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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廿由八曬

    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枯燥無味的教學形式,學生猶如置身法場象待判的囚犯一樣,難免如坐針毯從而失去求知的慾望。靈活愉悅的教學方式,學生猶如置身樂園象快樂的小鳥一樣,在靈活愉悅的執教引導下不知不覺汲收大量的知識養份從而達到教育的初衷目的。

    子曰: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

    ——明智的人不會盲目執著而是謀求走位變通,慈愛的人不會嫌貧妒富而是佈施一視同仁,有擔當的人不會在乎別人的蔑視而是在乎自己做的不夠周全和完善。

    (薦讀)

  • 2 # 玄易文化

    《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這兩句話後面還有一句:“民免而無恥”。

    當下的語法和古代的語法千差萬別,要理解這兩句話就要把它變成現代的語法習慣。

    導之以政:用引導的方法來治理國家(精神文明建設)。

    齊之以刑:用刑法的方式來管理民眾(健全法律法規)。

    孔子的初衷是好的,孔子是反對用“道之以政,齊之以刑”來治理國家的,使用“道之以政,齊之以刑”以後會導致“民免而無恥”,這種方式會讓整個社會看起來很安分守己,但社會的核心是卻是“不恥”的。

    這兩句話在傳承的過程中,被歷史做了無數次的修正,以至於後面的那句“民免而無恥”被遺忘了前年。

    它慢慢變成了一種治世御民的方法論,並且被冠以儒家的頭銜,這種百試不爽的方法論從古至今都被貫徹的很徹底,每朝每代皆是如此。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其實這不是某個人能夠選擇的,這是幾千年得來的經驗教訓。

    治理貴在簡單直接,任何組織或國家的治理都存在遞減效應,這種遞減效應是由人性造成的,是無法杜絕的,中國通史裡面的例子是比比皆是。

  • 3 # 自帶馬紮聽故事

    孔子講的為政,不是談政治,以現在觀念勉強說來,他講的是政治哲學,或說是政治的原理。他說領導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如果以政治體制為領導,再用法制來管理,“齊之以刑”,使大家不犯法,犯法就罰他。但是用法制來管理人民,這樣一來“民免”,一般人會逃避,鑽法律的漏洞,而且他逃避了責任、法律及處罰,他還會自鳴得意,認為你奈何他不了,毫無羞恥心。這和道家老子講的“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的道理一樣,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因此孔子又說:“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假如以道德來領導,每個人都有道德的涵養,“齊之以禮”,以禮教化。這就談到禮義精神了,大家能自動自發,如果做錯了,有那慚愧的心情,這樣做到人人有恥,不敢做不道德的事,不要等到法律制裁,自己就很難過,這就是有恥。到了這種情形,則“且格”,就達到了政治的目的。所以他是主張用道德的政治、道德的感化,這就是儒家與法家的精神之不同了。不過,中國的政治,向來是道家、儒家、法家合用的。

  • 4 # 假政經

    把道引入政,而匹配刑法,只是免除人民的羞恥之心。意思就是,民風不好,用強權的手段是治標不治本。需要倫理道德,自覺地發揚和傳承才行

  • 5 # 老叄先生

    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對依法治國的評價,是論語中話!有貶低法制之意!導之以德,齊之以禮,羞恥且格!儒家思想,褒將儒家之意!名句!

  • 6 # 蝸牛送你們了

    以德為榮,歷史已經證明了道德在極端勢力下和不平衡實力下毫無價值!以法為綱違法必究,看還有違法者打著道德名義違法違章不!

  • 7 # 袁聰

    孔子《論語•為政》篇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導”:其含意和含義是指———教育、教養、教化、疏導、指導、教導、輔導的意思。

    “齊”:其含意和含義是指———共同、一起、一夥、相互之間、有一些人或一部分人、許多人、夥伴、夥同、同夥、同伴的意思。

    “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翻譯成現代漢語白話文的意思是———聖人、君子、讀書明世理的人,官方、官府或士族階層的人,教育、教養、教化、教導、指導天下蒼生、黎民百姓或者官場上的人,要仁者愛人,實施或擁護、擁戴仁政(仁義道德的政治、政權),維護、支援官方、官府的仁道主義統治和政治權力,對哪些共同聽不進去、不聽人言、不聽人勸、不聽話、不聽教育、不聽教化和教導、玩世不恭、頑固不化的一些人、許多人要重罰、重處、處之以刑罰,實行管制、牢教、坐牢,對這樣一些厚顏無恥之徒的愚民,來個不講情面、不講仁義道德的辦法對付、對待、看待他們,不能跟他們講什麼仁者愛人的大道理、不能以仁義、仁愛、仁道、仁禮相待,要絲毫不能客氣、不能手下留情。

  • 8 # 出太陽託尼

    論語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史記 酷吏列傳》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意思是:孔子說:“用政法來誘導百姓,使用刑法來約束他們,老百姓只是暫時地免於罪過,卻沒有廉恥之心;如果用道德教化誘導他們,使用禮教整頓他們,人民不但有羞恥之心,而且人心歸服。”

    錢穆先生說:孔門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禮治。此章深發其趣。蓋人道相處,義屬平等,理貴相通,其主要樞機,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貫,事非異趨。此亦孔門通義,古今異時,此道無可違。

    孔子的治國理念,主張以德治教化為主,輕視刑罰在國家治理過程中的作用,在這個章節中有了具體的體現。可是,能支撐這個意見的證據,只是理想中先王先聖時代德化政治。而事實上,這些理想的政治時代是沒曾存在過的。現實的政治中,無論古今,都沒有純用德治的先例。所以,孔子的這個意見,在現實的政治生活中是不成立的。

    孔子只是一廂情願地認為,上古先賢是純以德來治理天下的,並將這一意見用作自己政治學說的基本原則。而這一原則在實踐上無驗,在學理上也難通。儒家學說最後發展到荀子,荀子的思想又深刻影響了法家學派的興盛。在先秦諸子思想中,只有法家學說是最切實用的政治論。一直深刻影響著幾千年的古代社會。所謂外儒內法,儒是控制人民思想的工具,法才是治國理政的實際手段。

    孔子在這裡把政、刑和德、禮放在了對立面上,這是不可取的。朱熹和張居正的註解中都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政---維持統治的律法、法規之意

    政、刑和德、禮其實本質上都是在講統御之術,統治和治理老百姓的方法。這兩種方法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缺少了哪一面都不行。

    政、刑的最主要作用是防止壞人辦壞事,這是一個社會執行的最低底線和越線後的懲罰手段。這個不牽扯道德問題,只是防止人變壞的手段。好人行事都在這條線之上,基本上對好人無效。

    德、禮是讓好人更好的一種治理手段。如果一味只講德、禮,其實是對好人的一種不公平。壞人會利用好人的德、禮,去做出傷害好人的事。

    政、刑和德、禮是並存,只是在一個社會的不同時期,重視的程度不一。一個動盪的時期,政、刑應必為首選,防止壞人往壞的方問移動,把人拉回正規;穩定時期,德、禮會成為社會的提倡和引導方向,讓壞人向德、禮靠攏,讓好人更有德、更講禮,這樣社會的總體會在德、禮範圍之內。

    如果畫一個同心圓,內圈為道德,外圈為法律底線,只要不超過外圈,一切就都應該是被允許的。揹負過多的道德,不僅看不清事物,同樣也會內蝕自己。

    知恥與不知恥,關鍵是看社會提倡的是什麼,鼓勵的是什麼,獎勵的行為是什麼;道德口號喊的再響用處不大。

    朱子對這章的解釋說,這個道,唸的是第三聲,不念道,是引導的意思。「謂先之也」,就是你要去引導。「政,謂法制禁令也」,用什麼來引導大眾?你用法制禁令,就是法律、規章、制度去引導大眾,這叫『道之以政』。『齊之以刑』,這個「齊,所以一之也」,一就是統一。用刑法去制裁那些不遵守法制禁令的人,使到所有的人、老百姓全部都要遵從政治、法令、規章,這叫「齊之以刑」。

      這會出現什麼樣的效果?朱子說,「道之而不從者,有刑以一之也。免而無恥,謂苟免刑罰。而無所羞愧,蓋雖不敢為惡,而為惡之心未嘗忘也」。假如用政治法律去領導人民,這為政者制定很多施政條文,讓老百姓去遵行。如果老百姓不遵行就加以刑罰,去處罰,逼著他們要遵行,這樣得到的效果就是『民免,而無恥』。人民百姓免而無恥,免叫苟免。苟免於刑罰,也就是說,他被迫服從政令,勉強去遵行,但心裡是不服的,他沒有羞愧之心。雖然他不敢去作惡,是因為他怕法律制裁,可是他為惡之心沒有忘記。也就是說他沒有羞恥心,不會以惡為恥,等到刑罰稍一鬆弛,他們就會犯法了,這叫「民免而無恥」,這樣的一個效果並不是很好。我們講到的用法治,強調法治的結果就會是這樣,所以不能光用法治。應該什麼?要用禮治,用禮治為主,輔之以法治,這才有好的效果。

      《管子·牧民篇》裡面,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治國,這四個方面很重要,禮義廉恥。禮義廉恥需要怎麼樣成立?要教育。用倫理、道德、因果來教育國民,國民就懂得道德。懂得道德,他恥於作惡,不用刑法去威逼他,他自己就不會作惡。如果國民無恥了,不以作惡為羞恥,就像殺盜淫妄,不僅不以為恥,甚至會引以為豪。比方說殺,殺生害物,甚至殺人,都不感覺到羞恥。這個淫,好像現在有錢了,不娶個二房、三房,都好像覺得不好意思,這是什麼?根本是無恥。人如果都沒有恥心,那亡國之日不遠矣。禮義廉恥這國之四維都崩塌了,那還得了。用法律也制裁不過來,再完善的法律都會被人鑽空子,所以孔子這裡教我們,應該『道之以德,齊之以禮』。

      德就是道德,用道德去引導人民。如果人民不能夠遵從道德,就要用禮去整飭之。這個禮就像規矩,無規矩不能成方圓。用禮來統一大家的行為,所得到的效果,是人民『有恥,且格』。有恥就是恥心,老百姓懂得作惡是羞恥的,不去作惡,那怎麼會去犯法?其實法律就是道德規範的一種強硬的維護措施,法律是保護道德的。不可能說有不道德的法律,這個法律一定是不好的,法律一定是保護道德,以道德為目標。

      假如人都懂得道德,都能守住禮,自然就不犯法。「有恥,且格」,這個格有幾種說法,都很好。第一種是鄭康成的批註中說,「格,來也」,格是來的意思,來什麼?民心來歸這個意思。人民百姓都懂得作惡是羞恥,犯罪是羞恥,所以都不去作惡,都不去犯罪,都能夠誠心來歸順政府,擁護國家,這個是格的意思。

      第二個意思是朱子講的至的意思,「格,至也」。他講到,「言躬行以率之,則民固有所觀感而興起矣,而其淺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禮以一之,則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也」。這是講到為政者,就是國家的領導人,「躬行以率之」,他自己能夠努力落實道德,遵循禮儀,這躬行。率之就是為人民做好表率,那麼人民自然就有所觀感,他就看到你的所行,知道你這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禮儀,他就有感悟,他就興起效法的心,他也來遵循道德仁義,遵循禮。

      當然在遵循禮的當中,講道德的當中,肯定有淺深厚薄,也就是程度有差。有的比較好,有的比較差,但是同一個方向,都是要遵循道德、禮儀。總是有先進的、後進的,那怎麼辦?總要有一個行為標準,於是就制定禮,以禮一之,把不一的、有差異的這些行為,我們統統做一個最低的規範標準,這就是禮,禮是道德的規範,人人必定要遵守。所以儒家講的道、德、仁、義、禮,最高的是道,有道者必定有德。其次是德,有德者未必有道,但是有德就難得了。有德,德不講了那就得講仁,仁者愛人,想到自己要想到別人。講道、講德,是沒有自己,心裡只存別人,大公無私,這是道德。仁裡頭還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則立人,己欲達則達人,他還有個自己,他有二人,所以有我也有人,這就比道德境界差一等了,這是仁。

      仁要是都不講了,講義,義是「宜也」,就是應該做的。這個應該也是以道德、仁做為標準。應該做的就做,不應該做的就不做,這叫義。連義都達不到的話,那要用禮了,禮是一個最低的道德標準。符合禮的就要遵守,不符合禮的就不能去做,這是禮。等到禮治都沒有,只好講法治了,大家都不講禮,那社會不就亂了嗎?所以不得不制定一套法律,來規範人們的行為。不遵守法律的就要制裁,就要去坐牢,甚至槍斃,這就是法治,就是「民免而無恥」的。

      所以孔子教導我們,特別是為政者,最低限度要有禮,法是不得已。禮都被破壞了,那隻好用法了。所以你看看,社會安定的層次有高低不同,最高的是以道治國,其次是以德治國,再其次是以仁治國,以義治國,以禮治國,再最後不行了,才以法治國。所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人民百姓就有恥心,恥於不善,以不善為恥,他就不去行不善了。而又有以至於善也,他才能夠去斷惡修善,所以這個是用「至」來講這個格。

      第三種說法,這是三國時代何晏的《論語集解》裡頭講的,「格,正也」,當正字講。《書經》裡說「格其非心」,這個格就是正的意思,把那個非心正過來。非就是惡的、邪的,現在正過來。人民有羞恥心,就能歸於正了,這叫民恥且格,三種說法都很好。

      朱熹,朱夫子最後小結中說到,「政者,為治之具。刑者,輔治之法。德禮則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禮之本也。此其相為終始,雖不可以偏廢,然政刑能使民遠罪而已,德禮之效,則有以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當深探其本也」。這是勸告為政的領導,說政者,這政治、法治、制度,都是為政的工具,治國的工具。這個刑者,就是刑法、法律,是輔助你的政治的這些方法。包括我們講的國家機器,輔助你的國家政治。德和禮是出治之本,它能夠幫助我們真正得到安定和諧的根本,這是講德和禮。而德和禮之間,德又是禮的本,剛才講到的,道德仁義禮。最根本是道,大道無形,表現出相了,那就是德,德是禮的根本。這個政、刑、德、禮,要相輔相成,都不可以偏廢,不能夠偏於一邊。

      講政和刑,只能使人民百姓遠離罪惡。他怕犯法,怕制裁,所以他能遠罪而已,就是到此為止。它沒有辦法使人民去行善,只能是離惡而已,這充其量。「德禮之效」,德和禮的效果,不僅可以幫人斷惡,「則有以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還能夠往善的方向去發展,愈來愈善良,而且潛移默化,自己不知道都在進步。所以治國的人,不可以只是抓住枝末,什麼是枝末?政和刑是枝末。應當深探其本,要去探摸到根本,根本是德和禮。因此國家領導人現在提倡以德治國,這是抓住根本。那怎麼樣子才能真正以德治國?必須要恢復傳統文化的教育。胡錦濤主席講的,中華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精神的家園,我們要回歸到這裡來。

      我們簡單的把蕅益大師他的意思再帶一下。他說「五霸雖駕言於德禮,總只政刑。帝王雖亦似用政刑,無非德禮」。五霸是指春秋五霸,雖然他們都在揚言講自己遵循德禮,但是都是用政和刑來治國。帝王是指文王、武王,這是聖王。他們雖然也好像用政和刑,但實際上都是在輔助德禮,還是以德和禮來治國。「蓋德禮,從格物誠意中來,孟子所謂集義所生。政刑,徒賢智安排出來,孟子所謂義襲而取也」。這個德和禮是從格物、致知、誠意這種修身當中得到的。也就是我們自性中性德的流露,那需要怎麼樣?不斷的集合正義的行為,才能成聖,孟子說的「集義所生」。孟子講的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不是義襲而取的。義襲而取,襲就是偶然做一點,偶然做一點正義的行為,就僥倖取得,那不是真正的浩然之氣。

      政和刑是賢智,就是賢能的人、智慧的人,他們安排出來的,這政治條文,他們定出來的,刑法也是他們定出來的,這是什麼?只能夠幫助、輔助德禮,它不是集義所生,是義襲而取得的,僥倖而得到。也就是說,人民他只是遵守政刑,他不能得到真正的德禮。

      【評析】

      在本章中,孔子舉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治國方針。孔子認為,刑罰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恥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罰要高明得多,既能使百姓守規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恥之心。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國家時有不同於法制的特點。但也應指出:孔子的“為政以德”思想,重視道德是應該的,但卻忽視了刑政、法制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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