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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魏小云

    第一,非常嚴肅、明確告訴對方,用電話或者文字,你這樣做是違法行為,我有控訴權。問對方是給自己鑰匙還是需要你來換鎖。第二:如果對方一直沒有答覆說給鑰匙,那就找開鎖公司,把門開啟,自己換鎖,給對方留一把鑰匙。第三:再次告訴對方,我們現在是婚姻存續期間,希望不要再製造麻煩,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她(她)的行為是不成熟,不明智的。

  • 2 # 安博律師

    離婚期間對方換門鎖,建議您與對方進行協商給你一把鑰匙。如果不能解決,您還可以找開鎖公司開鎖。

    另外,您可以留存好相關證據,換門鎖可以作為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之一。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 3 # 雨亭569

    答,換就換吧!早點換了也好,反正你的婚是離定了,你可以選擇出去住酒店嗎?這麼簡單的事情還用說嗎?我真的是無語

  • 4 # 南得糊塗

    我來回答一下,離婚期間,對方還了門鎖,像這種情況,能調解的就調解一下,畢竟還沒有離婚了,調解不了,就自己找開鎖公司,開了門鎖。

    因為,在離婚的時候,有兩種說法,也就是你從打官司的那一刻起,對方就不是你的人了,你可以當別的人對待。而另一方不想離婚的那一方,也可以當還是自己的人來帶,因為只要不理婚,你們就還是兩口子。

    可是,離婚的一方,就是隻要自己從離婚的那一刻開始,就能認為,對方不是你愛的人了。

  • 5 # 大毛二楞

    如果有一方離家出走,夜不歸宿了,當然要換鎖,因為出走這個人有很多的不確定性,他(她)在外面和什麼人混在一起,住在什麼地方一概不知的情況下,在家的一方必須換鎖,起碼不能讓離家不歸的人肆意妄為,這個是安全保障,也是防衛措施。

    如果沒有離家,而僅僅是相互矛盾激化中造成對方換鎖,第一時間報警破門,因為沒有法院判決前權益還是雙方的。

    我有個老鄉的兒媳婦,因為她媽看好人家有家產,舉孃家全家人去男方家制造矛盾,然後藉口媽媽把姑娘領出不歸,還編造藉口說人家家暴出門,任怎麼勸說也不回,並直接起訴法院要求離婚分人家男方父母出資的房子,男方徹底傷心換了鎖,仍掉了女方所有用品開始了慢長的離婚應訴。這種換鎖就是傷心見證。

    婚姻一定要找好人家,無論男女,人品壞的有殘缺惡劣痕跡的家,在婚姻中一定遠離這種情況,我們年輕人應該強調記住這一點。

  • 6 # 落葉翊隨風

    你是說在離婚期間,意思就是還沒正式離婚,也沒理好離婚協議書!

    這個房子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你也擁有一半的產權,對方沒有權利換鎖不給你鑰匙!

    這個也說明了你們離婚已成定局,就沒必要浪費時間和精力繼續跟對方費過多的口舌!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自己理好離婚協議書,住酒店,留證據!儘快辦理離婚!

    如果以前你還有想繼續下去的想法,現在也該清醒了,對方不僅自私還不顧你的感受!

    能不拖就不拖,越快離婚對你越好,當然該你的一樣也不少的拿著!

    不要相信分手了還能做朋友!你我都達不到那麼高尚!我們就是普通的俗人!

  • 7 # 簡單輕鬆行者

    首先說明自己是離對了的,其次對方要房子。如果自己下定決心要離,就先自己找塊棲息地,然後找鎖匠弄開,搬走你要要的東西就是。剩下的就好慢慢談。

  • 8 # 打工的劉興辰

    官方大哥,你這一天天都是啥問題啊,這麼不著調。換鎖了能怎麼辦,找開鎖公司唄。或者乾脆不進,直接走吧。再不行,搞點破壞把鎖堵上

  • 9 # 法智律師網

    面對這樣的問題,你不能採取過激手段,最好不要採取撬鎖等手段,而要採取合法的方式解決。

    第二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協商只有透過訴訟解決。

    如果房屋是你的你首先可以報警保留證據;如果你只有部分所有權,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法官早日結案,離婚判決生效後,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排除妨礙,並承擔你因此受到的損失。

  • 10 # 雨露宿街頭晴晴天

    叫個開鎖的把鎖換了。如果男方採取暴力,讓他越暴力越好。然後旁邊的人全程過程射像錄下來。有了這個證據就是。對離婚很有利的。

  • 11 # 刀刃然

    你是男方還是女方 啊?如果你是個男人,老婆離婚期間就把鎖換了,你得有多傷她心啊,讓她一刻都不想看到你?毅然決然的要和你離婚?

    如果你是女人,那你這個老公太不爺們了。

    哈哈。這個回答夠雙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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