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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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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楓財俠
池子原名叫王越池,是一名脫口秀演員。如果論知名度,池子連三線演員都算不上,但池子在5月6日下午3:39釋出的一條長微博火爆網路。
池子的長微博涉及2項內容,一是講述和自己東家笑果文化的官司問題,另外一個是在述說中信銀行違規向第三方(笑果文化)提供池子個人銀行流水的記錄。
我關注這條訊息,最主要是關注其中關於中信銀行的部分,我最想回到是中信銀行會怎麼回覆。昨天晚上我等到12點,中信銀行沒有釋出任何訊息,今天早晨一起來,就在微博上看到了道歉信,中信銀行承認自己的問題,並開除涉事支行的行長(也許這個行長可以換一個地方,繼續從業。)。
從整個事件過程來看,中信銀行在管理上存在很大問題。這件事情出來後,中信銀行近幾年被銀監會處罰的各種記錄也被媒體挖掘出來放在網上。這一次,中信銀行名聲收到的損失不亞於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產生的影響。
作為一家銀行,一家全國性的大行,客戶的基本資訊就這樣輕易的被洩露了,充分說明中信銀行對員工保密教育非常滯後或僅僅是流於形式而已。
在這件事情中,笑果文化也被推到風口浪尖,它們原本可以合理合法拿到池子的銀行流水,但笑果文化卻越過法律直接找到銀行,最傻的是把這個違規拿到的記錄,還郵寄給池子。感覺笑果文化就是一個法盲,現在池子和老東家的案件更輿論更傾向於池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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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姜彥明律師
作為一個曾經在銀行工作過四年時間,後又在律師行業從業多年的人,我想自己還是非常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
我將分別站在池子和中信銀行兩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
1.站在池子的角度《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公民的存款資訊屬於公民的個人隱私,依法受到法律保護。目前,中信銀行官方已經發微承認非法洩露了王越池(池子)的銀行交易流水,向池子致歉。同時也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撤職等處分。中信銀行擅自向他人提供池子的銀行賬戶流水,侵犯池子隱私權已經事實確鑿。因此,池子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要求中信銀行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2.站在中信銀行角度
《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信銀行為什麼會出現會做這樣違法的事呢?是銀行的工作人員不懂法嗎?顯然不是!畢竟“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是商業銀行存款的基本原則,而且每一個銀行人員在入行時都要接受專業培訓。至少以下兩個原因:
(1)銀行內部為吸引和留住大客戶,過分遷就大客戶的不合理要求。
我們都知道存款業務是銀行的基本業務,是銀行開展其他業務的基礎,所以吸收存款一直以來都是銀行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對銀行來說,一般的公民儲蓄既費時又費力,所以如何吸引並留住大客戶便顯得尤為重要。在各大銀行服務水平差不多的情況下,銀行為了吸引和留住大客戶,通常會遷就大客戶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中信銀行洩露池子銀行賬戶流水事件就是典型的銀行遷就大客戶不合理要求的體現。
(2)中信銀行的內控機制出現問題。
除公民個人查詢自己的銀行賬戶資訊之外,其他人員查詢時銀行內部都有一套內控機制,至少需要以下三個步驟:一、前臺櫃員審查相應的查詢手續,確定查詢人員是否有權查詢;二、前臺櫃員在電腦上進行查詢操作;三、櫃員操作完畢之後,還需要銀行內部風險管控人員授權。可以說以上三個步驟是相輔相成且互相制約的,沒有前臺人員的操作,後臺人員無法進行查詢;而前臺人員的操作又必須經後臺人員授權。具體的操作模式各銀行可能會有所差別,但大概的機制就是如此。
如果中信銀行能夠完全執行這套機制,是不會出現洩漏池子銀行資訊這一事件的。
最後,我們再來分析一下中信銀行在該起事件中可能面臨的後果(1)如果王越池要求中信銀行賠償損失,中信銀行應當賠償損失。
(2)中信銀行可能會面臨銀監局的行政處罰。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責任:(一)無故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違反票據承兌等結算業務規定,不予兌現,不予收付入賬,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的;(四)違反本法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中信銀行可能會面臨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中信銀行及相應的責任人員可能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4)中信銀行的聲譽受損,如果不及時妥善處理,甚至可能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中信銀行違規洩露儲戶的存款資訊必然會導致其聲譽受損,喪失公眾對其的信任。因此,中信銀行務必要妥善處理此事。否則,由此帶來的聲譽風險有可能會演變為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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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葉老師自媒體
何止中信銀行,其它銀行是否也存在這種為了服務大客戶犧牲小客戶利益的違法行為?雖然中信已經對池子做出了公開道歉,但是其態度真的難以服眾,對於我們吃瓜群眾來說,掰掰腳指都能想到,還有多少個池子遭遇了同樣的個人隱私被侵犯。一、池子可以發聲,普通客戶呢?
這件事情,最可怕的是,我們普通人不能夠像池子一樣,在網路上發聲,並且得到廣大吃瓜群眾的輿論支援,最終還能得到銀行的合理的迴應,難道普通人民群眾的隱私就活該被侵犯嗎?
中信銀行對池子的這番操作或許不是個案。而且我相信也不僅是中信銀行,其它銀行是否也存在同樣的暗箱操作?值得深思。
二、客戶為什麼有貴賤之分?誰能解釋一下,去銀行存錢存多了,離櫃概不負責,可是為什麼去取錢,取多了,不歸還就是違法呢?
借這次池子的事件,希望相關部門也能夠徹底整改,這銀行真真正正的把普通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1位。而不是像中信銀行電話迴應的那樣。是為了服務大客戶,所以才私自調取了池子的銀行流水。
這聽起來是一件多麼荒謬的事情,難道在銀行內部,已經把客戶分成了369等,還分出了高低貴賤?為了服務好大客戶,可以堂而皇之地犧牲小客戶的個人隱私。
三、又是甩鍋式公關中信銀行迴應稱,銀行已經對分行的行長作出了停職處理。顯然,這又是一個背鍋的處理方式,上樑不正下樑歪,為什麼每次發生危機的時候,都要拿底下的人來背鍋呢?還言之鑿鑿的說,自己有一套完整的保護客戶隱私的機制,只是基層的員工沒有執行到位而已。對於這種司空見慣的甩鍋式公關,難以服眾。
馬雲曾說支付寶最大的功勞,就是讓銀行睡不著覺,在個人隱私,客戶服務這塊,銀行真的應該向支付寶好好學習。 -
5 # 福建萬景001
現在不光是銀行洩露我們個人的資訊,包括各移動公司更是嚴重,最近我收到了很多催債電話,但並不是我欠的錢,欠款人我都不認識,但是這些人能夠準確說出來我的名字地址,各種資訊的準確性非常高,不是移動公司洩露這些資訊,那是誰洩露的呢,所以說在我們現在很多資訊根本就無法說有個人隱私。尤其是今年這種狀態,甚至於保安都有,我們很多人的登記資訊資料,對於他們來講,這些賣資訊的機會很難得抓得到,但是這次讓他們抓住這種機會倒賣資訊一定會越來越猖狂,那就看國家是如何來把控跟管控這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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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木子職說
對於池子和笑果文化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我們暫且不去評價,但對於中信銀行的違法行為,必然會召來廣大網友的批評,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
這不,今天中信銀行就給出了處理結果:經我行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絡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中信銀行表示將處理經辦人員,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池子重視個人資訊保安和個人隱私的做法是沒有錯的,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也是國家一貫要求的做法前不久,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通報,在“淨網2020”專項行動中透過監測發現,包括途牛旅遊、同程旅遊、自如、巴樂兔租房、我愛我家等多款民宿、會議類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違反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超範圍採集個人隱私資訊。
說實話,近年來國家在大力打擊侵犯客戶隱私的事情,無論是對於銀行這類機構,還是網上APP,我們的隱私和資訊保安都可能被侵犯。
因此,既然中信銀行犯了錯,那就要好好承擔責任,及時道歉,消除影響,儘快挽回行業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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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宋傑商業觀察
從中信銀行的反應就知道銀行洩露個人銀行流水是觸及法律的。
而中信銀行的回覆有些避重就輕。
但從某種意義上看,銀行的壟斷帶來的壓倒優勢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
筆者觀點:
1,銀行不能以“大客戶”的需要為由洩露個人的銀行流水。這種行為本質上是違法的,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中信銀行希望透過“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大事化小,敷衍了事之嫌。並沒有對侵犯當事人的權力給予實質性的補償。中信銀行應該為侵害當事人權利付出一定代價。但目前,國內這類事情通常賠償金額都很小。
3,再看看前段時間爆發的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中國銀行的傲慢、無視投資人合法權益,以及操作存在的違規操作,風險提示不明確等諸多問題。由此可見,銀行違規操作,侵害使用者利益已經不是個例。
4,2019年,中國A股最賺錢的公司已經出爐,毫無意外,銀行幾乎壟斷了最賺錢企業榜單。
5,2019年,中國經濟放緩,但36家A股上市銀行總共支出的員工薪酬達7604億元,人均31.6萬元。按照銀行不同性質來看,股份行人均薪酬最高,達到48.24萬,國有大行則以26.87萬墊底。其中,平安銀行以60.02萬元的人均薪酬領跑36家銀行。中行人均薪酬24.33萬元,在36家銀行中墊底。
7,銀行混業經營一直是國家反對的事情,因為存在較大的風險。但是,事實上,國內很多商業銀行仍然在做大量投行做的金融產品,包括之前的原油寶、紙黃金等。
8,中國因為為啥能大量賺錢,靠的是效率嗎?其實更多的是壟斷帶來的利差。長期以來,中國的銀行利率並沒有完全的市場化,長期依靠壟斷帶來的高額利差盈利。
9,在疫情影響,中國企業普遍遇到問題的情況下,一方面是央行拼命放水,但是這些錢卻很難流入真正需要錢的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大量的資金流入到大型國企,而不是真正需要錢的中小企業。每次放水,商業銀行都是受益者。
10,中國經濟面臨挑戰,中國的商業銀行卻個個賺得盆滿缽滿,這其實是中國經濟的悲哀。擁有了壟斷帶來的利益,銀行面對企業和儲戶的傲慢、無視也就順理成章了。
中國的商業銀行,真的需要好好管一管。重點是要打破壟斷,增加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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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說保鑑保
本人非常贊同池子透過網路媒體控訴中信銀行洩露自己銀行流水的問題,甚至建議池子起訴中信銀行違法洩露客戶資訊的行為,這也給廣大網友維護個人權益做了榜樣。
池子和笑果文化的糾紛之前並沒有很多人關注,而此次池子控訴中信銀行洩露自己資訊這個事情,讓更多的人知道了他和笑果文化的糾紛,更將中信銀行推上風口浪尖。
5月7日凌晨,中信銀行在官方微博上釋出致歉信稱,“經我行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絡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並稱該行已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致歉信中稱,在客戶資訊保護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和流程,但個別員工未嚴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個別機構在制度執行上不到位。我認為作為一家大銀行,出事後將責任推到個別員工身上是非常不妥當的,如果員工執行不到位,那說明銀行管理有問題,對客戶資訊保護重視度不夠,如果日常管理對此項內容能夠高度重視,哪怕一點點重視,我相信員工不會犯這種錯誤,影響自己的前途和事業。把自身風險管理問題,推到一個小員工身上,你中信銀行竟然也做的出來。
雖然中信銀行應對輿論反應比較迅速,但是應對方式和道歉內容真的讓人大跌眼鏡,你既然認為客戶資訊是銀行的生命線,那為何沒有將此提到相應的高度呢。出了事就認為是員工的問題,這根本就是沒有認清問題的根源以及嚴重性,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推卸責任,以為道個歉,開除個別員工就能將風口調轉到個別人身上。
近年來,銀保監會印發了一系列監管政策檔案,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個人資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客戶隱私保護,對客戶資訊嚴格實行從採集到儲存、銷燬等全流程的制度化管理。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曾公開稱,銀保監會始終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損害客戶資訊保安的行為堅持零容忍的態度,一經發現,嚴肅依法查處,嚴厲打擊。同時,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銀行保險機構網路安全工作,尤其把客戶資訊保護作為重中之重。
因此,對於中信銀行洩露客戶資訊一事,希望銀保監會能高度關注,嚴格調查,嚴肅處理,從重處罰,給全社會一個交代,也進一步警醒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於客戶資訊保護的重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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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單眼皮的牛牛
中信銀行只是其中一家洩露客戶資訊的,其它銀行是否也存在這種為了服務所謂的大客戶犧牲我們小客戶利益的違法行為?雖然中信銀行已經對池子做出了公開道歉,但是其態度真的難以服眾,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不用想,還有成百上千個池子遭遇了同樣的個人隱私被侵犯。一、池子可以發聲,我們呢?
這件事情,最可怕的是,我們普通人不能夠像池子一樣,在網路上發聲,並且得到廣大吃瓜群眾的輿論支援,最終還能得到銀行的合理的迴應,難道普通人民群眾的隱私就活該被侵犯嗎?
中信銀行對池子的這番操作或許不是個案。而且我相信也不僅是中信銀行,其它銀行是否也存在同樣的暗箱操作?值得深思。
二、客戶難道天生有貴賤之分?誰能解釋一下,去銀行存錢存多了,離櫃概不負責,可是為什麼去取錢,取多了,不歸還就是違法呢?
借這次池子的事件,希望相關部門也能夠徹底整改,這銀行真真正正的把普通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1位。而不是像中信銀行電話迴應的那樣。是為了服務大客戶,所以才私自調取了池子的銀行流水。
這聽起來是一件多麼荒謬的事情,難道在銀行內部,已經把客戶分成了369等,還分出了高低貴賤?為了服務好大客戶,可以堂而皇之地犧牲小客戶的個人隱私。
三、甩鍋式公關中信銀行迴應稱,銀行已經對分行的行長作出了停職處理。顯然,這又是一個背黑鍋的處理方式,上樑不正下樑歪,為什麼每次發生危機的時候,都要拿底下的人來背鍋呢?還言之鑿鑿的說,自己有一套完整的保護客戶隱私的機制,只是基層的員工沒有執行到位而已。對於這種司空見慣的甩鍋式公關,難以服眾。
希望銀行不要把真正的衣食父母給當成兒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
10 # 小泉看金融
面對這種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中信銀行在沒有徵得客戶同意私自透露客戶私人資訊給第三方,這種行為明顯是知法犯法。難道就因為大客戶要求,就可以犧牲小客戶的合法權益嗎?如果每個銀行都這樣,那麼廣大小客戶的私人穩私、合法權益何在。
類似此種事件池子不會是第一個遇到,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那麼我們應該加強法律意識,學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銀行從業者更應該遵守法律法規,確實維護我們客戶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踐踏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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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程度觀察
中信銀行在官網自吹,是一家“具有強大綜合實力和品牌競爭力的金融集團”,但為何會向第三方——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洩露客戶資訊?
對此,池子在微博中表示:“中信銀行說這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若該說法屬實,是否意味著“有錢能使鬼推磨”?
中信銀行未對此作正面迴應,但在上述“致歉信”中,中信銀行承認:“經我行核實,近期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絡開戶支行,要求查詢其為員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勞務工資記錄時,我行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記錄。對此,我們向王先生鄭重道歉!”
由此看來,中信銀行洩露客戶資訊,的確是為了配合大客戶——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為——有錢終於能使“磨推鬼”!
那麼,問題來了。第一個問題:若此事件的當事人不是“池子”,劇情會怎樣?
作為笑果文化旗下的脫口秀藝人,池子的名氣雖然不及李誕,但在新浪微博上也有超過400萬粉絲,也算是個大V了。因此,其透過個人微博公開舉報,能起到一石激起千層浪的輿論效果。如果是普通人呢?
中信銀行對此的事件的處理是:“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由此,引出的第二個問題:這次客戶資訊洩露事件,僅僅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嗎?
中信銀行在致歉信中表示:“保護客戶資訊保安是我行秉持的服務宗旨,也是銀行的生命線。在客戶資訊保護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個別員工未嚴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個別機構在制度執行上不到位。”——中信銀行的內控制度是否形同虛設?
由此引出第三個問題:除了“池子”的客戶資訊被洩露之外,是否還有其他“非大V”的客戶資訊被非法洩露?還是說,因為池子“大V”的身份,而揭開了行業的“蓋子”?
第四個問題:這僅是中信銀行一家存在的“漏洞”嗎?其他同行呢?
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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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保事哥
看了之後,後背發涼阿,太可怕了。池子也算是有影響力的人了,也被這樣對待, 何況我們平民。
銀行流水的記錄,只有本人和執法機構才能調閱,你一家公司難道能代替執法機構?笑果文化已經單方面違法,在最新的通報中隻字未提。
中信銀行店大欺客,擅自洩露公民合法資訊,已經觸犯了刑法。中通道歉歸道歉,完了之後負法律責任是在所難免的。
目前銀保監會已經知曉此事,面對這麼大的輿論壓力和確鑿的證據,已經不能大事化小處理了。銀保監估計會把中信銀行當典型處理,期待後續的做法。
再來看中信的道歉信,毫無重視可言,就一個道歉,撤職完了 ,隻字未提法律責任 ,走法律程式。要知道,洩露公民個人資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要被拘留的。
看來中信還沒把客戶資訊當回事,把品牌價值當回事,除了池子資訊洩露外,中信還把其他客戶的資訊交給誰了,細思恐及。
#池子的瓜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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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泰川約財經
中信銀行這次的行為非常惡劣,是對個人隱私的嚴重侵犯。銀行本身就是靠信譽立身的,但中信銀行卻在信譽上栽了跟頭,這不僅會對中信銀行帶來巨大沖擊,也將對整個銀行業帶來一定的影響。
1這件事將會對中信銀行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對於銀行最重要的資產就是信譽,以及給客戶的安全服務。客戶們會想,中信銀行對客戶的交易記錄都可以隨意洩露,那麼存到中信銀行的錢也會覺得不安全。從目前中信銀行的迴應看,雖然及時道歉並處理有關人員了,但很多人認為還是有點不誠懇和推卸責任,這對中信銀行非常不利,中信銀行必須想辦法儘快挽回聲譽,否則將會為其帶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是災難性的。銀行就是經營信用的,一旦銀行的信用破產了,那這個銀行離破產也不遠了。估計下一步中信銀行會進行再回應,安撫大家的質疑,重振自己的信譽。
2促進銀行業對個人賬戶資訊和交易記錄的保護很多時候往往一個人的小事會帶動整個行業的變革和進步。透過這個事必然會促進整個銀行業對個人賬戶資訊和交易記錄的保護,客戶的錢是財產,客戶的賬戶資訊和交易記錄也是財產,任何銀行都有義務保管好客戶的錢和客戶資訊。
3國內銀行業亟需進行一次系統的反思和整改最近,中國銀行業迎來了多事之秋,中國銀行的原油寶事件和這次中信銀行洩露客戶資訊事件,這深刻反映了中國銀行業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管理水平較低,客服服務意識不強。這兩件事必將加深大眾對銀行業的不信任和質疑,這對整個銀行業既是壞事也是好事,壞事指信譽受損將影響銀行的業務發展,特別是一些小銀行;好事指這些事情的發生也為銀行業自我革新和改進提供了一次機遇。面對這兩件負面事件,中國銀行業如果能知恥而後進,那麼或許對中國銀行業不失為一件幸事。
總結:國內銀行業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一直是人們詬病的地方,成為了影響銀行業發展的重要絆腳石,近些年屢次發生的非法集資事件就和銀行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不高有很大關係,期望國內銀行業能從這次事件中汲取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意識,創造國內優質的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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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封板的古月1
不得不說,公眾人物的效應確實是大,要說我們普通人一天接十幾個騷擾電話投訴也沒人管,池子這一發聲,銀行立馬就慫了。今日凌晨,中信銀行便在官方微博今釋出致歉信,對其違規提供收款記錄的行為向池子鄭重道歉,並按制度對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日常生活中的各種資訊洩露情況
資訊買賣者透過郵件、簡訊、電話等各種方式全方位侵入你的生活,讓人不堪其擾卻投訴無門,因為自己壓根也不知道個人資訊是透過什麼渠道洩露出去的。銀行、房產中心、購物網站這每一個地方都可能洩露你的個人資訊,令人防不勝防。
資訊洩露的危害
個人資訊洩露已然成為現在社會的常態,甚至多到讓人覺得習以為常,每天接幾個電話只要結束通話就好的地步,然而資訊洩露給人帶來的困擾和隱患遠遠沒有這麼簡單。資訊洩露滋生了犯罪的種子,別有用心者會透過他人的身份資訊冒用他人名義辦理貸款,正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上了銀行的黑名單,影響未來買房買車辦理貸款;更有甚者,會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詐騙,騙取被害人親友的錢財,得手後逃之夭夭,受騙的往往是老人和孩子,為此還發生過不少老人受騙後一口氣上不來重病入院的案例。
對於個人而言,身份資訊被洩露,一方面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影響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可能會對身邊親朋好友造成影響,給他人帶去不便。對於社會而言,大量交易個人資訊滋生罪惡的生長,影響社會的穩定性,給社會帶去巨大的損失。
如何應對資訊洩露
身份資訊洩露並不是一件小事,雖然我們生活中遇到的往往是一些小事,例如接到騷擾電話、垃圾簡訊等,看上去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太多的麻煩,但誰也不知道自己或身邊的人是否有一天會因為身份資訊被洩露而遇到大麻煩。
所以我們對於資訊洩露絕對應該零容忍,三大通訊商現在都有專門的部門打擊電話號碼被洩露的行為,如果接到騷擾電話就要果斷舉報,遇到金融機構洩露資訊的行為,報警曝光,讓媒體介入,像池子一樣重拳出擊,銀行也會害怕。
這次中信銀行的違規操作給他帶去了很多不良的影響,監管也發聲力挺池子,譴責銀行的不規範行為,銀監會人士更是說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碰了行業紅線。雖然目前中信銀行已經道歉並對負責人進行撤職,但大家對這件事的關注絕不應該到此為止。
正是因為洩露資訊者狡猾隱蔽,我們更應該主動反抗,發現一個就打擊一個,共同努力抵制資訊洩露。監管部門也應該出臺法律法規,對發現的洩露資訊行為嚴重打擊,營造一個和諧明快的社會環境。
回覆列表
首先大前提:中信承認違規向他人出具客戶流水。
如果非本人要查詢公民的銀行存款或流水,按照規定一般需要有權機關(公檢法紀委監委等)兩名工作人員,攜帶證件及公函前往辦理。
以法院查詢為例,需要兩名法院工作人員(評論說律師持法院的調查令也可以,但是這種做法目前還沒有法律依據,純粹是各高階法院自創武功,有一說一。江蘇銀行業協會已經在抗議了),攜帶兩證(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法院蓋章的查詢文書辦理。銀行的工作人員會核對法院工作人員的證件和公函,核對無誤後才予以辦理,如果核對發現問題,一般是不會配合辦理的。部分銀行只核對證件和公函,還有部分銀行需要向法院去電核實,直到確定人員身份無誤後才會辦理。
法院前來查詢公民個人存款資訊,一般來說櫃員是沒有許可權辦理,需要主管授權。
如果是長時間的資金流水,櫃檯可能還無法辦理,得開具專門的介紹信,去銀行後臺辦理。總之過程還是比較麻煩的,一般查詢一次公民的存款,需要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中間授權的手續非常麻煩。即便是法院工作人員,直接向銀行去電查詢公民個人存款,銀行一般會禮貌地拒絕,要求攜帶證件及公函前往。
如果池子透露的情況真實,事情可能要比想象的更嚴重。一般來說,即便是銀行徇私,幫助查詢他人的流水資訊,也只是隱秘不公開的,不會留下任何可能被抓住的證據。如果能用來作為證據,那麼肯定是已經打印出來,並且加蓋有銀行公章。
在未獲得公民個人授權,也沒有有權機關命令的情況下,銀行把公民的銀行流水打印出來,洩露給他人,並且加蓋公章作為敵對證據,這就不僅僅是個別銀行員工在侵犯公民隱私的問題了。這說明這個支行乃至分行管理都存在嚴重內控問題。
銀行的公章(即便是業務章)沒有授權是無法加蓋的,能夠加蓋公章,說明至少有銀行管理人員(主管以上)參與,總之如果情況屬實,被調查是沒跑了。
刑法第253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這事兒的處理,5月7日0點56分,中信最新回覆來啦:員工背鍋,支行長開除。棄車保帥,這也算比較常規的操作了。
中信的這個回覆其實主要表達了兩層意思:首先,我們這個業務一直有,大家不要奇怪。銀行流水屬於隱私,這個高贊答主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如果非本人要查詢公民的銀行存款或流水,按照規定一般需要有權機關(公檢法紀委監委等)兩名工作人員,攜帶證件及公函前往辦理。結果到了中信這,只要大客戶願意,隨時查,平日裡大客戶不用排隊就罷了,現在連個人隱私都隨便查了?合著不把小客戶當人唄。
其次,是大客戶要求我們,我們才做的。這一波,不僅賣了自己,還把大客戶賣了。平日裡拉存款時候,好話說盡,各種特權,保證安全。結果現在一出事,私下裡的交易直接甩檯面上,幹啥啥不行,甩鍋第一名。你說金主們能開心嗎?這一著,中信的公關真的是下了個臭棋。
說回笑果,笑果文化這一波操作挺大膽的,直接大搖大擺檢視個人賬戶資訊,當然我們也知道這公司估計也算是銀行的大客戶,不過這明目張膽的濃眉大眼的幹出這種事,叫我們能說什麼呢?連池子這種公眾人物尚且遭到這樣的待遇,更何況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