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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說李忠不爽利,我能理解,因為李忠卻是不是那種爽快人。但是,魯智深為什麼要說個也?是在諷刺史進拿的錢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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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貳柒柒玖

    魯智深說“打虎將李忠”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我們來看一看引發魯智深說這句話的前後經過:史進為了找師父偶遇魯智深,很投緣,兩人稱兄道弟。隨後史進在人多聚眾的焦點發現自己開蒙的師父李忠,魯智深順個人情就叫來一起去喝酒。

    這時李忠有些猶豫,因為他是個走江湖買藥的,買賣不回本誰捨得去揮霍?魯智深不管這個,直接來了句“愛去不去,誰耐煩等你!”

    李忠迫於無奈也就跟著去了。

    酒桌上正喝著,賣唱的金翠蓮父子勾起魯智深強烈的正義感和同情心,便和哥幾個湊錢賙濟。史進二話沒說掏了錢,但李忠磨磨唧唧的拿出二兩銀子,魯智深就來了句“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說到這裡,其實魯智深就是在埋怨李忠磨磨唧唧扣扣搜搜。因為魯智深就是個心直口快的粗魯漢子,對於這種糙漢子,最受不了的就是李忠這種墨跡小氣的人。而至於那個“也”,恰恰證明魯智深見李忠這種人見得太多了!之後的桃花山也證明了李忠確實也是個苟活狹隘的人。

  • 2 # 老夫常談

    魯智深性情豪爽、耿直,性烈如火,又富於正義感,又是體制內軍官,所以社會地位較高。初遇史進,由於都是英雄豪爽義氣相投,有相見如故的感覺,立即邀請史進到酒店喝酒,以便繼續交談抒發心中情感。途中遇史進開手師傅李忠正在亍上賣藝,李忠表演了還未向看客收到錢。魯志深見是史進師傅,便邀請李忠一同去喝酒,李忠因賣藝還沒收錢就說他稍後來,魯智深性急當及驅散了看客。李忠有武功但本領低微且沒家產和正當職業,靠賣藝獲點可憐收入維持生計。魯志深沒處在這個層次,就不瞭解這類人求生活的艱辛,反認為李忠不爽利。到酒店喝酒時,魯智深要幫金老父女解困,魯志深所帶銀子不多,向史進、李忠借,史進拿出10兩銀子,李忠貧窮但還是拿出2兩銀子,魯志深怪李忠拿得少沒要,所以魯說李忠不爽利,其實就李忠的情況能拿出2兩銀子也不算少。

  • 3 # 塞北鯤鵬

    我們可以設身處地的想想,魯智深假設為一個城管隊長,史進是個富二代,李忠是個擺地攤的,他們隨身所帶的錢肯定是很明顯的。

    要想明白魯智深為什麼說李忠是個不利索的人我們就要剖析一下魯智深和李忠之後的故事和他們的職業再加上同桌吃酒的史進的背景等一系列因素。

    首先我們都知道魯智深是個粗人,做事基本率性而為,遇事不經過大腦完全憑自己的喜好而為。

    當時的魯智深可是吃皇糧的,每個月的俸祿可能最少也在20兩,九紋龍史進乃是富家公子哥,人家從小都沒有把錢放在眼裡,更沒有花錢的概念。

    李忠當時作為社會的最底層,自己不事農業,所以只能每天在社會上混。每天的目標就是填飽肚皮,仗著自己有些三腳貓的功夫,嘴皮子也特別利索。所以在他的忽悠之下,史家莊的史老太公被其忽悠的五迷三道,讓其傳授兒子史進武藝。

    在魯智深聽說金翠蓮父女的哭訴後,俠義心腸頓起,就決定幫助這二位渡過難關,於是便從兜裡掏出銀子,奈何囊中羞澀,最後卻只能向在座的二位討借。結果史進一下子便從兜中掏出了十兩銀子,魯智深接過來非常滿意,而李中摸了半天卻只摸到了二兩,當他想送給魯智深的時候,卻被魯智深說成不利索,給原模原樣的打了回去。當時李忠的心裡肯定不舒服的要死,這可能是他攢了很久才攢到的錢。

    魯智深這樣說李忠我覺的有些過分,用現在的話說情商很低。而李忠肯為一個初次謀面的酒友掏出所有身家的行為我覺得挺夠意思了。

  • 4 # 福寶A

    說起魯智深這個人,在當時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自從魯達打死鎮關西,救下賣唱父女二人。當伸手摸自己腰中時,才發現已無分文,便賠笑向身邊打虎將李忠討要時,李忠謊稱自已沒有,這時九紋龍史進主動拿出自己的銀兩遞給魯智深,這父女二人得到魯智深的資助千恩萬謝而去。他們幾人便也隨史進上了少華山商議合夥佔山之事。魯智深當然不樂意,為什麼呢?因為在客店魯智深明知李忠腰裡有銀子,可他偏說沒有,這就說明李忠愛財小氣,本身李忠又是江湖賣藝人出身,對銀子仔渴望程度要比史進強烈的多。而史進本是一方富家子弟,從不缺錢,故而出手闊綽。在魯智深心裡,只有史進可交,但史進跟李忠也是好朋友,因此,為了不傷江湖義氣,魯智深還是把這些心事嚥到幾肚裡,然後藉機溜走。正是因為李忠不慷慨丈義,不是大丈夫所為,因此,魯智深嘴上應許,心裡不樂意。所以藉機跳山崖而去。寫到此處,華人頗有感慨,遂獻七律一首以敬大家:

    延安邊塞提轄狠,經略相公帳下奔。

    只為啼哭伸正義,那管豪霸倚官親。

    青山常轉英雄短,綠水分流俠仕沉。

    喜遇真朋大寨主,二龍山上戰乾坤。

  • 5 # 歷史透鏡

    因為李忠和魯智深的社會地位差很多,所以註定了李忠不可能像魯智深那麼闊氣。

    李忠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簡單來說一句話:江湖上熬出點名頭的苦哈哈。

    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看他的職業:

    落草前他是個賣藥、順便賣藝,再順便裝裝武林高手騙學費(騙了史進當自己徒弟)的江湖人;

    賣藥這個事情,也就是現代才顯得暴利,古代可沒有“三個劫道的,趕不上一個賣藥的”這種說法,那時候賣的狗皮膏藥都是純天然的,提純很難,所以產量低,薄利還不能多銷,也因此,走江湖賣藥行醫的郎中,社會地位很低的;

    賣藝就不用說了,耍武藝的人,社會地位也就比戲子好那麼一點,後來在江州賣藝的病大蟲薛永,一套棍子耍完後要錢的語氣,和乞丐也差不了多少;

    立高手人設騙學費這事,也情有可原,因為古代窮文富武,有錢人才請槍棒教師習武,這就有市場啊,不宰土豪宰誰?

    這些職業特點造就了李忠的性格:膽小、摳唆、有點小義氣,但也有小算盤,因為掙的錢著實不多。

    標準的底層江湖人形象。

    而魯智深呢?

    魯智深這時候還是經略相公手下的提轄,是個軍官,在渭州可以說是黑白兩道通吃,混的風生水起。

    官面上的人他有辦法對付,一是因為他很聰明,二來有老種經略相公給他撐腰,他也不怕誰;

    黑道上的人知道魯提轄嫉惡如仇,也不敢去招惹他。

    這是一個標準的大宋二線城市準中產,可以想象到,他的圈子除了哈著他的,就是怕他的,要麼就是和他性格、地位差不多的中層人士。

    簡單來說就是:李忠耍棍賣藝,就是給魯提轄這種人酒後助興的,提轄高興了賞他點散碎銀子,他興高采烈地喝杯劣酒,吃塊肉,就美滋滋的了。

    饒是魯提轄人好、心善、大方,換了一般的軍官,可能根本不拿正眼瞧李忠——你丫不就是個臭賣藝的嗎?

    人有不同,但處於同一個社會層級的人都有一些共性。

    這也就是魯智深不大瞧得起李忠,覺得他摳唆、不爽快的原因——魯智深沒缺過錢,周圍也都是大方人,看了李忠這樣遮遮掩掩才拿出二兩銀子的行為,自然覺得“不爽利”。

  • 6 # 貢子曰

    魯達為什麼說李忠“也是個不爽利的人”呢?

    其實這都源於魯達對於李忠的刻板偏見,魯達看人的標準是什麼呢?

    魯智深根據什麼看人

    我們先看看他與史進的交往,畢竟他於是進認識的時間也只是比李忠多了那麼一盞茶的功夫。魯達是在茶館看到的史進:

    那人見了史進長大魁偉,像條好漢,便來與他施禮。

    這是魯達對史進的第一印象,可見高大的外表給史進加了很多分。當然這也與史進的彬彬有禮有關。

    那麼,魯達看到李忠又是什麼情景呢?史進語錄之聲剛要喝酒去,史進看到了自己的開手師父史進,於是就要一起喝酒。

    彼時,李忠正在賣藝,剛要收錢,於是就讓他們兩人先去,自己隨後就到。然而就是這樣一點事給魯達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首先賣藝的在當時地位就低,在魯智深心裡和他吃酒這是賣了很大面子的。而李忠還磨磨蹭蹭,魯達這個時候心裡就已經有些不痛快了,“不爽利”的看法此時已經開始萌生了。

    李忠的做法加深了魯達的印象

    李忠和史進二人到了酒樓喝酒,本來是賓主盡歡的場景,但是偏偏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一對落難父女在隔壁啼哭攪擾了魯智深的酒興。

    經過了解,這父女二人受到了鎮關西的欺負,魯達決定幫助他們脫離苦海。尷尬的是魯達沒帶銀子,只好找李忠、史進求助。史進很乾脆的拿出十兩銀子,並表示不用魯達歸還。

    李忠則不一樣,扣扣搜搜在身上摸了半天,才拿出二兩銀子。對比之下,李忠的動作就顯得吝嗇多了,原本在魯達心中的“不爽利”的印象就更加深刻了。

    於是魯達脫口而出:“也是個不爽利的人”。這裡的也沒有連帶史進的含義,單純是對李忠的嘲諷。只是苦了李忠這個人,掏出錢了,還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

    其實,以李忠的收入、地位來講,能拿出2兩銀子,已經不易。只可惜,魯提轄沒能體會他的這份用心!

  • 7 # stud白丁

    “也”,說的是自己。

    人皆有自卑。一旦自己的缺陷出現在另一個人身上,你的優越感會噴湧而出,然後表現出難以名狀的厭惡,用這兩個情緒掩蓋對自己的鄙視。

    魯達走到哪基本不給錢、要麼用人家的,但這並非他本意,應該是掙的太少所致。所以他又要掩蓋這個尷尬,在諷刺李忠小氣時,一個“也”暴露了性格的扭曲。

    魯達嚴重缺乏同理心,他會把自己的標準強加到別人身上。人們喜歡魯達(魯智深)是因為他的“保護”屬性,讀到金翠蓮、桃花山、野豬林這幾段時,弱勢群體都會產生幻想。

    在寫作技巧上,如果是金甲天神保護弱者,反差不夠大。而魯達是個兵痞,當他保護別人的時候,人物更立體,這個故事性就凸顯出來了。

  • 8 # 正在學歷史

    有點替李忠抱屈。李忠不容易啊,想想魯智深和史進,一個是公職人員,有俸祿還有孝敬。要知道宋代的公務員,待遇不要太好啊。一個是富二代,家裡就是趁錢,在這兩個人的面前,李忠這個會一點三腳貓功夫,走江湖賣野藥的人,無疑就是一個屌絲。

    其實在李忠一出場的時候,魯智深對他的鄙視已然是很明顯的,“即是史進的師傅,也去喝一杯”。看到沒,叫你吃飯,那可是看的史進的面子!李忠感覺出來了嗎?當然感覺出來了,你想他走江湖賣藝,什麼沒有經歷過?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都被他嚐了一個遍!那麼李忠為什麼還會和他倆一起去喝酒?關鍵還是一個“窮”字。沒辦法人窮志短,馬瘦毛長,估計李忠好多天都沒吃過肉了,更別說酒了,李忠跟他們去,無非想去混一頓飯吃而已。結果人算不如天算,誰知道還得出大價錢,你讓李忠如何捨得,所以不爽快則是必然的了。

    所以說,這個故事讓我們懂得,不是一個階層的人,就別往一起湊,因為玩不起,人家的零花錢,可能就讓你破產了!即便是上了梁山,憑本事的話,李忠估計過的也是窮日子,無他,在哪吃飯,也得憑實力,沒本事,還想和人家一起玩,就休怪別人看不起。

  • 9 # 鄭非夢妙文

    魯智深具有狹義之心,視金錢如如糞土,當別人有難時他都是毫不保留傾囊相送,甚至不給自己留下一文錢。這就是魯智深的性格使然,寧可讓自己落魄也要讓別人活得好。

    為了幫助金翠蓮,魯智深不但丟了好好的提轄官職,而且還因為三拳打死鎮關西成了殺人犯而流落江湖。連官都不要了還在乎什麼錢不錢的嗎?任何時代英雄都是稀缺資源,主要原因就是英雄有豁出去的魄力而普通人則瞻前顧後,負擔重重。魯智深就是典型的英雄豪傑,而李忠就是那普通人一個。英雄更多為他人著想而普通人則更多的為自己打算。

    李忠雖然綽號叫打虎將,但他只是一個四處流浪打把式賣藥的,生活狀況不難猜測肯定是非常拮据的。正因為他是九紋龍史進的開手老師所以有幸被魯智深一起邀請到一家酒館喝酒。就是在喝酒的時候,金翠蓮父女在隔壁哭哭啼啼引起了魯智深的注意,把金氏父女叫來一問,父女倆把鄭屠戶的暴行哭訴一遍,當時就惹得魯智深勃然大怒。

    為了賙濟這對父女,魯智深把身上僅有的五兩銀子都拿了出來,又向史進借了十兩,李忠扣扣索索只拿了二兩。魯智深不滿意嫌李忠拿的少。於是便說李忠也是不爽利的人這樣的話。

    李忠自有他的苦處,他並不是魯智深那樣的豪傑,也不像史進那樣家底殷實,他就是一介普通人,更多的為自己的生計著想其實也無可厚非。魯智深說李忠不爽利是依據自己的行為方式來作為標準衡量的,但李忠達不到仗義疏財的標準,只能說魯智深用英雄豪傑的標準來要求李實在是過於苛刻了。

  • 10 # 秀雲涵天

    《水滸傳》第三回中魯達(智深是第四回出家五臺山後的法號)說李忠“也是個不爽利的人”,確實是連史進一起諷刺了一下。因為魯達是《水滸傳》中為數不多的具有真正俠義精神的英雄好漢。“殺人須見血,救人須救徹”是他的人生俠義信條,所以他用俠義的高標準和嚴要求行事時,我們一般人可能覺得有點過了頭,恰恰說明我們一般人對“俠義”二字理解得有點膚淺。

    魯達雖屬下級軍官,其實一無所有 ,既沒家庭,也無產業 。作為社會的下層,對社會上的壓迫和不平,懷有強烈的憤懣 ,對各種惡勢力採取主動挑戰的態度。為救素不相識的金氏父女打死鄭屠,軍官做不成了,只好當和尚。為救萍水相逢的林沖大鬧野豬林,和尚也做不成了。從不考慮個人得失,實在是俠之大者。

    史進、李忠兩人遇到魯達,花了銀子,落下個尷尬,只能說有點倒黴——誰教你們倆遇到的是大俠呢?下面就先說說他們為什麼倒黴。

    原著中魯達為救金氏父女是傾囊相助,拿出五兩銀子,史進拿出十兩,李忠拿出二兩。我們從原著中就可以發現,即便是李忠的二兩銀子,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第十五回“吳學究說三阮撞籌”中,吳用請三阮吃酒,“吳用取出一兩銀子,付與阮小七,就問主人家沽了甕酒,借了個大甕盛了,買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可見一斑。

    第二十一回“宋江怒殺閻婆惜”中,宋江道:“我再與你十兩的使用錢。”閻婆道:“便是重生的父母,再長的爹孃。做驢做馬報答押司。”……且說這婆子將了帖子,徑來縣東陳三郎家,取了一具棺材,回家傳送了當,兀自餘剩下五六兩銀子。注意“傳送”兩字,買棺材和殯喪只花了四兩銀子。想想吧,十兩銀子是個啥數目,閻婆的話也絕非虛語。

    再看第二十六回鄆哥大鬧授官廳中,武松道:“好兄弟。”便去身邊取出五兩來銀子,道:“鄆哥,你把去與老爹做盤纏,跟我來說話。”鄆哥自心裡想道:“這五兩銀子,如何不盤纏得三五個月,便陪他吃官司也不妨。”五兩銀子就是一個家庭半年左右的生活費。

    所以 ,你說史進和李忠冤不冤。但沒辦法,魯達的要求太高了。比魯達高標準的人還有,誰?宋江啊!你看宋江出場時作者怎樣介紹的——“端的是揮霍,視金如土”。這也是宋江名氣特大的一個原因。如果你和魯達理論,魯達一定會說,比宋公明哥哥差遠了,你囉嗦個甚!

    其實作者就是用史進和李忠來襯托魯達的俠義精神,越發能突出魯達“救人須救徹”的大俠風範。魯達是高高山頂立,其他人一比就慘了,真是沒辦法啊!

  • 11 # David雜談

    這是魯智深有點“由己推人”了。

    魯智深身為宋代最驍勇的的西軍下級軍官,性格粗獷,為人豪爽,愛打抱不平,平時同僚也大多是這樣的性格。這是優點也是缺點。這種人他看人的標準只有一條,夠不夠大氣。而李忠作為江湖騙子,根本不可能第一次見面就對人“掏心掏肺”,所以魯智深覺得李忠“也是個不爽利的人”。

  • 12 # 脂肪故事

    魯智深不懂李忠的苦。

    魯智深有著常人難及的俠義心腸,千金於他,揮手散去,只求一個痛快。然而,如魯智深這般瀟灑無礙的,能有幾人?

    魯智深覺得,這天下人,都應該象自己這樣,視金錢如糞土、見不平敢拔刀。

    可問題在於:天下人千千萬,如他這般的人物,卻是萬里無一。

    用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別人,這本身就是一種道德綁架!憑什麼也讓別人和你一樣傾囊相助?你是個赤條條無牽掛的漢子,人家還要過日子養家餬口呢!

    魯智深在平日裡,覺得所有的人都吝嗇,所有的人都“不爽利”,所以說李忠時才說了個“也”字。

    那麼,李忠真的吝嗇嗎?未必!

    一,二兩銀子,在當時足夠一個平民小戶口一個月的用度了,買油買米買菜,還能割點肉改善一下生活。很多人可能電視看多了,動不動就是千金散盡的豪氣,以當時的物價,二兩銀子已經相當多了。

    二,李忠是個老實人,這二兩銀子,是他辛辛苦苦,打拳賣膏藥,一文一文掙來的。風裡來,雨裡去,指不定還受惡霸地頭蛇的欺負呢!並不是每個人都象魯智深這樣,有一身好武藝,隨處能掙到花不完的銀子。

    三,李忠是史進的師父,其實輩份也挺高的,可他武功確實不咋樣,許多人未必看得起他!然而,那些所謂的好漢,如李逵這樣的,難道真比李忠要強嗎?

    魯智深的短板

    一,總是用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別人,以自己的好惡來評價和要求別人,豈知這世間,人人各有各的難處!

    將心比心,為他人著想,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品性。魯智深沒有,這世上大多數人也沒有!

    二,魯智深和李忠重逢後,李忠讓他在山寨裡喝酒,自己帶人去幫他籌措路費,魯智深卻把別人的東西搶了溜了,這算什麼好漢?如果我是李忠,我還真看不起魯智深!什麼玩意!

    所以,魯智深的一個“也”字,是對世間的“不屑”,卻缺少了一份同情和理解。

    這世間大多數的人,不都是和李忠一樣的人嗎?沒什麼大本事,也沒有日進斗金的本事,唯有小心翼翼地活著,至於詩、遠方,只能是夢裡的東西吧!

    最後,魯智深給金老漢那麼多錢,是不是多了點?

  • 13 # 流光言己

    再讀經典,願共同探討,我來回答。

    《水滸傳》裡,(魯達)魯智深對於李忠始終的印象並不佳,要麼認為“不爽利”,要麼認為“慳吝”,當然李忠本人確實也是這樣的人

    先回顧李忠被“不爽利”的評語前因

    《水滸傳》中,魯達初遇史進,後又遇正在街頭賣藝的史進的“開手師傅”武藝低微的打虎將李忠,因為李忠對於魯達的邀約反應遲緩,並顯出一種對於謀生錢財之事更為看重的外在印象。

    李忠道:“待小子賣了膏藥,討了回錢,一同和提轄去。”魯達道:“誰耐煩等你?去便同去。”李忠道:“小人的衣飯,無計奈何。提轄先行,小人便尋將來。賢弟,你和提轄先行一步。”

    這種性格,並不符合極重情義對於金錢卻視若糞土的魯達的處世之道。其後三人遇到金翠蓮父女,魯達對於其遭遇有心相助,拿出5兩銀子,史進拿出10兩,而李忠摳搜出2兩銀子。疊加之前的印象,魯達認為李忠拿出太吝嗇,故而才有“不爽利”之說。

    “不爽利”前加個"也”是說史進麼?

    個人認為並不是,“也”字雖然作為副詞有疊加、強調、委婉等意,但這裡並不指史進不爽利。

    原因很簡單,因為魯達對於金翠蓮父女的銀兩雖然盡其所有,也不過五兩銀子,但史進給出的卻是十兩銀子

    比較,同樣在本書中敘述提到不少使用銀子的地方。

    吳用取出一兩銀子,付與阮小七,就問主人家沽了一翁酒……買了20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

    折算到現在的物價,書中一兩銀子都價值1000元,10兩銀子已經是萬元了,這也實際上是魯達的兩倍了。

    根據以上的邏輯判斷,當然不是說史進“不爽利”。

    那為什麼是“也”呢,我以為這裡的也還就是指李忠。此時魯智深看到做出的反應,正是對之前曾對邀約李忠一起喝酒時,說過““誰耐煩等你?去便同去。” 的含義疊加。

    先前邀約為一,此時索銀為二。

    當然,作為題外話說,水滸中如此這樣的大量使用銀子顯然並不符合宋朝的歷史現實的。

    結語

    不爽利,慳吝是李忠的性格缺點。

    但實際上,這也是因為李忠本身武藝低微,取財不易,行走江湖時總要顯的小心翼翼,故而才形成的一種自然而然的表現。你且看,桃花山劫財,隨便一位不知名的客人拈著朴刀來鬥李忠,“一來一往,一去一回,鬥了十餘合,不分勝敗。”

    取財難啊,唯有守財了。

    與史進、魯達相比,李忠的生活處境顯然遠遜與他們。

    什麼樣的環境成就什麼樣的人格,確實如此。

  • 14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生活得不容易的打虎將李忠!

    先回答問題,《水滸傳》第三回中魯智深為什麼說李忠“也是個不爽利的人”?我的回答是生活得不容易的打虎將李忠。

    李忠是水滸中不大顯眼的人物,孬好比跑龍套的小嘍羅強一點。就這麼一渺小的人物也沒躲過列位看官的法眼,一頂吝嗇鬼的大帽子扣在李忠頭上摘不下來了。其實李忠活得也挺不容易的。

    李忠首次出場正在延安府賣槍棒膏藥,這類人物現在在有些鄉村還是不少見,在人們還不大懂醫學的地方,李忠們大有市場,他們表演隔山打牛、赤身碎石的手段,算是免費演出,像電視劇一樣,引引人,然後防不勝防、出其不意插播一段廣告,端出一盤膏藥來,招呼大家來買。要說他們的膏藥一點也不管用,那是有點冤枉他們,要說很靈驗,那就抬舉他們。碰巧了,還是很管用的!

    像這種走江湖的人,是很不容易的。家裡要是有二畝地種,誰願意出來幹這一行,整天吃了上頓沒下頓的。那些來往的路人投來的白眼不說,弄不好那天遇到地皮無賴之類還有可能被揍得滿地找牙!在揭陽鎮小遮攔穆春不就欺負一個李忠的同行——病大蟲薛永嗎?出來混社會,真的很不容易!

    正當他耍得起勁的時候,魯達和史進來了,就要拉著李忠一起到酒館喝酒。可李忠執意要先把膏藥賣完再去找他們。可魯達哪裡有那個耐心等他收了攤?當即就把看客轟走。到了飯店,遇到了需要幫助的金翠蓮,魯達隨身帶的銀子不夠,借史進和李忠的,史進出售就是十兩銀子,而李忠在口袋裡摸索了才掏出了二兩銀子。魯達一下子就惱李忠“摳門”,又把銀子丟還了李忠。

    李忠是不大方,那要看跟誰比,比魯智深是比不了,比為富不仁的“鐵公雞”來說,李忠夠大方的了。其實這二兩銀子對李忠來說已經很不容易了。在二十五回中,武松找到鄆哥,要他幫忙找出殺害哥哥的兇手,就給了鄆哥五兩銀子,鄆哥心裡想這五兩銀子能夠他爺倆三五個月的生活費,那李忠二兩銀子最起碼也夠李忠用上一兩個月的。一個走街串鄉賣點狗皮膏藥的人能掙多少錢呢?有時侯一天賣不出去一張狗皮膏藥,只能喝西北風了。比農民還要靠天吃飯,生活沒有保障,那時更談不上政府的社保體系了,萬一大災小病,只能幹靠了,沒錢瞧病,能躲過去算是命大。正是因為不容易,當魯達招呼他一起喝酒的時候,他也執意要先賣膏藥的原因。

    哪裡能像史進“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這樣的公子哥?雖然史進也混很潦倒,史家村待不下去了,開始混江湖,但到這時候史進腰包還鼓鼓的,還不知道捱餓是啥滋味的。更不要說魯達了,少校軍官,有個“事業編”,到時候就發工資,陰天下雨都有錢。要是哪一天沒錢了,還可以來個權力尋租,書上寫,就在他和史進逛大街那天,就有兩次掛賬記錄:茶房的茶錢和酒館的酒錢。打死鎮關西逃走後,俺就沒有看到他有還賬的行為,或者欠賬的內疚。李忠就不行了,掙一個花一個,掙不了一個就沒得花。

    大方需要資本,否則那是“窮大方”。“窮大方”典型的死麵子活受罪,和吝嗇一樣,要不得!列位看官別 “站著說話不腰疼”了,別說人家李忠吝嗇了,要擱在你身上,恐怕連這二兩銀子,一兩個月的生活費,也不一定能拿得出來。

    李忠是不大氣,在桃花山遇到魯智深,魯智深要下山離開,李忠不把縣城的東西送給魯智深,竟然說要搶來東西之後再送給魯智深,一下惹惱了魯智深,魯智深就捲走桌子金銀餐具,來了個不辭而別,滾下山去,也不能算是多光彩的事兒!

    一個吃了上頓沒下頓人,大氣不起來。但至少李忠沒主動為非作歹,是個老實本分的良民!按說李忠有為非作歹的條件:江湖流民一個,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會點兩手拳腳。別管三腳貓功夫,還是兩腳貓功夫,李忠畢竟會上一點,比頂尖高手比不了,無論如何要比桃花山上的大王周通還要強一點,“打虎將”的綽號還是有點影子的。在那強肉弱食的時代,李忠打個家劫個舍還是有能力的,連周通那點功夫都能把桃花村村長嚇個半死。所以,要俺說,李忠人品還是不錯的嘛!還算是可團結的物件!

    至於後來他上了桃花山當了一把手是有原因的。魯達打死鄭屠,嚇得大俠魯達都一溜煙跑了,史進也沒了蹤影,就憑前一天和魯達一起在酒樓上喝酒,李忠也脫不幹系,當然也在政府通緝範圍之內!李忠想做良民是做不成了,只好上了桃花山,做了強盜!

    還有看官說李忠不夠哥們、不仗義:攻打獨松關時,周通被人家一刀揮做了兩段,李忠呢撒腿就跑;第二次,史進犧牲了,他還是撒腿就跑。猛一看,李忠似乎很不義氣,梁山上就這麼兩個貼近的朋友:一個是桃花山上的戰友,一個是自己的徒弟。可再仔細一想,卻未必是那回事。眾好漢上了梁山後,和以前已經大不一樣了,打家劫舍的不搶了,亂殺亂砍的也好多了,個人英雄主義少,集體主義多了。

    李忠也不例外。戰爭是殘酷的,是要流血犧牲的。既然周通和史進已經犧牲了,何必再搭上一個李忠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李忠跑了,活下來,才可能報仇,這才是更大的義!李忠活到這個份上已經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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