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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女人情感深處

    我的個人意見:如果是工作上的事,領導讓你做,你不願意做,那也得做,如果與工作無關,你可以拒絕。工作就是工作,是工做就得有人做,如果下屬都要求挑事情做,願意做就做,不願意做就可以拒絕不做,那工作就沒有辦法分配下去,這就是領導失職。領導的職責是善於發現人才,善用人才,合理安排工作,下屬屬於執行,就是這樣

    又或者如果對方的行為本身有違做人的基本道德,可以按她上司的要求去做。但如涉及他人隱私就不能違背自己的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她上司的上司婉轉地說出自己處境;也可以繼續和上司耍太極,比如說“對方好象知道我的目的,很警覺,沒讓我發現什麼問題”。不管怎麼樣,任何選擇都要考慮到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 2 # 小胖哥樂呵呵

    那要看什麼事了。比如要你陪客戶喝酒,犧牲身體,喝醉還有危險那種,委婉拒絕唄。只需要犧牲臉皮的,厚著臉皮能做的就要去做,比如你非常討厭的客人。就是要跟你談,籤合同!你可以再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必須去,有些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其實不是領導刁難你,也許是客戶刁難你。人生就是這樣不要一點挫折就想放棄,就想逃避,就想辭職走人。人生而不易!

  • 3 # 自由自在舒展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第一,如果是在工作層面的,領導逼你去完成具有挑戰性的新任務、新專案,作為下屬,應該克服種種困難,如個人喜好等,全力以赴去完成工作,萬事開頭難,一旦克服了個人喜好,打破了自我設限,就是邁出了一大步。可以隨時與領導彙報工作進展,根據需要讓領導協調人員和經費等,取得領導大力支援,創造完成新任務、新專案的工作條件,個人能力也會得到鍛鍊和提升。

    第二,如果是涉及生活和個人習慣層面的,如在私營企業裡面,領導逼你陪客戶應酬喝酒,而作為下屬又對應酬喝酒深惡痛絕,可以對領導說明緣由,婉言謝絕,領導也會綜合考慮,改變應酬方式,現在社會風氣已經好轉多年,應酬喝酒等陋習已經轉變了。

    第三,如果是涉及道德和法律層面的,建議與領導說明厲害關係,後果和擔責等,堅決拒絕,堅守原則和底線,相信領導也會再重新考慮周全。

    總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既有打破自我設限,被領導“逼”著成功,提升了個人能力,也不盲從領導,有原則, 有底線,該拒絕時及時說“不”。同時透過正確處理這些事情,鍛鍊自己的能力,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 4 # 饅頭說職話

    饅頭觀點:違反原則、道德、法律法規的事情堅決不幹;領導私事選擇性幹;工作上的事該幹則幹。

    在工作中難免會遇到領導交辦一些不願意去幹的事情,甚至是逼著去做,有些事情也許讓自己很為難,甚至超出自己能力範圍。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不能一味的拒絕,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然後再作出決定。

    我們平常所說的領導一般是指在工作中的管理者,即在工作中,他有權利指導或者交代你幹工作的人。他具有職務權力,而且正是這個職務權力可以讓你幹許多的事情,如果忤逆他,他有權對你撤職,降級,或者扣績效等等。也正是因為領導的這個職務權力,讓很多人在做事情的時候不知道如何把握。下面我將幾種可能的情況給予正確的選擇。

    一、如果領導交代(逼著)你的乾的事情違反了法律法規、違反了社會道德、做人原則,一定要拒絕。

    金無赤金,人無完人,領導難免也會犯錯誤。有時候領導交代的事情也許會違反原則、道德、甚至是法律法規,這時,作為下屬就應該要作出正確的選擇。

    1.如果領導交代你的事情違反了法律法規,違揹你的辦事原則,只是領導一時繁忙沒有發現,那麼,此時作為下屬的你,不但要拒絕領導交代的事情,還要善意的提醒領導,告訴領導這件事情的利害關係。我相信領導領導聽了你的勸告,不但不會怨你,相反,還會覺得你是一個有原則的人,會作為心腹重點培養。2.如果領導交代的事情明顯違背法律法規、道德以及做人的原則,而領導還逼著你去幹,那麼,一定拒絕,甚至可以向上級舉報。如果成功阻止領導,那叫懸崖勒馬,如果幫領導幹,那就叫同流合汙,一旦事情敗露,你失去的就是整個人生。

    前段時間熱播的電視劇《獵狐》中,郝小強讓於小卉幫忙開三十個炒股用的賬戶,於小卉在明知道私開賬戶是違規的情況下,依然幫郝小強開戶。她這一步操作,這不僅為她在後面和郝小強一起操縱股市邁出了第一步,也為此搭上了自己的人生,不但坐了牢,還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愛人。

    不管怎麼樣,在工作中,領導交代的事情如果違反的法律法規、違背了道德以及做人的原則,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則,作出正確的選擇。

    二、如果領導交代你事情是一些私事,作為下屬,作出利弊分析後可以選擇性的幹。

    有些領導在平時工作中,也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指示下屬辦一些私事,這不是領導想佔便宜,而是作為領導的習慣性思維

    作為下屬,有時面對這樣的問題很容易陷入兩難的境地:如果幫領導做私事,佔用了自己的時間,對不起自己;如果不幫領導做,又怕得罪領導,對自己以後發展不利。

    我的一位領導,經常需要在外面去應酬,那時還沒有代駕,所以那時他很喜歡帶下屬一起去,目的是幫他開車。有一次下班後他叫了一位女下屬,女下屬第一次去了之後,領導第二次又叫她去,後面那女下屬不願去了,但是又不好直接拒絕,於是說家裡的小孩沒有人照顧就拒絕了,後來領導再也沒有找過她了;後面領導又遇到這種情況,叫了單位另外一個小夥,小夥去了幾次之後,覺得這不是辦法,於是,每次下班他都比領導後走,領導一叫他,他就以工作需加班為由拒絕了。再後來領導又經常叫我陪他一起去,我平時一個人就住在單位,下班後又沒什麼事情,陪領導去應酬既能增加見識,還可以接觸領導更多的人脈,我何樂而不為呢?當然,當了領導那麼多的免費司機,學到了許多東西,也得到了領導的信任。

    作為下屬,領導交代的私事如果對自己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響,可以適當的拒絕,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一定要找到一個合適的理由去拒絕,既要讓領導知道你願意去幫他做這件事,但是又沒有辦法去做這件事情。如果領導交代的時候並不影響你什麼,相反,還可以帶給你一些有用的東西,那為什麼不去做呢?就像我一樣,既能學到東西,還能拉進和領導的距離。

    三、如果領導交代的是工作上事情,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用心幹,不屬於職責內的可以拒絕幹。

    既然領導交代的事情是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僅要認真幹,用心幹,還要爭取將事情幹出色,爭取得到領導的賞識。如果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於公於私都可以拒絕,畢竟拿多少錢幹多少事。始終要認識到,離了誰,公司一樣轉,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每個人都應該各司其職,把自己職責內的事情幹出色。

    但是在拒絕領導交代的非職責內的事情時,一定要給出領導一個合理的理由,同時給出一個可行的方案,甚至直接告訴領導這該由誰來做。只有這樣,才能既不得罪領導,又能合理甩鍋。

  • 5 # 管理啟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又借用一句網路用語來說,男人在外面要保護好自己。

    1.首先,你這個所謂最不願意做的事情違法嗎?如果涉及到法律問題,那不好意思,天塌了也跟我無關,不要為了所謂迎合領導去觸犯法律,不然你做的再多都是枉然,曾幾何時,我剛出社會遇到一件很棘手的事情,工程款沒有收回來,動用了各種方式也沒有實質性的推動,後來整個工程部開了很多臺車堵住了客戶工廠的大門,影響了正常運轉,後來還出動了特警,抓了好幾個人,雖然最終人出來了,公司還做了獎勵,但我不認可這種方式,凡是講法為第一位,公司不能傳達一種錯誤的理念給員工。

    2.其次,如果是不涉及法律問題,只是個人情感上無法接受,又或者觸犯了個人的原則,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如果只是一些普通的職場規則或形式,我建議你可以適當的做出調整,畢竟這個社會適者生存,很多時候我們不是在做自己,物競天擇,適應下來才是強者,如果涉及到個人底線問題,那就不好意思了,誰還沒個脾氣,此處不留爺自有處,大不了不幹了,但是我們儘量不這麼去做,人在江湖,這種事情太多了,哪有事事如意的地方,勇敢做自己,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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