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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林紺晃Gan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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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味鷹眼財經
合夥做生意要想長遠必須分清責權利,尤其是初創期的企業,所謂親兄弟明算賬,一是三權分立,由對三人中能量最大的人佔40%,但其他兩人均為30%,涉及重大方向決策可以制衡;二採用同股不同權,平分股份,但一人強勢主導,其他兩人無決策權;三按照業績靈活配置股權,即公司作為平臺,三人業務各自獨立運作,每年調整股權和利益分配;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企業發展階段選用,股權涉及利益,而且是公司頂層設計,要使得基業長青也要隨機調整股權,以防止公司有一定規模後四分五裂。
首先股權分為兩大權益。
第一是決策權,第二是收益權,這兩種是可以分開考慮的,也就是同股不同權的概念。在有限責任公司裡,是可以根據自身需要來定義,比如出錢還是出力,是否參加經營活動,出資比例是多少,是否有額外的資源投入等等,都是決定這兩種權益的因素。
股權沒有平等只有公平。在一個公司裡,不可能每一個人起到的作用,帶來的價值都是一樣的,尤其在初創企業剛起步時,領頭的創始人起到的作用,會比其他聯合創始人高出數倍,因此通常有絕對決策權。就如同一條船隻能是一個船長,不能是多頭領導,否則就會迷失方向。
考慮採用動態股權分配。誰的貢獻多,那麼誰的回報就更多。當前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採用了這種動態分配的方法,一方面是激勵,一方面是維持一定的公平。甚至未來的企業,可能都不是僱用制,而是合夥制,那麼這種分配方式,可能更適合於高速發展的新興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