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墨遊世界

    1.這塊地是要是可耕地那就是國家的,要是被徵用了賠償款只能是你父母的,其他子女是有權分這個錢的。

    2,要是宅基地那就更應該是子女平分的(父母都已不在世)

    3.還有就是你們之間是否有合同存在,要是有合同就按照法律來辦,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1、發包方、承包方發包方的確定因農村土地所有權不同而不同。具體分三種情況:(1)依法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這裡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如果村沒有集體經濟組織,則由村民委員會發包。(2)依法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內擁有該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這裡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相當於原“生產隊”的層次,是村內部的一種組織形式。(3)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如果由村集體使用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如果由村民小組使用則由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民小組。如果是由村內兩個以上村民小組使用的,則分別由村內該土地使用者(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2、土地承包的種類分兩類,一為集體土地,二為國有土地,但國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條件是,該國有土地必須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即國有土地必須同時具備該土地由農民集體使用並且該土地用於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時才允許承包。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兩類,第一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4、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5、承包方義務(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希望可以幫到你

  • 2 # 使用者新的起點

    既然說是承包,你每年都給母親承包費及糧食,這是對的,名義上這地還是屬於母親的,現在徵用補償自然有兄弟的份,個人現點。

  • 3 # 笑看藍天482

    父母是我們最親敬的人,母親的土地是你暫時種植,到時候在你母親的戶口簿冊子上有誰的名字就有誰用土地的權利,沒有你的名字你就沒有使用權。

  • 4 # 心繫弱群

    我和大家的看法不同,徵用母親承包的土地,其形式應該是這樣的,生產隊把某一塊地劃給某一戶耕種,他只有使用權,沒有享有權,土地是國家的,說小一點是集體的,哪麼因國家建設性用地或者被某一個大型企業或者某一個行政事業單位等被徵用,賠償款僅限於地面上的農作物和樹木,如果是剛種不久的,只會按每畝青苗費的價格來補償,樹木則會按其種類,大小,名貴還是普樹,果樹等清點後作價賠償,如果在地裡臨時搭建的有其它建築物,可參照當地同類建築物同價補償。青苗費,樹木,臨時建築物等,加起來之和與土地畝數大小也有關係,承包母親的土地越大,補償的款項就越多,這樣一來問題就來了,有人提議子女和母親都應該享有,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土地不等同於父母自建的房屋,承包土地地面上的農作物,樹木,臨時建築物,是由承包人耕種的,承包人付出了汗小和材料成本,獲得的補償,首先把母親應上繳的承包費結清,在根據情況均等或者不均等由承包人和母親協商進行分配,協商不妥,可向當地人民法起訴協調解決,其他子女不應該享有補償款,小小建議,僅供參考。

  • 5 # 荷韻蘭風

    包地有三種形色:即承包,轉包,繼包!

    村下放給農戶的為承包。

    農戶因某種原因把自承包的地讓給別的其他農戶、個體為轉包。

    你父母因年老體邁己無能力耕種,如子女沒有意願種植的,由村集體收回重新下發承包,但任何一個子女有權來繼包老人的土地,轉包和繼包的、主權在老人手中,也新是說老人的土地雖然是你繼包,但還是老人的財產,即然是老人的財產,任何一個子女都有權繼承。

    現在老人的土地已被徵用,土地補賞款的主權應在老人手中,任何一個子女都有繼承權,非一人所有!

  • 6 # 緣情589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呢?得一分為二回答這個也是老的財產,該繼承的都有份,但你要獨吞,很可能法院見,因為老的並不是你一個人瞻養的

  • 7 # 使用者5626892302489

    有權分割,土地所有者是你母親,你只是承包種地,以但國家徵地,或者開發,補償款應該歸土地所有人,可以由老人支配其子女。

  • 8 # 君行早16

    你母親的土地被徵,徵地費屬於你母親的,如果你母親把徵地費給子女,那當然個個都有份,只是當季作物補償屬於你個人。

  • 9 # 鴻運當頭hydt

    承包了母親的土地現在被徵,其他子女有權分錢。

    也許因為你母親年齡太大無法參加農田勞動,也許因為其它原因把土地承包給你租種,儘管如此,土地權還是你母親的,你只有失用權。

    瞻養老人是每個兒女應盡的義務,每個子女都要責無旁貸的孝敬老人,侍候老人,對老人盡孝。同時每個子女也都有權力繼承父母的產權,義務是相同的,分擔財權也是相同的。

    前幾天和朋友一起吃飯,他就遇到內似的情況。由於工程佔地,需要賠償幾十萬元,現在土地大女兒承包,所以幾個姐妹天天來朋友家,目的很明確,想分割朋友的土地款。

    大女兒的目的很明確,土地她承包,應該由她負責分配父母的土地款,姐妹幾個肯定不願意。因為承包期間己經得利,沒有任何道理多分土地款,鬧的不可開交。後來在人們的調解下,所有子女一律平等,共分土地款。

  • 10 # 李卓旋幽默搞笑三農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承包只是給你土地耕種使用權,土地確權還是你的母親,好像房子出租一樣,產權不是你的,還是業主的,買與租,性質不一樣,這個大家都明白的。如果土地徵收,地表上賠償的損失你的,土地徵收款是你媽媽的,這個款只有你母親才有權分配。按照法律規定都是如此,叫租地,不是賣地,我們村的一部分土地統一租給一個人耕作,合同政府出名簽訂,一式三份,就是一樣性質,如果合同到期,還原土地,所有權還是出租土地的人,土地已確權,有土地使用證作證。就是這樣子,租和買有區分的。

  • 11 # 興安嶺燕窩島

    當然可以,沒啥不可以的!承包只是土地種植權。土地政府徵收款屬於土地所有人你媽媽。其他子女得根據母親的意願分錢。

  • 12 # 豐澤種植

    所有其他子女不得覬覦。

    二,如長期徵用土地買斷性補償,所有對母親有贍養義務和責任的子女,都有權分得。《繼承法》第五,笫十八等條有具體規定。

  • 13 # 詩哥杜士成

    關鍵時刻,兄弟姐妹之間拋卻了親情,為“錢財”干戈紛爭。這是讓人悲催的事情。

    土地承包所有權歸屬母親,你僅僅只是使用耕種。所以,其他子女有權分配。如果他們考慮是你一直在使用土地,是實際管理者,那麼從親情上來說不應該爭講,大家和平共處以親情為重。若大家見錢眼開,不如讓母親決斷或歸屬母親,以免兄弟姐妹之間滋生怨恨。

  • 14 # W4109

    你承包了你母親的土地現已被徵收,合同承包人是你母親,徵補款歸你母親所有,作為兒、女,不要想著去瓜分,要孝字當先!

  • 15 # 黃金時代當家

    一、根據十一屆三中全會: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析產原則。你母親的土地由你母親戶內子女優先承包使用,經營所得共同分配。

    二、現國家批准地方政府徵收你戶土地使用權,撥付的補償安置款,應在戶內成員中共同分配。

  • 16 # 大明白88888888

    承包土地是承包土地使用權,承包期土地被徵用可以要求經濟賠償。母親的土地被徵用所得錢款由你母親支配,兒女無權要求分錢!

  • 17 # 阿兵愛生活

    你的這個問題呢,我認為還是有深究性的,首先我認為你承包你母親的土地,這個沒有錯,問題出在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你承包了土地,要給產權人一定土地出讓金,你就可以有權使用土地增產增收,來實現個人的經濟利益,這是無可厚非的,沒有爭議。反過來現在在擁有土地使用過程中,如果是因政府或者其他原因必須停止作業,或者被國家土地徵收,一切服從大局,當然了所得土地賠償金,應該歸產權人所有,而不是子女,父母最後給不給兒女,還是父母說了算,看父母意願了,子女無權干涉,子女可以是繼承人,除非父母不在了才可以分賠償金,我認為這是公平的,使用權和產權要分清楚,問題就能解決了,一切還是家和萬事興,合理溝通才是上策,個人己見,僅供參考。

  • 18 # 一生幸福有你陪伴愛

    謝謝誠邀回答。既然土地是你承包的,肯定所有的一切收益都是你的。但你要付給母親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其他子女來說,沒有權利分錢。因為你是土地承包者,也是收益者。土地的主體歸你承包。在法律角度上是這樣的,但是在我們實際生活中這也要看周圍的環境,作為一家人來說,最好是把事情處理好,不要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傷害了親情,丟失了友情。人生且行且珍惜吧。

  • 19 # 見過是圓

    弟子規雲: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財物輕,怨何生,言語忍,忿自泯。兄弟姐妹之間本應財物輕和睦相處。土地是你母親的,賠償金應由你母親處置。兄弟姐妹之間不能因財物而失去親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和尚相親夜出門,秉燭怎及細看清,若想夫妻長伴守,除非反俗作商人。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