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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鄒城看房

    我來回答,有用,有用。但是我不太清楚你們之間的細節問題。程式上應該先去銀行預審批客戶貸款資格,如果銀行給出明確回答你們再進行下一步交易。但是根據你自己的描述,沒有體現出你們進行那些細節上的問題協商。例如,首付款是否收到,定金是否接收,合同裡有沒有明確違約責任等等。一般正規公司(規模比較大)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當然也有特殊情況,比如在銀行給出答案後,客戶這邊又去在這段時間內做其他貸款,或者信用卡有逾期。這都是問題所在,換一家銀行很有可能可以把這些問題給忽略掉,正常做貸款。具體情況你還是結合實際情況而定,這個時候你們詢問一下中介公司,怎樣可以快點把這個事情處理掉,或者讓他們再給你繼續找客戶。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你!

  • 2 # 房微言

    如想將這宗交易推進,只能“死馬當活馬醫”,不管有沒有用,讓中介和買家再找多幾家銀行試一試運氣。

    如果徵信只是有點瑕疵,找小銀行可能還有機會。

    四大銀行之外的小銀行相對門檻和條件會低一點。在徵信有小瑕疵的情況下,可以和小銀行協商,嘗試以“增加擔保人或購買保險”等作為附加條件,也可由銀行提供解決方案,這樣估計還有機會辦得了貸款。

    如果徵信有嚴重的汙點,那沒有機會了,只能按以下方式處理:

    1.還沒過戶的,讓買方更名給家人,用家人的名字過戶和重新辦貸款。

    2.已過戶,那隻能夠讓買家去籌錢全款付清。

    3.更不了名給家人,又不能全款付清。按合同執行,買家的違約金從已付款項中扣,仍然不足以賠償的,再追加索賠。買家如因需賠償不願意配合去解除已備案合同的,可以申請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合同。

    若合同解除了,房子再賣,切勿再冒“先過戶再申辦按揭”的風險。

    要買家先核查自己有沒有購房資格,同時讓中介或買家聯絡評估公司進行按揭評估價初評,然後根據銀行的清單,提供資料到銀行預先稽核貸款資格和可貸額度,獲得銀行的同意後,再辦理過戶。

    最後,想說的是

    年底按揭類二手房交易,真的不是好時機,我在其他問答或文章中經常強調這點。銀行在額度比較緊情況下,稽核會更嚴,對非優質客戶,尤其是零散類二手房貸款客戶,寧願不批貸,放棄這宗按揭業務。

  • 3 # 房產老男孩

    買賣二手房,查詢賣家房產資訊是否有二次抵押狀態,買家是否有購房資格,是否具備貸款資格,這些都是中介需要做的事情。

    一般來說,簽訂合同前,中介有義務提醒客戶列印徵信報告!所以說這件事情上中介失職了哈。

    當然,既然這樣的情況已經發生了,就按照中介所說的做,換家銀行試試。其實,徵信出現問題比較常見。因為很多人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有的忘記還了,有的該還的時候沒人還上,產生逾期次數過多造成的!

    前幾天我,有個買公寓的客戶,在買之前我一直問他徵信怎麼樣,他一直都說沒得問題。讓他列印也不去列印!

    等到他簽訂認購協議後,置業顧問讓他列印徵信報告貸款的時候才去列印,結果打印出來一看,近兩年逾期十餘次。遇到這樣的情況,銀行一般是拒貸的。

    最後,他不得不用家裡人其他名字購買。

    其實,在銀行收緊政策後,一家銀行拒貸很有可能引起連鎖反應,另外的銀行也有可能拒貸。

    像遇到徵信逾期比較嚴重的客戶,很多銀行都會拒貸!不知道你們合同是怎麼約定的,一般來說買家徵信問題導致不能貸款購買,買家是違約的。

    最後祝你們買賣雙方過戶順利!

  • 4 # 樂哥談

    買家徵信有問題的這種,中介說換銀行試試,也只能如此。但我認為,作為賣家,首先要看下如何簽訂的買賣合同、其中是如何約定的。畢竟在買賣上,買家如果因徵信問題,未能及時達成交易,如果有相關約定,那麼可以視為買方違約,可以尋找買方的相關責任;而如果是並沒有相應的約定,則只能是寄希望於盡快處理完畢。這也是二手房交易中,套路層出不窮的一種體現,所以很多人偏向於買一手房,主要是繞不過二手房裡邊的那些彎彎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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