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十五屆),金像獎制定了新的評獎規則: 提名獎(第一輪投票)中的最佳影片獎由所有電影從業人員投票選出,其他專業獎項由各電影專業團體分別選出,身兼數職的電影製作人員可利用多重身份投票,但最佳影片獎只能投一次票;第二輪投票確定最終獲獎的名單。 具體的評選程式共分兩輪,下述的規則適用於“最佳亞洲電影”及“最佳新晉導演”以外的獎項: 第一輪評選: (一)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投票選出所有獎項的提名名單,票份各佔第一輪總積分的百份之五十(50%)。在各獎項中得票最高 的首五名可獲進入第二輪評選。 (二) 「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是指符合金像獎選民資格及已向本會正式登記者。 (三)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影業內人士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見註釋二)。 (四) 每個獎項提名以不超過五個為原則,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可增加至六個提名名額;若有超過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提 名名額只有四個。 (五) 若有演員在同一部電影中,同時獲提名主角及配角,則按得票較高的專案為其提名獎項。 (六) 如在提名名單內發現有不符合資格候選者,其提名資格會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分高者補上。 (七)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不能以金像獎選民身份在第一輪中投票,亦不可重疊 為「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但可於第二輪以屬會會員身份投票。 註釋二: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及「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是由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包括監製、策劃、製片、導演、編劇、攝影師、動作指導、美術指導、剪接師、演員、電影音樂工作者、其他專業製作人(包括錄音師、燈光師及視覺特技效果)、影評人、電影文化/教育工作者、電子傳媒工作者、電影發行或宣傳工作者。 第二輪評選: (一) 由「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聯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選出得獎者。 (二) 「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 影工作者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註釋二),評審可於第一輪投票時以金像獎選民身份投票,但不能以屬會會員身份於第二輪投票。「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 佔第二輪投票積分50%。 (三) 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可於第二輪中投選其專業獎項(佔積分25%)及其他獎項(佔積分25%),所有會員可以用多於一個會藉投票,但每個獎項只能投選一次 (四) 如有任何屬會會員榮獲提名某個獎項,其於該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五) 若有任何第二輪專業評審榮獲提名,則會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董事局另行邀請同屆別的電影工作者代替其評審職位。 (六) 若有任何公司會員其出品之電影榮獲「最佳電影」提名,則該公司會員(即出品公司)、電影的製作公司及發行公司,其於「最佳電影」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七) 若有任何公司會員其發行的電影榮獲「最佳亞洲電影」提名,其於「最佳亞洲電影」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八) 每個獎項得分最高的為得獎者,若在同一獎項中有兩名候選者同時得最高分 數,該兩名候選者可一起獲得該獎項;若超過兩名候選者同時獲得最高分數, 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再在同分的候選者中投票,以選出得獎者。[
1996年(第十五屆),金像獎制定了新的評獎規則: 提名獎(第一輪投票)中的最佳影片獎由所有電影從業人員投票選出,其他專業獎項由各電影專業團體分別選出,身兼數職的電影製作人員可利用多重身份投票,但最佳影片獎只能投一次票;第二輪投票確定最終獲獎的名單。 具體的評選程式共分兩輪,下述的規則適用於“最佳亞洲電影”及“最佳新晉導演”以外的獎項: 第一輪評選: (一)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投票選出所有獎項的提名名單,票份各佔第一輪總積分的百份之五十(50%)。在各獎項中得票最高 的首五名可獲進入第二輪評選。 (二) 「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是指符合金像獎選民資格及已向本會正式登記者。 (三)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影業內人士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見註釋二)。 (四) 每個獎項提名以不超過五個為原則,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可增加至六個提名名額;若有超過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提 名名額只有四個。 (五) 若有演員在同一部電影中,同時獲提名主角及配角,則按得票較高的專案為其提名獎項。 (六) 如在提名名單內發現有不符合資格候選者,其提名資格會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分高者補上。 (七)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不能以金像獎選民身份在第一輪中投票,亦不可重疊 為「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但可於第二輪以屬會會員身份投票。 註釋二: 「第一輪一百人評審團」及「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是由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包括監製、策劃、製片、導演、編劇、攝影師、動作指導、美術指導、剪接師、演員、電影音樂工作者、其他專業製作人(包括錄音師、燈光師及視覺特技效果)、影評人、電影文化/教育工作者、電子傳媒工作者、電影發行或宣傳工作者。 第二輪評選: (一) 由「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聯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選出得獎者。 (二) 「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 影工作者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註釋二),評審可於第一輪投票時以金像獎選民身份投票,但不能以屬會會員身份於第二輪投票。「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 佔第二輪投票積分50%。 (三) 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可於第二輪中投選其專業獎項(佔積分25%)及其他獎項(佔積分25%),所有會員可以用多於一個會藉投票,但每個獎項只能投選一次 (四) 如有任何屬會會員榮獲提名某個獎項,其於該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五) 若有任何第二輪專業評審榮獲提名,則會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董事局另行邀請同屆別的電影工作者代替其評審職位。 (六) 若有任何公司會員其出品之電影榮獲「最佳電影」提名,則該公司會員(即出品公司)、電影的製作公司及發行公司,其於「最佳電影」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七) 若有任何公司會員其發行的電影榮獲「最佳亞洲電影」提名,其於「最佳亞洲電影」獎項的投票權會自動被取消,但可以投選其他所有獎項。 (八) 每個獎項得分最高的為得獎者,若在同一獎項中有兩名候選者同時得最高分 數,該兩名候選者可一起獲得該獎項;若超過兩名候選者同時獲得最高分數, 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人專業評審團再在同分的候選者中投票,以選出得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