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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品茗致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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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說話的老王
如題:
北京市交管委的這個“意見”是可以按照當做處罰條例,執行的。這是一種對於普遍性交通法規的地方性管理措施的補充法律約束條紋。
這在法律意義上來說雖然不是“正規法律條紋”但是,在地方行政執法機構,是可以依據這個“意見”若干規定形成的法律約束力度。
來對於違法違規的道路交通問題,在本地區實施處罰的。一般很多地方政府都這樣的根據普遍性標準法,提出來的增補意見通知。
例如,限號規則。北京市按照尾號限行。週六日,以及節假日不限制。但是,有些地區城市。比如我親身經歷的河北一些城市。
他們的地方限制號牌出行的規則。也是當地意見決定的。有的是“每天隨機抽取號牌數字限行”。這個也就是人家地方法規。
我在一次去青島自駕遊時候,途徑天津市區外圍。我因為家裡人要買螃蟹。於是只是按照北京市限號規定。開車進入了他們的“環線”
而這裡,我們可以認為是“市區外”但是,天津當地責認為這裡是“環線內”。而我恰恰是忘記了除了北京市,我的京牌車子
也就是“外地車”了。人家地方有明確規定“外地車嚴禁進入環線”。所以被罰款100元。但是沒有記分。這就是地方之間的地區差別。
涉及到交通法律法規問題,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不知道它的具體內容、實施方案細責和實施範圍,所以不方便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