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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覃湘湘的vlog

    4月29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9

    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宣告,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生產企業清單驗放。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12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

    在全球疫情持續蔓延的特殊時期,為更有效支援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現就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質量監管、規範出口秩序有關措施公告如下:

    一、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自4月29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

    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動態更新),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宣告,確認產品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進口方接受所購產品質量標準且不用於醫用用途,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

    對4月29日之前已簽訂的採購合同,出口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宣告。

    二、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自4月29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宣告,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驗放。

    以上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還有,我們的企業,需要更加了解出口的法律法規,不要想比亞迪那樣被美國坑蒙拐騙!國家要進一切有利的條件去幫助我們的企業!讓出口更加有人性化,也為世界疫情期間做出貢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除了長生不老青春永駐,其他都是扯淡,秦皇漢武的追求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