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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白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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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樂3045841
但能借給你錢的人肯定對你是信任的,幫你的,這種有風格,有善意的人,你必須用不同方式,在還錢的同時,一定要還回情意,
有時一種情意大於錢數,“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是中國人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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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河極光
那你還不如不還,這和當年印度趁著蘇聯解體盧布暴跌的機會把欠蘇聯的錢用盧布的形式還給俄羅斯有什麼區別?一樣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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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C丶刺客聯盟573
後天是母親節了,買束康乃馨送給她他的媽媽,錢嗎,換成一元的新紙幣,折成千紙鶴放在花裡面,祝福老媽媽,十全十美,福祿安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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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李寶源
謝謝邀請:首先肯定你還是一位有良知的,無論題主的問題真實也好,塑造也罷,我還是誇獎你。可是話又說回來,九十代年初的泥工每天工錢才二塊五左右,十元約請四天。而今泥工工資每天的在三百五十元左右,他們還不喜歡點工,喜歡包工,可想而知,題主你簡單對照一下問題就迎刃而解是不是?所以說是不夠得。你既然想還,拿錢人家肯定不要,顯得小氣,我想你這科學家的智商,一定會想其它辦法彌補他,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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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鄭新鎮
看您心態,就社會發展情況,情感互通,不說還款,搞一小動作,九十年代還用分,00年代還用角,再過十年不用元。
歷史不會重演,有芯還一,二千都不過份,也可不還錢了,朋友大項小事幫一把,如果還原來的十元錢,還會把朋友情變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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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204026900598笑語
這種事也好辦,也不好辦。還也對,不還也對;還也不對,不還也不對。朋友之間,友情無價,真誠最重要,若還,還是用心還,用情還為宜;時間大久了,若用錢還,朋友雙方都難為情,你還多少呢?多少都不合適;應給朋友提及此事,讓對方知道你還記得此事兒就行了,就看你以後再相互交往中的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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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七懶貓
應該還的,但在還錢的時候應該表欠意,然後買超過太多的禮品登門致歉,真誠讓人家口服心服,但是還了以後還是要經常問候一下人家,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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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初心不忘滴水恩
我認為現在對方,還能主動找你,想還當年借對方的錢的人,也該算是個好人了,至於還多少,那就是平他的良心了,我認為能主動還錢的人,都是可交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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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Guiqing
個人認為九十年代10元,應是一週的蔬菜成本。幾毛錢一斤呀!現在蔬菜一斤幾元錢。10元是一天的成本。所以我認為要還人家怎麼也得10倍。1000元合適,與情與理都說的過去!(本金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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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哈呢46
九十年代借的錢現在就不要還了吧,那個年代眾所周知的是貧困年代,大家都不富裕,能借給你錢的人都是真心對你好的人,你竟然“忘了還”?!現在怎麼竟然想起來了?由此可見,當時你並不是“忘了還”,也許是因為生活的窘境不想還,現在生活寬裕了,你想把卡在心裡的愧疚卸掉。
其實你不必去還了,不必去自討沒趣了。在你朋友(被借錢的人)心裡已經看穿了你的品行了。
別問我是怎麼知道的,我就是八十年代被人借了十元錢,八十年代中期,一同事說“借我十元錢好嗎?我女兒病了,沒錢看病。過幾天就發工資了,發了工資我馬上還你”,既然是孩子病了,我自己緊一緊的就把錢借給他了,那個年代平均每月工資才三十多 到 四十多元,所以人人都不容易,想著過幾天就發工資了,他也就還我了。 沒想到他竟然“忘了還”,發了工資就躲著我,見到我就繞著走,開始我沒感覺,只是原本每天都見面的他竟然半個多月都見不到他了,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他了,我還沒張嘴他就溜了,很快的又發工資了,他還在“忘了還”,…… 然後我調離了,然後再見他的時候我已經沒興趣問他要了。為十元錢降低了自己的品行,這成本也太低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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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5425163881260
當年的10元,不比現在1000元少,還錢的要是真有良心,自己看著辦吧!不過借了這麼多年都沒有還錢,恐怕這良心也不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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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浦東老翁
首先你要搞清九十年代十元錢是什麼概念,那可是一個普通工人三天的工錢,就心而論那已不是現今十元錢的價值了,建議你還得時候,可以是錢還是十元一張面值的,但必須備好價值不低於三百元的禮物,這樣做就二人多髙興,而你也心安了,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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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現實社會的物價來算。要用良心來算。比如九四年以前所有吃商品糧的人,七天不吃農民補貼的商品糧。就會餓死,以後就不會有他們的後代。不會有他們後代的今天的輝煌和成績。你說能以當時的補貼的糧食價格來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