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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悠然過客

    任何制度都有歷史淵源,所謂的君主立憲制度也不例外!中國古代權臣無法往君主立憲制度轉化,其原因個人以為有如下幾個

    1中國自古都是宰相執政的制度,即使到明朝發展為內閣宰輔制度。即使是有所博弈,也是君權,相權之間的博弈,而這個基礎也是無法達成所謂君主立憲的!

    2西方各國自羅馬帝國時代就有類似議會的元老院制度,而東方各國只有草原民族才有類似的制度!而漢族中原政權,自古並沒有類似的制度基礎!本身也沒有產生相關制度的土壤!

    3中國古代是農耕文明,而西方文明仍然是部族文明!農耕文明的家族體系和西方部族文明的體系截然相反,所以即使有權臣也會更傾向於發展類似責任內閣的制度!如明朝的內閣,宋的樞密院等等!沒必要搞什麼君主立憲!

  • 2 # 市井九公子

    在歷史中,不管是在我們歷史上的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有著許多的權臣篡位的案例!就不一一舉例說明

    但是題主這個問題,古代權臣篡位風險極高,為什麼不設立君主立憲制!

    (不知道我有沒有曲解題主的意思,所以說我分兩步來解答)

    一:通俗來講,君主立憲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讓皇帝一人掌控著所有的權利,為了有效的限制帝王制,讓更多的人有利益可言!君主立憲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用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背景下,我們也曾效仿日本君主立憲制的資本主義改革,但失敗了,因為中國當時的情況和別國的都不一樣,英國、日本都是實行君主立憲制,但它們成功了,因為它們支援君主立憲改革的一派掌控著國家的權利。但是我們不同,封建的本質已經深入人心,在加上我們當時的最高權利的操控者在封建守舊一派的手中,所以說我們無法成功!

    戊戌變法

    近代以來新思想的發展。鴉片戰爭後中國的民族危機日益嚴重,封建統治的危機也一步步加深,先進的中國人開始思考要透過何種道路來挽救中國的問題。只可惜守舊派勢力強大,當時國家的最高領導權不在光緒皇帝手中,而為以慈禧太后為首的王公、大臣所掌握。到最後只能以失敗告終……

    二:如果把君主立憲制放在更早的歷史環境下,權臣篡位可能會更容易成功!它大大的消減了帝王的權利,使得個人利益大大的提升。但是畢竟這只是一個制度,試想有著篡位想法的權臣,在得到更多的利息的情況下,他仍舊不會甘心!所以說一種制度的誕生與它是否可以順利的實施,跟當時所擁有的條件,有著密切相關的聯絡!在一個地方或許很順利,但並不代表它可以用於所有的環境下。

    以上就是小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如有錯誤之處,還請指正

  • 3 # 慕慕說歷史

    對於“古代權臣篡位風險極大,為何不設計成君主立憲制度?”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從中外歷史的角度與社會發展程序等方面來進行解答。

    在中國上下幾千年的歷史中,不乏有“皇帝被篡位”的事情發生,事實上,皇帝被篡位不僅僅只有權臣會幹這種事兒,還有其他人比如外戚干政,最後篡位啊,皇太后廢帝自立等等。

    對於這些情況的發生,中國古代社會為什麼不建立君主立憲制度呢?如若這樣,就不會發生篡位這種事兒了呀?

    對於這方面的疑惑,慕慕將從君主立憲制的定義、意義以及中國皇帝制度等方面來進行分析。

    一、君主立憲制

    眾所周知,“君主立憲制”起源於英國的光榮革命,由於皇室貴族的奢侈,暴力等諸多因素,英國發生了史上著名的“光榮使命”,而“君主立憲制”就是這場革命的勝利成果。

    何為君主立憲制?顧名思義就是君主被限制了權利,設立議會制度,保留君主的名義,但架空君主的權利。

    這是歷史的程序,也是社會的程序。社會發展到了一定時期,“君主”這個統領整個社會的最高階層,將會被限制,王權逐漸被削弱,內閣或議會的權利逐漸增強,到最後,君主就會成為一個國家的吉祥物,沒有任何決定國事的權利。

    二、中國皇帝制度

    從遙遠的夏、商、周時期開始,中國古代國家的最高領袖被尊稱為“”或“天子”。

    到了秦朝時期,始皇嬴政統一天下,並開創了“皇帝”這個詞,皇帝制度開始出現,一直流傳到清朝末年。

    但,無論是“”還是“皇帝”,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權利掌握在自己手裡。

    從古至今,皇帝是至高無上的,他掌握著天下的生殺大權,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利,天下歸屬於他的統治,民眾聽從著他的意願。

    試問,這樣的權利有那個人願意被限制?願意設立君主立憲制呢?

    都說龍榻之處,豈容他人酣睡?皇帝又怎麼可能把權利交出去,讓自己成為一個吉祥物甚至傀儡呢?

    換句話說,那些謀朝篡位的權臣不正是因為這至高無上的權利才拼死一搏的嗎?

    所以,在中國古代是不可能實行君主立憲制度的,如若實行這種制度,先不說皇帝不會同意,到時候天下大亂,百姓又會民不聊生,恐怕到時候連“皇帝”都不會有了,因為沒人回願意成為一個傀儡皇帝的。

    三、社會的發展程序

    先前說過,“君主立憲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英國爆發光榮革命,設立君主立憲制度時換算成中國時間的話是清朝康熙二十七年。

    這一時期,中國還處於封建社會時期,是史上著名的“康乾盛世”早期。

    在這一時期。百姓的日子相對穩定,安康,統治者也聖明,是一個兢兢業業,為國為民的皇帝。

    在這個階段,社會程序是穩定的,沒有人鬧革命,百姓從小接受的就是“三綱五常”的教化,對於統治者是服從的,所以,君主立憲制在中國是行不通的。

    四、文化教導

    在中國上下幾千年的歷史中,文化是最為重要的。

    從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再到封建社會,人們都奉行的是被統治制度,習慣了皇帝掌握天下大權,雖然總是有造反、篡位的發生,但無論什麼原因,什麼人當皇帝,百姓都會聽從皇帝的意願的。

    在這過程中,文化是關鍵,無論是儒家思想還是法家思想,都是去教導怎麼成為一個皇帝,皇帝應該做些什麼事兒,怎麼做等方面。

    而且封建社會還特地產生了禁錮人思想的文化,如三綱五常制度、君權不可違等。

    在這些文化的教導下,皇帝制度更是深刻印在了每個人的心裡,所以,在中國古代君主立憲制是不可能成功的。

    它打破不了這幾千年來的關於遵從皇帝命令,以皇帝至上的思想和傳統,也不可能磨滅幾千年來的文化的光明正大或潛移默化的教導。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中國古代,即使權臣篡位的風險再大,君主立憲制也不可能在中國被建立。

    無論是從文化角度還是歷史的角度,無論朝代更迭了多少次,皇帝制度都是一直流傳的,它不僅是中國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基石,還是中國文化的重要體現,是不可能被君主立憲制替代的。

  • 4 # 旋律香菸

    這個問題十分好,如果我們想知道為什麼取得天下的人不在一開始就設計成君主立憲制度,我們就先要了解什麼是君主立憲制。

    明清的太和殿

    君主立憲制,也被叫做“有限君主制”,和我國封建社會實施的君主集權制是相反的。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地位的前提下,透過建立憲法,強化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具體事務不由皇帝決定,而由議會及各行政部門根據憲法規定實施。根據皇權的多寡,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其中,二元制其實是換湯不換藥,憲法由君主簽訂,各種法令也必須君主簽字,議會只是虛設的,是留下了一套“君主立憲”的皮毛,內裡還是君主集權。所以這種情況很少,往往是在君主向“改革派”們妥協時,拿出的權宜之計,往往造成的就是權責不明,紛爭不止。現存這種制度的國家極少,大部分集中在中東地區。

    那麼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就是純粹的君主立憲制,議會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政府班底由議會的選舉產生,負責國家的所有事物。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多負責外交和國家形象,在人民中有較高的威望,但不管實事兒。這種制度用的十分廣泛,現在的英國,日本等很多國家仍在使用。這個制度也是我們本文用來主要進行分析的。

    英女王

    那麼大家應該也看出來了,不設立以上制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權力沒了,還怕什麼“權臣”。如果設立君主立憲,皇帝就是個花瓶,那我辛辛苦苦打下天下,就為了當個花瓶兒?那時候滿朝廷都是“權臣”,就我自己沒權。那設立這個制度有什麼用?君權神授思想,古人不管是用什麼方式取得的政權,他們都會聲稱是“上天授權給自己,管理天下,自己就是天子”。說的多了,他們自己都信了,老百姓也早已習慣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這種情況,誰打下來的天下,就是誰的,都是天意。所以每個開國皇帝都應該沒有想過設立個毛線的“君主立憲”,很自然就登基開國了。封建社會後期,權臣已基本沒有市場。明清時代,幾乎沒有什麼權臣,唯一有點名氣的“鰲拜”,也被一幫小夥子簡單的擒獲了。這是因為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撤銷了“丞相”這個擁有和皇帝“重複權力”的職位,此後沒有任何人再能夠像皇帝一樣,可以統領多個國家機關,清朝開國後,也沿用了這一制度,所以權臣也就消失了。沒有權臣,皇權更加穩固,到清代其他人都以自稱“奴才”為榮時,哪個皇帝失心瘋了,去設立君主立憲,把自己束之高閣。

    英女王頭像在錢幣上(國家象徵的表現)

    綜上,因為中國的歷史原因,古人是絕對不會設立君主立憲制的,而且,人終歸都會有自私的心理,換位思考,任何人將富有天下,會不會一念之間將大部分權力分享出去?並讓自己後代世世代代只是做個國家象徵?人性經不起考驗,所以我認為不會。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朝光緒末期,孫中山革命時,清政府無奈提出過君主立憲,但也是百般阻撓,惡意拖延,最終被革命的洪流所滅,令人唏噓。

  • 5 # 墨林書齋

    有時候是你沒得選啊,權臣篡位,風險很大,權臣不篡位,風險更大,而且,皇帝這個位置的誘惑,是沒有誰能抵擋的。

    其實呢,中國古代是有你說的這種虛君政治的,比如東晉。

    東晉的開國皇帝司馬睿就是虛君政治的代表,他是在王導和江南士族的擁護下做的皇帝,實權在這些大士族手裡,皇帝永遠是他們家,但是基本沒實權,幾大士族輪流坐莊。

    而魏晉南北朝的很多小國家,也是一樣的類似於虛君政治。

    而為什麼有的權臣要篡位呢?一方面是皇位的誘惑太大了,誰都想做皇帝,

    第二呢,比如霍光,他想不想篡位呢?肯定是想的,但是沒有實力篡位啊,不得不做個權臣。

    他明知道做權臣就是全家上斷頭臺,但是,你在那個位置,通常是沒得選的,前進一步就是皇位,進沒辦法進,退也沒辦法退,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如果你退,你做權臣這多年,得最多少人?不怕報復嗎?

  • 6 # 那年今夕

    題主的回答是站在統治者的角度看的,那麼我可以回答的是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王朝是統治者自己主動設計成君主立憲制的。所謂害怕權臣篡位,所以設計成君主立憲所謂的民主制國家就不用擔心會有篡位的事情發生,這是錯誤的。

    讓我們從各個角度來看看這個問題。

    人的權利慾是無窮不斷放大的。就像曹操臨死時所說,自己本來只是想當個為民請命的好官,但是生逢亂世,自己所掌握的權利越來越大,所以不能退讓,只能硬著頭皮向前了。

    條件不允許君主主動讓權成為君主立憲制。清末光緒帝看著西方列強強大的國力,想效法政治改革,設計成君主立憲制,才宣佈改革一百天就別滅殺,光緒帝本人也被囚禁。

    社會發展規律沒到時間。都說文明早期的奴隸制是萬惡的制度,但是奴隸制卻為社會發展帶來更好的協調,進入封建制國家也是這樣,資本的力量非常弱小,政治體制接受不了君主立憲的存在。

    當人權利達到頂峰之時,根本不會主動放權。二十四史,字字血淚,都是為了那最高的權利,親情、友情、愛情都不值一提。不僅中國如此,外國也一樣。社會改革都是被動的,沒有主動的!

    大英帝國也好,德意志帝國也罷,所謂的君主立憲都只是政治鬥爭後的平衡妥協而已。

    可能有人要問日本不是明治天皇透過明治維新所謂“自上而下”的改革設計成君主立憲的嗎?

    其實,在明治天皇之前,日本的所謂天皇就是個吉祥物,從來沒有掌權。明治天皇在德川幕府末期透過周邊諸侯的幫助才真正掌握了權利,當然,這種權利同樣需要分享,分享給各路諸侯才能達到政治平衡。諸侯成為了大資本家,而這種平衡就是君主立憲制。

  • 7 # 疼痛的暴風

    儒家思想站統治地位,皇權至上深入人心。權臣雖然權傾朝野,威赫當時。但是也把自己至於眾矢之的,他想君主立憲是不符合當時的人的想法的,只會理解為亂臣賊子。

  • 8 # 依與夢

    國情不一樣。

    從秦始皇統一全國,建立大一統中央集權國家開始,中國基本上就已經沒有君主立憲的可能了。

    在世界大部分地區,君主對臣子其實沒啥絕對的約束力,聽從君主是義務,而不是責任,利益相同時會聽話,不同時則可以不鳥君主,甚至直接討伐君主(英國國王和法國國王就因為加稅被臣子殺了,日本天皇直接就是傀儡)

    而在中國,君主對臣子有法理上的絕對約束力,臣子必須聽從君主,君主掌控全國的一切。

    在這種情況下,國外君主地位對臣子來說往往就沒啥吸引力,與其殺了徒增惡名,不如留著當傀儡,或者集體利益的代表著,或者紛爭的調停人(類似春秋戰國的周天子)。而秦之後的中國則不行,誰都知道可以有一個世襲罔替的大位,可以號令一切,誰會不想爭取呢?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中國出現了類似君主立憲的體制,君主也會認為自己應該掌握實權,首相之類的也會擔心君主殺自己奪權。實際上縱觀整個中國歷史,恰恰是秦朝最偏像君主立憲,按歷史記載秦始皇實施郡縣等等國策都是召叢集臣討論得出的結論,而不是獨斷專行,秦朝宰相權利極大。而隨著歷史演變,中國則走向了不斷削弱相權,分散臣子權利,加強君權的情況,和君主立憲越走越遠,這恰恰說明了大位的吸引力,集權於一人的誘惑力有多強。

  • 9 # 向陽煽動的翅膀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得明確君主立憲制的基本含義。所謂君主立憲制是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建立的一種代議制民主制度。這種政治制度最早出現於英國,後來德國、日本、摩納哥、西班牙等主要國家都採取了這一制度。其基本特點有三:一是君主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二是擁有立法權的議會是國家權力的中心,三是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了君主的權力,保證了議會的立法權、財政權和軍事權力。君主立憲制之下,君主的權力被架空,不再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一定意義上能夠防止權臣篡位而引發的內部叛亂。但縱觀中國古代,我們都沒有建立起擁有這種特點的政治制度,而是盛行由秦始皇建立起來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那麼中國古代為什麼沒有君主立憲制呢?以下三個原因或許能幫你找到答案。

    一是中國的地理環境決定了我們不能實行君主立憲制度。從地理環境上來看,中國西北有高山,東南有大海,整個國土是完整一塊,這就決定了我們要統治這樣一個國家,必須建立一種高度集權的政治模式,如果單純的為了防止權臣篡位而實行君主立憲,勢必會引發新的矛盾,而矛盾的解決結果還是集權政治代替能一種集權政治。集權政治,就必須有權力的中心,皇帝就是權力中心的代言人,他的地位不可撼動。

    二是我國人民有君主崇拜的民族心理。中國國民與西方國家的國民相比,較為突出的就是我們沒有明確的宗教信仰,通常是誰對人民有利,人民就對誰頂禮膜拜。這一特性讓歷史時期的人民對擁有文治武功的聖明君主抱有一種天然的崇拜,對其君主所擁有的權力更是絲毫不敢褻瀆,故而對限制君權的想法從來都不敢涉足。

    三是中國的經濟基礎不允許我們實行君主立憲制。如果說前面兩個原因是基本因素,那麼這個因素就是根本原因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君主立憲制在本質上是屬於一種民主制度,是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上層建築是建立在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的經濟基礎之上的。資本主義經濟崇尚自由、平等,因此能誕生出君主立憲這一民主制度。

    英國光榮革命,確立了君主立憲制度

    反觀中國的經濟結構,我們長期以來實行一種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保守性和封閉性是其主要特徵,那麼建立在這種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就只能是君主專制制度了。

    綜上所述,我們中國並不是不願意建立君主立憲制,而是我們並沒有建立君主立憲制的客觀條件。在自然條件不具備的條件下,刻板地套用某種政治制度,只會帶來歷史悲劇,戊戌變法就是一個明顯的證明。歷史的發展,總會循著以往的軌跡前行,就算是今天民主程度相對較高的中國,我們仍然不去實行君主立憲制度,而是要保留了國家元首的地位,正是以上三點要素所決定的。

  • 10 # 紅鹿青衫

    這個問題,有點讓人無語。

    好比一家公司,要求員工們都“依法取得北京市居住證”。那麼,你讓人家土生土長的北京員工怎麼辦?

    扔了自己的戶口本,換個居住證?不說辦不辦得到,合不合法吧,那有意義麼?

    這就是問題的答案:中國古代政體,本來就是一種有限君主制。或者說君主立憲制。

    君主立憲制和有限君主制

    君主立憲制度現在一般被認為:又稱為“有限君主制”。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

    君主立憲制重在“立憲”,也就是說必須有一部規定了君主的有限權力的“憲法”。然而近現代的憲法概念是17世紀中葉才產生於英國的,就算向前追溯也最多追溯到1215年的《自由大憲章》。這其實也就意味著之前乃至同期其他國家的各種政體,都被排除出了“君主立憲制”之外。

    但其實這個理解是錯誤的。因為憲法本身就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之分。比如英國憲法就不存在一部成型法典,而是由大量而蕪雜的法律法規性檔案、法院判例乃至國會慣例等等所組成的。

    而且更進一步,憲法這個詞的詞源是拉丁文:constitution,原意是組織、確定。而在古羅馬時期被用來表示帝王的各種詔令旨意區別於各種基層法規和地方法規,歐洲中世紀的封建時期則指代國家的組織原則,有點“組織法”的意思。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把“憲法”理解為近現代憲法的話,那麼起碼17世紀中葉之前的所有國家,乃至之後相當長時期歐洲之外或者資產階級革命之前的國家,統統沒辦法稱為“立憲”。

    但如果我們把“憲法”理解為對君主權力能形成有效限制的長期而穩定的社會規範,那麼“君主立憲制”的正確名稱其實是“有限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虛君制度和中國古代王朝政體

    有限君主制下,依據君主是否擁有實際權力,又可以分為二元君主制和虛君制度。

    虛君制度的典型就是日本。天皇上千年都是個擺設,只是作為神道教吉祥物的一個存在。後來明治維新,國家政體轉型為君主擁有相當實權的二元君主制,其實是君主權力的極大擴張而非削弱,美滋滋萌萌噠。

    虛君制度在中國歷史上不算主流,但也不在少數。比如晉元帝司馬睿建立東晉後,就長期是“王與馬,共天下”的格局。東晉的皇帝幾乎代代都是擺設,國家由幾大世家門閥輪流掌管。後來南北朝時期,類似的小國家也不少。

    而中國自秦漢以後的歷代統一王朝,絕大多數採用的是二元君主制。君主有一定實權,在開國君主或少數強力君主的時代,這種實權可能還會達到相當高度。然而到了王朝末期,或者昏庸懦弱的君主那裡,則通常會成為事實上的虛君制度。其中又有相當數量,最終以權臣篡權成為新的強力君主宣告結束。

    德治體制下的二元君主制

    綜上所述,中國古代政體的主流,其實本來就是傳統的儒家德治體制之下的二元君主制。這一點在“德”的社會規範上,表現為源自孟子的民本思想和自宋開始明確提出的“與士大夫共天下”,而具體的政治表現,則是綿延不絕的君權與相權/閣權的相持不下。

    這種二元君主制下的權力爭奪尤其在宋明兩朝,相權/閣權已經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很穩定的壓制皇權,從而形成長期穩定的事實上的虛君制度。這已經非常接近於題主問題中所說的“君主立憲制”或者說有限君主制下的虛君制度。

    但這種狀況最終並沒能形成穩定的社會規範,事實上也並不被絕大多數人認同。原因就在於這種“有限君主制下的虛君制度”其實際成效非常糟糕。

    從宋明兩朝的實際運作效果來看,“虛君”的結果通常是國家權力被豪強和權貴所瓜分,國家和百姓淪為豪強們的寄生和掠奪物件。 就像明末,以江南鄉紳為根基的東林、浙黨,以山西豪商為根基的晉黨等等士大夫豪強群體位高權重卻各自只在乎自家那點“小民尊嚴”,相互爭權奪利,搞到連稅收這樣的國家正常實務居然都要依賴一群宦官來推動和完成。這樣能夠導致國家碎片化癱瘓化的政治體制,當然不可能被後世人尊崇和學習。

    總結

    其實這就是中國古代為什麼最終沒有走向君主立憲制度的原因:試過了,真不行。

    事實上任何政體本身都是中立的和工具化的。關鍵不在於哪個有什麼絕對的先進性或者落後性,而在於是否適合具體情況下國家和人民的需要。

    以古典中國來說,最嚴重和根深蒂固的問題不是皇帝如何,而是二元君主制的另外一元:“士大夫”或者說儒生群體的徹底墮落。明末是一個典型,而清末的“戊戌變法”是又一個典型。

    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君主立憲制”唯一的效果是繼續擴張已經徹底糜爛計程車大夫群體的權力範疇,國家和人民更加不幸更加危險。

    真正“設計”或者說照抄了西方君主立憲制的“戊戌變法”脆敗的時候,老百姓對所謂“六君子”的評價是:快殺。

    原因很簡單,老百姓不看你吹的是什麼,而是看你到底是什麼。戊戌一幫人物雖然多少批了些西皮,但哪怕從康有為梁啟超後來的表現來看也還是明末士大夫一路人物。更遑論這幫人於國無功於民無德,憑著幾句自以為先進的西方口號就想高高在上,除了搗亂還能有什麼效果?

    對比魯迅先生筆下的未莊,趙秀才換了假洋鬼子,對阿Q、王胡、小D這些老百姓來說,除了原先主要抗一座山,現在變成了兩座大山之外,有什麼好的改變嗎?

    “快殺”是多麼有遠見而又理性的選擇啊。

    於民:好容易碰著機會,蠻長時間內能少扛一座大山呢。於國:清末到底沒有變成明末。北洋軍閥固然缺點多多,但比起明末那幫正事全不幹,只會爭權奪利計程車大夫來說,至少努力避免了中國徹底的分裂和滅亡。

    “快殺”,於國於民,大幸啊。

  • 11 # 山地土著

    到春秋時,周天子已差不多是個立憲天子了,他已只是各國名義上的共主,實際只控制了直屬的領地。當時的國人,若認識到守法、守陳規舊習有好處,從而刻意推崇只能由天子家統天下,但可由霸主實際當權的做法。那麼,我們和日本一樣,或許也有古老而神聖的皇室。而那時,知道守護或尊重已有的法度、陳規舊習,對於各方保障固有的權益有用的,只有孔子,但那些新興的要贏者通吃的勢力,沒一個待見孔子的主張,他們只想依勢一切通吃了,即使只能作霸主也要實際上起天子的作用,都沒意識到保留神聖的皇室,可以起到阻擋野心家一切通吃的作用。後來商鞅的法家興起,君權大於法、法為君權爪牙的學說,因合於社會中各勢力的通吃愛好,而成了主宰中國命運演變的思想,其頑強而持續地起作用,簡直可說是無法撼動。

  • 12 # 長風浩蕩

    因為華夏以名不副實為恥。

    實至,就要名歸,名出,就要副實。

    你握實權我具虛名,要麼奪權歸我,要麼,我幹嘛不成全你,省得我當個橡皮圖章;

    虛名在你,實權在我,那我要你何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個男人利用女人騙其他男人的錢,這個男人算不算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