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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辛苦一點2011

    看慣的看待這件事情。

    第一,如果房本是你公公婆婆的名字,那就是他們的房子,收與不收都是他們的權利,你沒有權利選擇同不同意。只能客觀的接受。

    第二,首付是公婆,貸款是你們還的,你有權要求你的付出得到補償後再搬出。所以,結婚,看清楚,房子是誰的,也甭想著,男方有房有車就是好的,也許只是男方爸媽有房有車,跟男孩沒任何關係……

    第三,老公的名字,或者自己和老公拼打下來的房子,你有權說yes或者no。這是自立的最大成就感所在。

    第四,即便是公婆的或者公婆幫忙付首付的婚房,收回去,你沒有權利說不,卻有權利保護自己的權益。公婆無理由的收回婚房,你們自己有能力,可以選擇不計較,但是你可以保留計較的權利。當自己和老公能力不足夠短時間獨立,你可以直接計較。

    這裡的計較與否的內容,就是你享受老人的資助,就得義務的提供老人的養老責任。而老人無理的不顧及你們的現狀,不再資助住房,你可以和老公直言,將來的養老問題,你是怎樣的態度。

    以德報怨固然好,如果計較,不願意盡孝,也是你的權利。

    婚房,如果,結婚的時候,公婆壓根沒能力給,是他們的能力,我們不強求,但是,現有的婚房,無端的被收回,亮出你的態度是很有必要的。

  • 2 # 延續幸福426

    公婆要收回你們的婚房,我覺得不是你該不該同意,是要看你們結婚的時候怎麼說的,如果是公婆的,你結婚前也沒說這房子結婚就是你和老公的,那公婆就有權收回,再說,你也要反思一下自己,哪裡和公婆有什麼誤會了?不然公婆也都是疼兒子媳婦的,哪能還不給你們住?互相多體諒包容一點問題都好解決的。

  • 3 # 〆尛果凍ル562

    不應給同意,因為這是你們結婚的房子,是你們的家,如果你的公婆只是為了在結婚時走個過場,那你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了!

  • 4 # 金文靜

    父母都有收你們房子的心了,看來平時你們對父母是有多麼惡劣。父母出錢買的房,你們不懂感恩,對老人不好,應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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