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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杖芒鞋煮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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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0大叔的感想
大家關注焦點在於學生是如何體罰學生,那麼學生不尊師,甚至是打罵老師,最令人有危機意識的是還有學生拿刀刺死老師,為什麼這些都沒有引起公眾的熱議呢,原因在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老師管理學生,可能會有不當行為,但是肯定不會危及孩子生命,教書育人,首先重在育人,其次,才是教書。假如育人不成功,那麼教出來的,可能就是對社會有害的人。
作為一名教師,對當前的教育情況深感憂慮,看看現在層出不窮的私立學校,想想原因,為什私立學校這麼吃香,而公立學校確,越來越冷確呢。關鍵在於成績,那麼私立學校又是如何出成績的呢?我想大家都知道,私立學校的老師可以放開手腳,而我們呢,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我們不得不安於現狀,得過且過,因為有一個無形的枷鎖,始終套在你身上,你只能在規矩中辦事,但是,在規矩中,學生並不買賬,所以教師也是有苦說不出啊。
最後希望,趕緊能夠改變現狀,讓教師能夠成為真正令人羨慕、尊敬、嚮往的職業,那我們的國家何愁不強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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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cuper
教師是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教師法》賦予了教師的權利和學生管理中承擔的義務!教師沒有“懲戒”學生的權利!目前的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等”,教師生存的“大環境”迫切需要改善。
教師作為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教師作為一種強調“奉獻”的職業,《教師法》也規定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個學校都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有更詳細的約定,還有“教師行為公約”、“師德一票否決制”等不成文的“規定”。總的說來,教師需要承擔的責任、應盡的義務“很多”,對教師的約束“很多”,教師的權利“很有限”!
一、《教師法》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教師法》規定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包括9項權利和6項義務。9項權利包括:3項“一般權利”,分別是生命健康權,名譽權,受聘權;6項“職業權利”,分別是教育教學權,學術自由權,管教自由權,獲得報酬權,民主管理權,培訓進修權!6項義務,分別是遵紀守法,教育教學,政治思想品德教育,關心、愛護、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此外,教育行政部門、各個學校對教師的責任、義務都有更為詳細的規定!
二、教師的“懲戒權”
教師是否應該有“懲戒權”?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首先,“懲罰、體罰”等“暴力方法”不是教育學生的有效手段;其次,教師即使有“懲戒權”,教師也不敢用、也不願意用,因為學生會“記仇”,20年後學生可能會找老師“翻舊賬”!廣東試行給老師部分“懲戒權”,雖然是一種嘗試,估計不會有什麼效果,老師哪敢懲罰學生,最終只能流於形式!
三、教師“權利與義務”的困境
目前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嚴重不對等”,教師工作、生存的“大環境”急需改善。社會、家長、學生都在強調教師的“義務、奉獻、付出”,有意忽略教師的“權利”,主要表現在:極個別教師的“不法行為”,最終都將演變成對教師群體的“攻擊”;學生一旦出現問題,家長和學生都不會從自身找原因,將所有的責任都將推給教師;教師是弱勢群體,沒有話語權,一些網路自媒體成天攻擊教師,以此賺取“流量”,網民“跟風”現象嚴重;教師的合法權利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長期拖欠教師工資、教師應有的福利無法保障;教師的“生命健康權”無法完全保障,家長及學生毆打、侮辱教師的現象時有發生等。
總結:《教師法》規定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也有詳細的規定!目前教師生存的“大環境”需要改善,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等”!教育涉及到千家萬戶,改善教師的“生存環境”需要社會、學校、家庭、學生等共同努力!
目前,很多教師反映越來越不懂得該如何當老師了,因為越來越分不清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界限究竟在哪裡。提出該問題,請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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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只渡有緣人就可以了,有自己的底線,哪有什麼明確的權利和義務。除了育人之外,教育更多的屬性是職業,雖然很多人覺得這樣講有失偏頗[我想靜靜][我想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