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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在一起相愛三年了,三個月前女友被查出得了乳腺癌。我本想不離不棄陪她看病,可是父母不同意,多次哭鬧讓我放棄這段感情。說實話,當你們的物件病重時,你們會如何選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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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中心如醉

    這種問題其實特別考驗作者,說實話大多數人為了正能量也肯定會用各種道德綁架來告訴你,愛情的偉大和做人不可以落井下石。

    特別是一個有擔當的男人肯定會同女友共渡難關,共同戰勝病魔,畢竟交往三年有感情基礎。如果這時候拋棄女友一定是被冠以渣男的稱號。

    我也非常擅長這種體裁第回答,但是如果站到一個男人的角度再去想這個尖銳的問題時的確是很痛苦。

    我能理解是個男人都想擁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妻子,就算容貌普通,身材普通但至少身體健康,身體正常,這點要求其實並不過分,屬人之常情。

    如果勉強結婚,就算現在礙於壓力結了,那以後呢?

    我的意思是如果還愛女友也沒有嫌棄她就同父母好好溝通,如果你也在猶豫不決,那就好好考慮清楚,結了婚就是一輩子,你真的願意嗎?

    生活是自己的,鞋大鞋小隻有腳知道,不要糾結那些別人的話,事不在自己身上說起來都很容易。

  • 2 # 就是個賣樂器的

    這還用問嗎?

    乳腺癌是可以治癒的!我朋友的母親都差不多二十年了!

    你多看看新聞那些令人感動的愛情!

    這時候最需要你的你動搖,你簡直就是個禽獸!

  • 3 # 最是故鄉美

    你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內心已經有要分手的想法了,不只是因為你父母的意見。如果你自己堅持不下去了,那可以分手。但是別再她最需要情感支援時候離開,可以有一個緩衝

  • 4 # 嚴荻舜

    換位思考假如你遇上無助需要獲得安慰幫助時而你最好的親人卻都離你而去,請問你是什麼樣的感受?就是你不喜歡她不想再戀愛下去,從做人的道理最起碼也得等她病情穩定了後再做決定吧?人活著多些善愛,我們不能選擇自私自利和冷漠無情,世界因為有了關懷有了愛生活才有希望有美好……

  • 5 # 匡廬雲霧

    先讓她去檢測BRCA1,BRCA2,如果是陽性的,這就證明是家族遺傳基因,會遺傳給下一代的! 如果是陰性的,也會經常提醒吊膽擔心復發!分與不分關鍵看你倆感情有多深了,需要你自己定奪。

  • 6 # 綏格格

    答:如果同居,一定負責。

    1、三年,同居了,那麼有夫妻之實,男子漢大丈夫絕對要有擔當。

    2、她這病,不排除你也有一定因素。

    3、在她最困難的時候,請你 “高風亮節”!

  • 7 # kele0212

    這個問題應該問你自己的心,你是想脫離這個“麻煩”,還是想照顧她,無論你怎麼做,對別人來講都只有議論一下而已,而對你自己的心就不同了,其實你早已問過自己的心,也早已有答案,跟著自己的心走就好了,分與合都是緣分,不是必須!

  • 8 # 來和茶運

    為什麼得了乳腺癌就想到要分手?早幹嘛去了?你和他在一起三年了!她的身體出現了問題,你又是怎麼照顧她的?生病了就想分手!人性何在?你的良心何在?

  • 9 # 小荷聽雨聲

    客觀的講應該分開,乳腺癌雖然在癌當中是比較好治的一種,但也分類有的型別治療比較棘手。終歸佔了癌字就有復發的機率。如果結婚了離婚,從道德上說不太好!從長遠看還是分開好,因為太年輕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誰知道這病發展情況,你父母不同意也是為了你好。一定要慎重長痛不如短痛,相信你的女友也會理解!

  • 10 # 大眼萌和綠舌頭

    好糾結的問題。但我是學佛的,相信因果輪迴,如果不幸輪到我,我會陪她走到人生終點。今世結個善緣,來世好相見。

  • 11 # 輕風戲落葉

    你好,詳細看了你的提問!

    相愛三年已經有了感情基礎,如果你女友沒有得病,就不會有你今天的彷徨,就會順理成章的走進婚姻殿堂!

    可是現在你動搖了,對你而言也許是一種解脫,對女友卻是沉重打擊,甚至會因此奪去她的生命。

    只能哀嘆: 人的感情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擊。

    我們不需要把話說的多麼偉大,也沒必要道德綁架,可是三年你真的愛過你女友嗎?愛不是說放下就可以放下的,如果還愛她就需要堅持,不要把一切責任都推到父母身上。

    現在醫療條件哪麼好,乳腺癌並不是不可治,再說,愛的力量非常強大,你給她勇氣,陪伴她,一定能戰勝病魔。走過這一段艱難歲月,重見彩虹時,你們的感情、生活會更加美好。

    即使努力之後還是沒有治癒 ,你女友也會帶著笑容很幸福的離去,而你一生也不會有任何內疚、遺憾。完全可以坦坦蕩蕩的重新選擇自己的人生。

    攤上了就不要逃避,勇敢些。祝你女友早日康復,祝你們早日步入婚姻殿堂。

  • 12 # 威哥生活日記

    這時一個回答起來讓人非常扎心的問題,提出問題的本人,我的回答是:你尊重你內心的選擇,你內心深處是否還愛著對方,她這三年來為你付出了多少,我個人認為,在男女戀愛中,女方的付出往往比男方要多。

    你父母反對,我能理解,怕人財兩空,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

    下面我說說我個人的觀點,盡供參考:若是我,我不會離開她,幫她積極治療(我想女孩的家人也會想辦法籌錢),陪她去醫院住院,做手術。我想這個時候,你就是她的依靠,被女孩的父母給她戰勝病魔的信心都大。

    攜手並肩作戰,要有積極向上心態。

    我有電視上看到,在《朗讀者》中的嘉賓,有戰勝病魔,活了幾十年的例子,也許是少數吧。退一萬步講,若是我,也要陪女友走完最後一程,要讓她知道人間的美好。我不會道德綁架,也不會說,若本文作者若離開,我不會罵人家,我尊重他的選擇。

    最後,願所有情都能終成眷屬,願每個生命都能被尊重,願每個人都健康快樂,幸福美滿!!

  • 13 # 會飛的饞嘴貓貓

    如果相愛就不要分手,人生能有多少個三年,再說這種病可以治療,一切都要看你夠不夠愛她,如果夠愛就不要放棄,並非道德綁架,人的一生要是想開了什麼都無所謂,現在做丁克的人很多,就要看你自己怎麼想了。

    相愛三年的女友得了乳腺癌 ,該分手嗎?

    如果夠愛就不要分手,人的一生能得到一份真的感情是很不容易的,一個人從出生就走向死亡,只要能在一起開心快樂比什麼都重要,這種疾病也並不可怕,可以手術治療,如果感情夠深就不會在乎這些。

    一個身邊的故事

    從前的一個同事,兩個人訂婚後一年多,女的被查出乳腺癌,結婚的日子都訂好了,當時可以說是晴天霹靂,對於兩家人來說震動太大了,男方父母極力反對結婚,原因很簡單,會影響以後的生育問題,這些任何人都可以理解。

    女方家也是非常懂事理得人,馬上要求退婚,可是這個男人堅決不同意,無論生與死都要結婚,在這個男人的極力要求下先看病再說,無論好壞都要結婚,就算以後的生命不長,不能生兒育女也要結婚,先看病為主。

    就這樣去了醫院,最後手術切除一個乳房,一年後在男子的強烈要求下結婚了,不但有了孩子,而且兩個人相依相愛,現在孩子都上大學了,竟然活的好好的。所以,很多事情都會有奇蹟的,只要做好自己,愛的力量是無窮的。

    請不要糾結,很多事都是天意,一切事情都是命中註定,是福不是禍 是禍躲不過,遇到事情就會逃避那是不對的,很多事都是上天的安排,你躲過這個劫數,還會有下一災難,如果你承擔了這個責任,也就以後平安了,這就是命運。

    說一千道一萬,就是你們夠不夠相愛了,如果不夠愛,一切都沒有意義。

  • 14 # 流丹閣主

    提出這個問題就說明你並沒有真的愛她,或者說愛得沒有那麼深!如果你真的愛她,即使沒錢醫病,或者到頭來落得個人才兩空,你也會和她一起面對。得了不治之症,心裡的難過、痛苦、惶恐可想而知,如果這個時候來提分手無疑是雪上加霜!

    如果還不能理解,那請換個角度想一下,如果得了病的是你,你希望對方怎麼做?

  • 15 # 沐歌沐辰媽

    既然相愛,那肯定是不能放棄的。在她最困難的時候,她需要你的鼓勵,支援,陪伴!相知相守,守是很重要的。現實很殘忍,但這時候愛人陪伴她與病魔做鬥爭,哪怕走到生命的盡頭,讓她走的也幸福。相信你會陪伴她下去的!

  • 16 # 紅楓落葉知晚秋

    是的,感情深淺也是自己才知道。我想起一個新聞:新冠在歐洲爆發時有個新聞女朋友重症躺在簾裡監護隔離,男友在隔離簾外淚流滿面的看著,然後他脫掉了身上的隔離服進去和她抱在一起,二個人痛哭擁抱。後面是二個人都死了。

    我很感觸,感情真的到深時,自己也控制不了,真的,曾經我也有過那樣劇烈而痛徹心扉的感情~失去他,我活著又有什麼意思?萬念俱空,不吃不喝,不言不語,人完全走不出來~~

    我們最終還是在一起生活,現在女兒六歲了。

    現在題主遇到的問題對你們有感情的人來說,很掙扎的,你能掙扎就說明你們感情挺好,你也挺好。而你父母的選擇也沒錯。至於你怎麼選看你自己的內心吧!

    不分~就陪著治,治就分能活和不能活。能活你們接著生活,她以後體質差一點,壽命也許短一點而已。

    分就難受好一陣,以後肯定你會有新的感情和新的人生。時間能沖淡一切。

    也也許以後你的人生會揹負一種負疚的心理,這個得看你們感情深淺了,也有可能你也會慶幸還好當時自己沒堅持要和她在一起,人是會變的,生活很現實嘛。

    其實我想說別人都不能道德綁架你,從前和以後,你的日子你的人生都是你自己在過,你自己做好選擇吧!人生沒有如果,做什麼選擇都不要給以後留後悔。

    我以前很喜歡的一句話送給你:但願以後每次回憶對生活都不感到負疚。

  • 17 # 青綠十一燕子

    如果她以前對你不怎樣,也可以分,人畢竟是自私的嘛!如果對你挺好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分,否則對她的病情會有加重的危險。而且良心也過不去!

  • 18 # 草雨田兒

    既然是相愛三年的女友,當對方得了重病,更需要她愛的人來陪伴在她的身邊,你若提出分手,說明你並不愛她,且說明你的人品有問題,你只能跟人同甘,不能跟人共患難,只能說女孩看錯了人,如果是一個堅強的女孩,她應該看清現實,分手也罷!

  • 19 # 使用者7287095610180

    我希望你三思而行,三年感情為了她病分手你下半生不會快樂的,要分手也得她病好了才分,現在分手你是想殺死她,想想她對你的好,你能忍心那樣對她嗎,做人不代這樣玩的,不然就不是人。個人看法

  • 20 # 使用者6661980132134

    我認為一定負責到底,人家跟你這份感情就要對得起人家,這就是天理。我伺候臥床妻子23年,到現在我都感到問心無愧。對得起她了。人生是什麼?就是相欠必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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