閹流刑”這種殘酷刑罰的,許多還是未成年的無辜孩子。試想,他們父母犯法,於當時尚不懂事的他們又有何關係呢?可嘆他們尚且少不經事,便被扔進監牢之中,長久與寂寞孤獨為伴,好不容易長到十六七歲了,還要承受此等痛苦刑罰的傷害,之後,或在去往軍營的路上,或者軍營中,痛苦結束自己的短暫一生,實在是可憐。
這種變態的刑罰,反映了封建社會朝廷的殘暴,同時也反映出了統治者內心深處的膽怯。不過是害怕這些孩童繁衍壯大,找他們報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