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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季——花開

    我們這裡是先領證還是先辦酒都是隨意,這沒人在乎,全憑兩家更重要的是兩人的意願。

    我倆是領證幾天後辦的婚禮

  • 2 # 沙地小紅薯

    1、先領證再辦酒席

    這種模式應該佔比較高,他也是比較傳統的結婚模式,它的優點較為突出。

    ①、先領結婚證,相當於有了法律的保護,能滿足女性一定的安全感,更能給女方一種歸屬感。

    社會的進步,受教育的水平都比較高,法律的意識早已不是曾經那樣淡薄,婚禮上沒有結婚證總有那麼絲絲遺憾。

    ②、在辦酒席之前領證可以在婚禮上環節展現,證婚人依據結婚證證婚等,因為它是愛情的見證。

    ④、有許多因為工作遲遲未辦婚禮,但兩人早已經在購買婚房的時候領取了結婚證,這樣的婚禮就是走一個形式。

    雖說愛情是自由的,但也得有婚姻的歸屬和法律的約束,這樣的婚姻才能盡善盡美,結婚證是必須有的,但婚宴酒席也必配的,就像下面的這則例子,領取了結婚證,後面不光沒了彩禮,還沒了酒席。她始終成了女子心中的一個傷疤。

    2、先辦酒席再領證

    它也分為四種情況,

    ①、當地風俗辦完酒席就認為已經事實婚姻了,不需要再領證那麼麻煩了。但《婚姻法》裡已經不承認1994年之前的無證婚姻,通俗點就是沒有結婚證法律是不承認的。

    ②、時間原因,大多人結婚都會請人看“好”或者趕在節日當天結婚,未辦婚禮的時候不是實際需要沒當回事,上班請個婚假就回家了,因此就把結婚證放在了後面,等婚禮一過,輕鬆的去民政局把證領了。

    ④、先上車後補票,太多的男女婚前同居,還未有結婚意願的時候,突然女方懷孕了,肚子大了,為了消除他人的說三道四,先把婚禮舉辦了,到生孩子之前領了結婚證即可。

    雖然先辦酒席再領證的人也比較多,但沒了法律的約束,躁動的青春,太多因為辦了酒席遲遲未領取結婚證,到最後兩人感情出現危機的時候,要麼一走了之就像過家家,要麼就像德州的這一哥們,怎一個慘字。

    3、當天領證辦酒席

    這種情況一般都在儀式感比較強的男女雙方,他們認為結婚當天領取結婚證才是真正的完美,但這種情況也只適應在城市,因為在農村想當天領取結婚證又辦婚禮,可能會因為時間的關係,耽誤婚禮最佳時間。

  • 3 # 淮北月老牽線

    如果不是為了在像2020.5.20這樣具有一定意義的日子去領結婚證的,基本上來說都是先領證,後辦酒席。畢竟辦酒席的放炮婚禮,不具備法律意義,對當事雙方起不到法律保護的作用。

    所以我還是比較贊同先領證,後辦酒席!其實酒席就是一個讓大家共同感受你的幸福,為你送上祝福的儀式。只有領了證,才能保證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 4 # 行走中的斑馬線

    我相信全國各地的父母都是要求有空先去領個證,回來先辦酒,先看一下日子,找大師算了一下

    並且為了雙方共同家庭的利益,肯定是先領證再辦酒最好

    我之前有個同事,是位美女,她跟他老公已經擺酒,並且生了兩個小孩了,她現在是被她老公還有她老公的家裡面已經趕出來了,但是因為沒有領證什麼也得不到,撫養權你都爭取不了!

  • 5 # 貪玩的劉牛

    正規程式是先辦證再辦酒,結婚和經商一樣,先辦營業執照,然後再營業,不然是無照經營,是違法行為,結婚也是一樣。

  • 6 # 錢塘美霄

    必須先領結婚證,再辦喜酒。一、只有領證了才是合法夫妻;二、不領證,先辦喜酒,是法盲行為,有一點法律意識的人都不會這樣做的;三、不領證,就辦喜酒,後面二人又分手,法律不保護。

  • 7 # 林家小妹在上海

    我覺著都可以,看雙方安排,因為現在是一個城市結婚的越來越少了,如果戶籍不在工作地方,領證的話要到雙方戶籍所在地,沒有那麼方便,都是看工作情況安排的,反正是看個人情況,我是先領證的後辦的婚禮的。但是從法律效力來看,結婚證比辦婚禮更能證明婚姻效力,若是後期雙方有反悔的話 還是結婚證有保證。約束力也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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