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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色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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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逗媽育兒路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也可以說是一個家庭的縮影。由此也能夠看出一個家庭對於孩子的教育是什麼樣的。
很多家長在孩子調皮犯錯的時候,都會為其辯解,說他還小,長大就懂事了,久而久之就會給孩子造成心理暗示,:“我還小,犯錯不會受到處罰的”,因此也就誕生了熊孩子這一說。
而今天要說的這兩熊孩子,不是一般的調皮搗蛋,而是不顧生命危險的在大馬路上來回的穿越,玩耍。近日,一段影片內容為“孩子橫穿馬路10餘次最終被汽車撞倒”在網路上得到很多人的關注。
事情發生在5月7日,影片裡的地點為安徽銅陵樅陽縣。影片內可以看到兩名男孩在城區的主幹道上不顧車流的奔跑,並且在短短的3分鐘內竟然橫穿了馬路13次,這可是讓不少的司機嚇出一身汗。
最終,一輛小轎車因為避讓不及撞到其中的一個小男孩,還好後來這名車主及時的將受傷男孩送到醫院救治,男孩並沒有生命危險。
逗媽認為,影片中的男孩子看起來應該就六七歲的樣子,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很多孩子對於安全意識方面認知的太少,再加上愛玩的天性,不僅不害怕,反而覺得好玩。但是像這種在大馬路上亂跑亂竄的孩子,真的應該抓起來好好打一頓。
但是最主要的是,這倆孩子的父母或者監護人去哪裡了?是不是更加應該受到譴責,為什麼會放任孩子在車流當中玩耍、奔跑?
八九歲的孩子正是好動愛玩的時候,作為家長更是應該教育看護好孩子,起碼的安全教育要讓孩子熟悉。
好在這次的意外,沒有造成大的傷害,希望這兩“熊孩子”能夠得到教訓,而家長們也一定要記住教訓,避免下次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逗媽提醒:家長一定一定不要放鬆對孩子的教育,就在最近一段時間,已經發生過很多起孩子遭受意外身亡的事件,其中大部分都是因為家長沒有起到監護的作用,放任孩子私自外出玩耍,最終引發了悲劇。所以家長們一定要引以為戒,避免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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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腳走職場
真把馬路當遊樂場了!如果家長不去管教孩子,等他長大後自有管教他的人,只不過到那時候,相信孩子必將付出更大的代價,有的甚至是生命。
相信任何一個有責任的家長都會在孩子懂事的時候,就教導他過馬路要小心,紅燈停,綠燈行,沒有紅綠燈時,要有大人的陪同才能透過。
但是大腳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內心仍然是無法平靜:
5月7日,安徽銅陵樅陽縣,兩名男孩在城區主幹道上奔跑玩鬧,3分鐘來回橫穿馬路13次!最終,一輛路過的轎車避讓不及,將其中一6歲男童撞倒。隨後男童被送往醫院治療,所幸暫無生命危險。
看到影片時,網友們不但沒有對這個熊孩子表示同情,反而還對他表示憤怒,並且同情該司機。
然後孩子父母就會來索賠。
孩子這麼熊,這孩子的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車在路上開,鍋從天上來。
活該啊,是車撞他嗎?明明是他撞車好吧。
司機無責,孩子治療自費,監護人罰款如果有必要就拘留幾天。
就煩家長一到現場就說句,你是怎麼開車的?就不會問問自己是怎麼帶小孩的。
就連民警都在提醒家長:管好自己的孩子!別讓悲劇上演!其實作為一個6歲的小孩,如此不遵守交通規則,筆者認為他的主要責任在於其監護人,即父母!孩子不懂事,難不成家長也如此任性?一個問題孩子,背後肯定是有一個問題家庭,要麼是家長疏於管教,要麼是家長不懂管教或者是不屑管教!
其實對孩子的規則教育,越早效果越好,面對這樣的孩子,我們家長或者老師只需做好三個步驟就可以。
1、清楚地解釋規則
首先當然是讓孩子明白什麼是規則。比如不能用手去摸插座,過馬路要看紅綠燈,不隨地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等,越是生活中的細節問題,我們家長和老師越是要強調。
古語說,養不教,父之過。所以孩子從小不懂事,那責任最大的還是在家長身上。畢竟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2、告訴他遵守規則
期待孩子遵守規則。大腳認為,孩子們會從父母的態度中得到一定的指示。如果父母為孩子的不良行為找藉口,就是在默許他可以繼續做壞事。
如果和孩子講解了規則,最初的幾次犯規,家長就應該對此作出相應的制止,如果嚴重的可以作出適當的懲罰,讓他記住,不遵守規則是不允許的,要懲罰的,這樣他就會長記性。
3、家長要做好榜樣
俗話說,身教勝於言教,最多的話語,都不如父母的榜樣力量,以身作則是對孩子的最好的教導。
大腳曾經在公共場合看到有小孩把剛喝完的飼料瓶隨便扔在地上,我對他說這不可以。結果那個孩子這樣回答我:是我媽讓我扔在地上的。聽到這句話,我確實無語了,因為確實他媽就坐在他身邊。
因此我完全可以相信,這孩子的父母肯定是一個隨地亂扔垃圾的人,可能家長壓根兒就沒有這個觀念。
其實,現在你不去管教你的孩子,等他長大後自有管教他的人,只不過到那時候,相信孩子必將付出更大的代價,有的甚至是生命。
今天這個孩子還算是運氣好,沒有生命問題,但是如果不吸取教訓,可能下一次倒黴的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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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最近有一段影片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影片內容為“孩子橫穿馬路10餘次最終被汽車撞倒”,從影片中可以看出,事情發生在5月7日,地點為安徽銅陵樅陽縣。具體內容為兩名男孩在城區的主幹道上奔跑玩耍,3分鐘內橫穿馬路13次!最終,一輛路過的紅色小轎車避讓不及撞到了小男孩。這名車主隨即把受傷男孩送到醫院救治,幸運的是並沒有生命危險。
看到這個影片,相信很多網友都會想到一個詞‘熊孩子’。‘熊孩子’這個詞可以說是一個形容小孩的貶義詞了,在當今的社會上有很多的‘熊孩子’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影片中紅色轎車的車主也可以說是比較無辜,雖然車主也有一小部分責任,兩個小男孩三分鐘橫穿馬路13次也說明了一些問題。
這件事要說最大的責任,夜色覺得應該就是兩個孩子的父母了。不要隨意橫穿馬路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懂得的常識,小男孩年齡不大懂的道理不多,這時候作為孩子的家長也是監護人,就要做到給孩子傳輸常識並且監管著孩子的一言一行。影片中兩個孩子的父母,明顯是這兩點全都沒有做到。
事情已經發生,追究責任也沒太大意義了,所幸受傷小男孩並沒有生命危險。而且紅色轎車車主也值得點贊,沒有逃逸而是第一時間把小男孩送到了醫院。也希望這件事情發生後,能夠對這兩個孩子的家長起到一個警示作用,在以後加強對孩子的教育,避免下次危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