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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鄭州老王來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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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畢夏先森
婚前的房子是你個人財產,變賣再重新購入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在的房產是可以劃分份額的,在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在辦證視窗提出你的要求(前提是不要去影響家庭和睦),待產證出來以後上面會標註產權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沒有提出份額劃分,那產權的份額就是夫妻共同共有,通俗來講就是夫妻一人一半份額。當然還有人離婚前透過婚內每人的出資比例到當地法院進行上訴,這是比較麻煩的,時間流程會比較長。
財產固然重要,夫妻和睦過幸福的小日子更重要,祝您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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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鄭州波哥資深房探
婚後買房,不管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了,按法律財產分割一人一半!
你這還沒買房都考慮這麼多?媳婦啥感受?
凡事往好的方面想,珍惜身邊的每一個人,願你們過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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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莫律師
如果購買的房產是登記在你的名下,首付部分是你用出售婚前個人房產去支付的。原則上首付這一部分的份額可以認為是屬於個人的,之後夫妻共同還款的部分,也就是餘下的份額為夫妻共有。
總的來說房產的歸屬是可以協商確定的。無論是婚內還是離婚後的分割,雙方都可以協商。如果介意這個事,那麼夫妻雙方當面說清,在登記時約定好相應份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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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地產帶鹽人
換大房子是好事,也是婚後家庭需求變化帶來的,例如有了孩子和改善生活等等。
婚前房子屬於個人婚前財產,這個自不必說。
需要關注的是婚後購房的財產處置——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房屬於共同財產,無論登記在雙方還是一方的名下。因為婚後購房的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處置,無論是自住、抵押、收益等都是房產共同權屬下的權利,夫妻共有。
同時婚前房子賣了付首付,說明還需要貸款,貸款也是夫妻的共同債務,無論是用夫妻任一方的收入來還貸都是如此(雙方各自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即使首付款的來源是個人婚前財產,那麼在婚後這一番操作之後,也就變成了共同財產。這裡要明確一個知識點:中國的房產權屬是根據登記權屬來約定的,但婚姻法(現在新的民法典也是)已經明確了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界定和相關權屬,但是在婚前財產轉變為婚後共同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這塊,是隻能夫妻二人協商的。
如果涉及到離婚財產分割,主要看約定,也就是兩個途徑:
1、房產登記共有權的時候約定好比例;我們的不動產登記不一定是五五分,夫妻可以在產權登記的時候登記各自擁有的比例,例如70%、30%劃分。例如這個問題裡,假如說新購房首付款全部由一方婚前財產支付,例如首付30%,那麼可以登記這一方擁有該房產權屬比例為30%+35%(共同還款部分的一半),這樣在財產方面是公平的,當然僅限法理部分。
2、寫一份婚內共同財產協議,約定好房產的權屬比例和分割方式。不是隻有婚前財產協議,婚內同樣可以起草簽署財產協議,如果做了公證那麼法律效力會更強一些。
如果沒有約定,那麼一般就按照二人各佔50%的產權。
順便說一句中國的不動產產權不可分割,所謂的分產權,只是共有產權的比例,產權是一個;這個好理解因為不動產事實上不能切成幾部分。那麼如果離婚的時候,將會出現獲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共有產權的部分以及產生的增值收益進行補償。這種可以透過協議離婚的方式來,也可以透過法院判決,總之是一方拿到房子,然後另一方拿到補償。
操作起來道理到家都懂,但是最難得部分肯定不是法律,而是情感。畢竟兩口子好好過日子,買了大房子,但是這時候提離婚財產分割這個話題難度太大了,屬於送命題對吧。但是人都有自己私心的考慮,畢竟房產財產是家庭和個人的重要財產構成,對生活影響不小。
理智新潮派,兩口子說開了感情是感情,財產保障和利益尊重個人意願,同時也是給感情的一個更好的承諾。
傳統派,這事最好別將太多道理,婚姻出了利益聯盟,也是感情紐帶為基礎的,就看對方是不是你願意為之付出的那個人,至於誰付出了多少,很難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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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廣州房產資訊號
1、個人全款買房:①產權登記人是誰的,那就歸屬誰;②如果是兩個人,那就是共有。
2、共同全款買房:①產權登記人是兩個人,那麼他們就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財產;②產權登記只有其中一個,如果能證明出資情況,那就是按份共有;如果不能證明,且其中一個人否認另外一方出資,那就只能屬於個人財產。
3、兩個人共同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款:①產權登記兩個人,則是共有財產;②產權登記只是其中一人,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其餘按出資比例共有。
4、一個人出首付,兩個人一起還貸款:①產權登記是兩個人,那麼就是共有財產;②產權登記是出資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歸出資人所有,剩餘未還貸款屬於出資人個人債務,婚後還貸支付款項以及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平均分配,出資人賠償另一方。
5、個人貸款購買,且婚前還完貸款,產權登記是個人,那麼這就是屬於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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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六月花兒開
結婚後,把婚前的房屋賣了,用來付首付,那
新買的房屋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由如下:
判斷房屋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主要看房屋的購買日期,是在結婚之前還是之後。新房是在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
跟買房的錢是婚前的還是婚後的沒有關係,只要錢變成了房,就看房屋的購買日期。跟這個錢是誰的,也沒有關係。
錢是債權,房是物權。打個比方,爺爺出100萬錢,給你買了套房,合同是你的名字。這房子就是你的,不是你爺爺的。
所以有很多精明的人,會讓另一半把婚前房產賣了,重新換套房。這樣舊房雖然是婚前財產,新房就變成婚後財產了。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新房屬於一人所有,那還是以約定為準。所以夫妻雙方感情基礎不牢靠,那還是要有個約定,並且及時去辦好不動產證。那離婚時,就不會有糾紛了。
因為舊房是婚前買的,所以是婚前財產,但是房變成錢後
如果購房合同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房屋肯定是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是一人一半。
如果購房合同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另外一方出具了同意書,那房屋是屬於合同上人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沒有份。
回覆列表
一、婚前房產賣出後,可以把賣房款打給父母,然後買大房子再讓父母把錢打給你並保留好相關憑證。這樣即使以後離婚了也能以父母出資購房為由不受財產分割。畢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小房子也可以不賣,用於抵押貸款。然後用貸款付大房子的首付、這樣小房子依然屬於婚前財產,不受財產分割。但是貸款的錢是用於家庭買房,所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三、做房產公正。
四、奉勸一句,既然結婚了就好好過日子
買大房子本來是改善生活質量,應該是好事,沒必要分的那麼清楚。建議你們友好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