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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櫻語十千

    擁有時不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彌補,死纏爛打有什麼用呢,沒有無緣無故的離開,人的一生都在追尋得不到的或是已經失去的。

    可是遲迴來的愛情比草賤,你還指望一個對你死心的人重新愛上你嗎?別異想天開了,苦苦糾纏的人就是一邊折磨對方一邊自我感動!說白了還是更愛自己。

    如果他真的愛你會放手選擇讓你幸福。

  • 2 # 春風十里柔情長

    當一個人不再愛你時,糾纏並不是執著!

    愛情就是相愛時真心實意,分手後各自安好。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不要一味糾纏,追求所謂的答案是毫無意義的。

    愛情可能因為感動而在一起,但是絕不會因為同情而複合!

    愛情來的時候,可能很新鮮也很刺激,當初一個浪漫的表白可能就能感動到天塌地陷,也可能因為把感動當成了愛情而選擇一起。

    愛情走的時候,一定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的。畢竟你們嘗試過,努力過,一起交往過。不管是因為性格不合,還是因為三觀差異,或者因為情感變化,甚至物質利益。最終原因都是因為你們沒有了愛情,或者即使有,但是並不能把愛情當做最重要的存在。

    既然不再相愛,何必還要糾纏?

    也許有不甘,也許有留戀,但是單方面的情感在愛情裡是最不值錢的付出。糾纏是為了什麼?為了挽回愛情?還是為了尋找一個分手的答案?不管因為什麼,都不值得這麼做。

    也許對方會感到慚愧,甚至感到心疼,畢竟曾經愛過。但是,相信我,一定沒有感動或者心動。反之,更多的是無奈,反感,甚至討厭!對於一個已經不愛的人來說,想要重新找回那份感情真的很難!

    分手後,一定不要糾纏不清!給自己留點尊嚴,也給對方留點情面!如果還有愛,你能回來,我還等待。你若遠去,我也同樣祝福!卑微挽回不了愛情,同情也綁不住人心!即使分開,也要瀟灑一點,自信一點,糾纏並不是執著,更不是愛情!往後餘生,各自安好!

  • 3 # 啊玖de

    不值得 愛就好好愛 分開就分開 別糊里糊塗的愛 也別不明不白的分開 分開就分開 不要在糾纏不清 會很討厭

  • 4 # 蜀都嫩芽愛旅拍

    這種問題真的只有當時才能明白人都會有犯糊塗的時候,我們看別人戀愛的時候總會有值不值?來衡量輪到自己的時候都是會犯糊塗

  • 5 # 葉清86527767

    大家都是有自尊的,

    分手了,仍舊放下自尊去糾纏,

    雖然會造成對方的困擾,

    但,如果不是太愛,怎麼會如此?

  • 6 # 情感第四種

    我覺得要分情況:比如小王很愛小李,小李出了軌,自己不好意思,提出分手,逼小王同意。小王本來不打算同意,因為他很愛小李,但不願意見小李不開心,勉強同意了,那之後小李又有表達後悔的意思,也跟小王又交往了幾回,包括一起做愛做的事,小王更捨不得放了。

    但那女人後來又後悔了,又不辭而別,對這段戀情,我還是蠻同情小王的,這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案例,我認為小王是個痴情的人,只是他遇人不淑,對方一直在把他當備胎和正主中來回切換,我也跟他說了,男人首先要學會愛自己,基本上給男人帶了綠帽,而且一犯再犯不知道剋制的女人,都不值得信賴,我希望他能從這段經歷中走出來。

    但如果不是小王這種情況,仍然只是因為愛自己的面子,和愛對方的身子,仍然選擇糾纏不清的人,那就不值得同情了。我身邊也有案例:小孫跟小陳之間,談不上感情有多少深厚,或者像小王苦戀小李那樣,也是因為差不多女方出軌的劇情分手,他說之所以不肯放手,是因為對方沒有自己優秀,感覺被甩了很丟面子,加上他跟女方那方面比較和諧,女方很會來事,他捨不得放下。

    我就跟他說了,你要是這樣想,那真是孫子心態,你未婚沒有負累,找一個比她強的,不就面子掙回來了;你說的那個理由更可笑:她跟你會來事,那可能跟別人在一起更會來事,你就不想一想,假設他們在一起那啥被你撞見了,心裡會不會很難受,有可能她昨晚跟別人在一起,還沒洗乾淨,今天又投到了你懷裡,你也不嫌髒?如果是小孫這樣的說法,那真的是不值得同情,只能說是自己犯賤,怨不得別人不同情理解你。

  • 7 # 種花N號兔子

    既然已經分手,幹嘛還去糾纏。不想被分手那麼當初又在幹什麼。不自我檢討自己,這和無賴潑皮有什麼兩樣。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

  • 8 # 周老師152405937

    喜新厭舊,移情別戀,只會讓人心疼厭惡,有啥值得再去糾纏。有其現在,何必當初。啥子路都是自己選擇的,值得同情嗎?好和好散,走自己的路,他人跟你恩斷義絕,當你回頭看時,已不是當時模樣,還有啥值得去感嘆!只有把那些巳過的往事,埋在土裡,投進火裡,化煙塵而去。各人好自為之!

  • 9 # 騰在飛377

    我跟女友分手了好幾天了,當初女友說從明天開始!我們就無聊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不放心她,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我都會發資訊給她,可是她也不回,可是到了第二天她又打電話來問好,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了。

  • 10 # 不吃蔬菜的貓貓

    已經分手了,還糾纏不清的人,值得同情嗎?

    這種人並不值得同情,有幾點可以告訴你這個人為什麼不值得同情:

    第一:已經分手了

    說明關係已經是並非是情侶關係,不是情侶關係的人一定要分清界限,不然對不起兩個人,甚至對不起第三個人。

    第二:糾纏不清

    這就說明這兩個人起碼有一個人是放不下的,那為什麼糾纏不清呢?因為另外一個人想得到另一個人他所需要的東西,俗稱各取所需,但這樣糾纏不清的關係對誰都不好,如果其中一個人談戀愛了或者有喜歡的人,那就會傷害這個無辜的人。

    第三:值得同情嗎?

    這種人不值得同情,第一,這個人的感情跟你沒關係。第二,你就算同情他也不管你的事情。第三,你不同情他,他一樣也會跟另外的人糾纏不清。第四,他到時候傷害了別人,那麼更不值得同情!

  • 11 # 特產總彙

    為何要去責難那個糾纏不清的戀人,他(她)已經夠苦了!付出的愛收不回,心裡的難過不是一點點!

    相識是緣,相知是愛,真正愛一個人多麼不容易,糾纏不清的人如不是為了物質上求的回報,絕對是個心情中人,他不願意放棄過往,不想結束那斷戀情,至所以糾纏不清,實在是太愛你了!

    對這樣人的只能慢慢引導,隨著時間慢慢讓他的愛火熄滅!不能責怪埋怨,否則在他撕烈的傷口上又撒了一把鹽!

    在這個現實的世界上,碰到一個對你至死追隨愛你的人很不容易,好好珍惜吧!

  • 12 # 不忘初心633569990

    不知道同情,都分手還糾纏幹嘛,做人要有尊嚴不要愛的太卑微,越卑微的愛別人越看不起你,做一個愛的起放的下人。挺好

  • 13 # 56049320387

    都已經分手了,還糾纏不休,是極不明智的,也是會被嫌棄的,自己作賤自己,沒人同情的。

    無論什麼原因分的手,都是不合適的,既然分手了,就不要打擾彼此,各自安好。

  • 14 # 手機使用者幸福之花

    謝謝邀請!我覺得分手大致有兩種:

    第一,兩人感情基礎好,但因家人不同意。苦苦相逼迫不得已分手,或者兩人因為意見不合鬧點小矛盾或者誤會,衝動之下提出的分手,基於確實愛對方。冷靜下來思量再三,捨不得女方的好,捨不得這段感情,男方會放下自己的尊嚴,求女方原諒自己,為了能在一起做出實際行動和努力的,再者,女方如果也捨不得這段感情,可以考慮消除誤會,繼續交往。

    第二種是,明知道女方比自己優秀,但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死纏爛打。有些女方因為感動。同意跟他交往,認真對待這段感情的時候,他那裡事兒就多了,他要你無條件的依從他,不在對你上心。甚至輕視踐踏你的自尊,這種男人往往善於抓人弱點,認此舉為聰明,這屬於典型的渣男,遇到這種男人,不管什麼情況下都要遠離,對他的糾纏要態度強硬,這種男人需要你的時候,他甚至可以給你下跪,還可以做出傷害自己的舉動來證明他對你的真心,其目的就是等你妥協了,他會更加變本加厲的傷害你!

    所以我認為第一種糾纏是善意的,若不幸遇上第二種人。果斷遠離,不再給他任何機會,否則會因為一時的心軟而會毀了自己一生!

  • 15 # 走在路上亦是風景

    值得同情。

    從題意分析:

    其一,做為被動的分手者,“糾纏不清”並不是要求感情複合,而是還存在未了卻的事情;

    其二,做為被動的分手者,顯然是受害者,儘管分手了,主動者如果侵佔、騙取、獲贈的物品,不能認可或及時歸還對方,別人苦苦追索有什麼不對嗎?

    其三,做為被動的分手者,如果為對方的就業、工作調動、仕途進步作出了決定性的促進、推動作用,對方卻“過河拆橋”,忘恩負義,別人對他不離不棄的人品、道德拷問,難道沒有這個必要嗎?

    其四,做為主動的分手者,為了一己私力,採取矇蔽、欺負、哄騙等手法,從而達到與對方分手的目的,作為被動分手者,清醒之後,面對自己心身、貞操、青春的付之東流,為自己爭得一個經濟、情感、道德的賠償也是應該的。

    現實生活中,戀人間的分手也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但是不論哪一方提出終止戀人關係,一定不要在經濟上、情感上、道德上欠帳,因為每個人都要繼續自己的生活,不能單純為了自己的私利、而置別人的痛苦、損失、付出而不顧,如果這樣做也不是君子之行為。如果當別人對待自己時,自己是否也會“糾纏不清”呢?

    個人觀點,如有偏頗,權當杜撰。

  • 16 # 使用者涼風悠悠

    已經分手了就不應再有聯絡。即便聯絡,也只是一般朋友關係,並且在以後的聯絡中,一是不能太過於密切,影響對方生活;二是做事,說話應有分寸,儘量做到保持一定距離,尊重對方。

  • 17 # 點與滴滴

    我個人覺得,對於分手了,還糾纏不清的人,談不上同情吧!畢竟感情的事,一旦愛沒了,再糾纏下去,自己會變得更卑微,甚至沒了尊嚴,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哪怕回來已不是曾經的美好了。

    兩個人相愛時,說好永遠的,不知怎麼就散了,想來想去,也搞不清楚當初是什麼原因讓彼此分手的。“糾纏不清”可以理解為,在別人眼裡是糾纏不清,而在你心裡,卻是對愛的一種執著,對一份感情真心付出過,真心愛過,不管自己怎麼努力,還是逃不出分手的結局,看著愛的人離開,是多麼的絕望,心真的像萬箭穿心。但這所有的悲傷與無奈,都不能成為糾纏不清的理由。

    當愛走遠了,就是不愛了,再怎麼捨不得,再怎麼想挽回,心與心也沒有曾經的默契了,再多是的言語也無法感動最初的心。越是糾纏不休,就讓自己傷得更加體無完膚。

    曾經相愛過,真心付出過,愛過,痛過,也珍惜過,緣起緣滅,對與錯,愛無悔,傷無悔,一切都隨風飄散吧!

    在經歷中成長,慢慢懂得,是你的,無需強求,總會不離不棄的,不是你的,哪怕強求而來,終究還是會離去的。

    分手了,學會放棄,優雅轉身,送上祝福。把所有的傷與痛藏心靈深處,自己的痛,自己的苦,自己償。尊重對方的選擇,也是尊重自己,不去糾纏,也是為愛過的人做最後一件事。

  • 18 # 糊圖愛

    分手了,還糾纏不清,一種是存心故意的,自己得不到,也不想別人得到,想從中作梗,破壞別人幸福。這種人壓根不必理會,你若示弱,他便越來越囂張。

    一種是用了真情,實在放不下,千方百計想挽回,楚楚可憐的樣子幾乎讓人不忍心離開,可繼續在一起,依然彼此傷害。長痛不如短痛,收起自己的同情心,堅決不回頭。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會治癒他所有的傷。

    有的在談戀愛期間,花費了大量的財物,分手時不依不撓,目的是要對方歸還,藉口卻是愛得死去活來,一旦財物回籠,轉身就消失不見。

    分手了不要糾纏不清,不管對方是什麼態度,都不要猶豫徘徊,態度要堅決。

  • 19 # CZR人間自有真情在

    不一定,有的是真正愛你,什麼都不要,就想和你結婚在一起,就是精神供應!有的嘴上說愛你,又哭又鬧,其實就是一種心機,想在你身上得到更多物質和金錢供應!

  • 20 # 呀土豆

    兩個人已經分手,如果說還糾纏不清的話。證明兩個人曾經相愛過,和同情不同情沒有關係,我們要做到換位思考,假如說是自己已經分手過後,每個人的情感都不一樣有的,分手過後就可以立馬另求新歡而有的人則是長情的人,這些人呢!對自己以前的情感會念念不忘,這就是你所說的分手過後還糾纏不清的人因為這些人,他的思想中存留對以前的感情,心有不甘,還想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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