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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山法律人

    一直有傳言說一桌人喝酒,只要有一個人發生了意外,這一桌的其他人都必須承擔賠償責任,這樣的說法有什麼法律依據嗎?朋友請客喝酒,主人死在酒桌上,參加的朋友是否有賠償責任要視情況而定。

    2.是否盡到勸阻義務。如果他人明顯出現醉酒狀態,而共飲者沒有及時勸阻,導致他人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3.是否履行救助義務。如果他人在飲酒後身體出現不適,共飲者應當及時將他送到醫院進行救治,未及時履行救助義務,導致他人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朋友請客喝酒,主人死在酒桌上,且死亡的原因與飲酒相關,參加的朋友如果有惡意勸酒行為或者未盡到勸阻義務、未及時履行救助義務,那麼參與的朋友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圖源網路,侵刪。

  • 2 # 餐餐美味

    朋友請客喝酒是好事,大家在一起少不了推杯換盞,開心的喝著小酒,別人敬你酒,你要給別人回酒,這是最基本的禮儀問題,但是酒喝多人出事了,參加喝酒的朋友一個也跑不掉,都有一定的賠償責任。

    在農村上了70歲的老人沒事幹,都喜歡騎著電動車扎堆,到一起拉二胡、吹笛子、彈琴、聊天等,這是他們天天干的事情,時間久了,慢慢感情都深了,少不了到酒店吃飯喝酒。

    近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老年人就像老頑童一樣,做什麼事情認真的不行,朋友叫去吃飯,他們在酒桌上喝酒喝的很猛,有一個老人喝的中途,人都不行了,把這一桌喝酒的老人可嚇壞了,趕緊打電話叫120,法院判定,酌情分擔相應民事責任,每人賠償5000元,對於農村來說,掏5000元錢就像割肉一樣,最終還是掏錢賠償。

    依照《民法通則》之規定,雖然各被告對曹某的死亡沒有過錯,但應酌情分擔相應民事責任。

    如發生強制性勸酒、明知對方不飲酒卻要喝酒、末將喝醉的人送回家等三種情況,一旦出事要承擔法律責任。

    結 語

    喝酒本來是開心的事,儘量不要強迫性喝酒,只有安全的才是開心的,一旦出了事,就算不追究法律責任,也要承擔民事責任,相應的都會去賠償的。

  • 3 # 王立彬大哥

    主人發起請客吃飯喝酒也就是必然!主人有主觀意料判斷能力!對因喝酒出現的可能負有主要責任!大家可以表示性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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