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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老老郭同學

    5月8日,賴弘國突然宣佈與阿嬌離婚,兩月前已簽字結束一年半婚姻。

    按照臺媒的說法,兩地離婚需要分居一定時間,所以離婚與否僅是時間問題。

    賴弘國火速發千字長文,深情透露二人離婚細節,委屈地表示,阿嬌從結婚後就開始後悔,她並不愛自己,賴弘國為了這段婚姻耗盡家財,他想挽留,但阿嬌心意已定,兩人只能從夫妻變成朋友。

    離婚後真的可以變成朋友嗎?事實並不盡然吧。賴弘國這些年花名在外,這已是他第二次離婚,在阿嬌之前,賴弘國和空姐Ivy有過一段婚姻,Ivy素有“華航林依晨”之稱,外形清純甜美,兩人一度上康熙秀恩愛,可惜這段婚姻也僅維持短短半年。

    日前阿嬌被曝與賴弘國離婚,Ivy照常更新動態,當天她與友人制作蛋糕,對外界流言蜚語,Ivy發文迴應“才不管別人發生什麼事,老孃專心做蛋糕”,顯然是不想再赴這趟渾水。

    據悉,Ivy離婚後辭掉空姐工作,專心經營個人部落品牌店,常常在社交平臺分享美照,不時環遊世界,享用美食,過著令人豔羨的生活。

  • 2 # 星空聚焦

    事件發生在五月八日(沒錯就是今天,我夠快的吧),據港媒爆料稱阿嬌賴弘國已離婚,而且是阿嬌主動提出。

    今年2月多,滿懷期望的賴弘國再度飛到馬來西亞去探正在當地拍戲的她的班之後,才回臺灣,阿嬌就決定快刀斬亂麻,提出了離婚。

    港媒稱向賴弘國求證,他承認今年3月1日已與阿嬌離婚,離婚原因嘛,這個兄弟應該心裡真的很苦,也不裝了,很直接地告訴大家“她不愛我啊!”

    同時他也坦承2018年5月美國婚禮後,阿嬌就後悔這段婚姻,但為了已簽約的真人秀,才繼續維持假面婚姻。

    不過嘛,因香港規定,夫妻必須分居達一定時間才能正式離婚,所以阿嬌日前已寄協議申請書給賴弘國。

    賴弘國無法挽回,只好簽字同意。雙方結婚前就協議財產獨立,所以沒有分產的問題。

  • 3 # 醉臥星空

    阿嬌與賴弘國被爆已於3月1日離婚,賴弘國承認這一事實,並回應:“她不愛我啊!”。

    聽著,男方有點賣慘的意思。

    這次離婚,意不意外?

    一點也不意外,對於很多吃瓜群眾而言是,心中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

    原因很簡單:雙方實力相差太懸殊,不門當戶對的婚姻,很多人都不看好。加上,婚後男方出軌新聞滿天飛,男女雙方也坦言消費觀念差異大。

    當初,賴弘國的一些小小舉動感動到了阿嬌,並且她剛好覺得自己需要嫁出去了,於是頭腦一熱,嫁了吧!

    說到這裡傷感。

    不自信的女生,長著戀愛腦的女生,要找到幸福,或者說真正找到自己,要教很多學費!

    好在,在這場一年多的婚姻中,阿嬌做多了兩件事:

    1.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2.果斷離婚,及時止損。

    1.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阿嬌和賴弘國做客節目時,曾坦言,他們簽過婚前協議,結婚之前女方就做了財產公證。

    這個婚前協議,避免了財產紛爭。

    對於一般家庭,沒有籤婚前財產協議的必要。但是對於雙方經濟實力相差懸殊,或者一方有公司或投資夥伴的,婚前協議可省卻離婚大戰。

    成功案例,默多克和鄧文迪有婚前協議,使得離婚並未引起多大波瀾,女方也未分走多少財產。

    失敗案例,土豆網王微及前妻,離婚分割公司股權糾葛,導致公司錯失上市良機,最終公司被賤賣。

    《婚姻法》第十九條賦予婚前協議的合法性基礎。婚前協議可約定的內容很廣,包括: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

    (2)婚前歸各自所有的財產;

    (3)婚前共同所有的財產;

    (4)婚前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的財產。

    當然,婚前協議也可以對婚姻期間的子女撫養和債權債務等作約定。

    只要雙方自願簽訂,且不違法、不違反公序良俗,婚前協議就有效。

    最好協議再公證一下。

    2.果斷離婚,及時止損

    為什麼我這麼讚賞這一點?

    不是鼓勵離婚。只是,有些不幸福的婚姻,及時止損,才不枉費活著!

    見過太多女人,婚姻中過得如此糟糕,活得面目全非,但是不敢離婚,不敢走出圍城。

    也見過太多女人,40歲、50歲終於走出圍城了,但是其實她20歲、30歲就覺得過得不好,但是不敢走出這一步。

    不知道這紅顏老去的10年、20年,她們改變了什麼?

    不鼓勵離婚,但是每一段婚姻,無論對錯,都應該在這個過程中好好認識自己,你想活成怎樣?

    你又敢活成怎樣?

  • 4 # 江辭88888

    對於明星的私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看看就行了,不會當真,也不會去詆譭,每個人有著人身自由的權利。假假真真,真真假假。

  • 5 # 王者之艦wzzj

    阿嬌賴弘國離婚的訊息是真的!但根據香港本地法律,二人現在處於分居狀態。

    喜歡明星動態的人自不必說,對於那些不甚深究明星曆史的人來說,可能還一臉懵逼,這羅志祥周揚青剛剛分手,才弄清楚一個周揚青,怎麼又出來個阿嬌賴弘國?這都誰跟誰呀?

    阿嬌啊,嬌生“冠”養唄!賴弘國,賴伊生存唄!開玩笑開玩笑!下面正經說:

    鍾欣潼(Gillian Chung),改名前寫鍾欣桐,藝名阿嬌,本名鍾嘉勵。1981年1月21日出生於香港,中國香港女歌手、演員,華語女子演唱組合Twins成員之一。

    2000年簽約英皇娛樂公司,與蔡卓妍組成演唱組合“Twins”,以歌曲《明愛暗戀補習社》出道,進入演藝圈。

    2019年10月11日,加盟國內首檔導演選角真人秀《演員請就位》。

    在和賴弘國結婚之前,長相甜美、玉女形象示人的阿嬌感情之路坎坷不平,從最初的和余文樂戀愛,到方力申、陳冠希、房祖名、林孝賢,和麥凌龍甚至都準備結婚了,但無一修成正果。一個“豔照門”,殺傷力太大,讓陳冠希以及很多女星從此走入人生低谷,阿嬌也不例外。曾和潘瑋柏傳出過緋聞,後不了了之。也曾和美籍韓裔權寧一相戀,但時間不長無果而終。豔照門事件,成為一道繞不過去的坎,阿嬌越想跨越,卻怎麼也擺脫不了。

    直至認識賴弘國,阿嬌才開始進入真正意義上談婚論嫁的生活。據百科介紹,賴弘國,男,中國臺灣醫生,Twins成員阿嬌(鍾欣潼)丈夫,噢,現在應該稱前夫。本是圈外的一名醫生,比阿嬌小4歲,看上去蠻高富帥的樣子,兩人經朋友介紹相識。賴弘國曾有過一段婚姻,前妻是被稱為 “華航林依晨”的趙筱葳。

    阿嬌和賴弘國認識交往時間不久,2018年5月即在美國洛杉磯舉行婚前派對,12月18在香港完成結婚註冊,20日在香港舉行了婚禮。對於兩人的結合,有人祝福,但更多人表示質疑,女強男弱的結合,異地戀的結合,姐弟戀的結合,初婚女與離異男的結合,娛樂圈人與非娛樂圈人的結合,到底能走多遠?!

    在跨越了三個年份,實際上滿打滿算只有15個月之後,阿嬌賴弘國婚姻結束。昨天,有臺灣媒體求證賴弘國,他承認在今年3月1日已與阿嬌離婚,離婚是對方提出。而在被問及離婚原因時,賴弘國表示是對方不愛自己。兩人結婚後阿嬌就開始後悔,已經提出過一次離婚,後因簽約了某真人秀節目而暫緩,這次是正式分手。英皇娛樂公司也代表阿嬌發聲明承認離婚訊息屬實。

    一樁不被看好的婚姻,最終還是沒能堅挺的走下去。娛樂圈的婚姻,咋就這麼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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