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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溫情小閣主Cynthia

    鄙人愚見

    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不是相等的。沒有誰多誰少的問題,只是大體上平衡。

    一種情況,我享有這些權利,我就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比如,淘寶購物時,好評返現。如果我想擁有返現的權利,那我就必須承擔好評的義務。

    另一種情況,我擁有的權利會成為別人的義務。別人擁有的權利會成為我的義務。比如,我對一物享有所有權,別人就是要承擔不侵害我對物品所有權的義務。

    放到人生的角度來講。兩句話:一是“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二是“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 2 # 襄陽郭大俠

    提問者越是惜墨如金,答題則更要深思熟慮,現根據本題的三個關鍵詞:人生、權利、義務三者之間的含義及辯證關係,我的答案是:人生,權利少,義務多。

    人,赤條條來到這個世上,可以說一無所有,生命從開啟到終結僅僅只是一個過程,到最後依然是赤條條地離去,什麼也帶不走。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生對於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不可複製、不可重來。活著,是為了活出自我,而選擇有尊嚴地死去,則多是為了證明自我。人生價值的輕重,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都是自己最本真的選擇,只要對得起自己,就不枉來這個世上走一遭!

    至於我為什麼說“人生,權利少,義務多。”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權利與義務從“公民”的角度來說一般是相對應的,但從“人生”的角度上來說,則略有不同,因“人生”的外延更大,特別是在人生的“價值”方面,很多“價值”與權利無關,但卻可以歸到“義務”範疇,所以,“義務”比“權利”多。

    二、在人生的旅途中,“權利”除法律賦予的外,要想獲取更多,必靠爭取,而爭取多為不易,而“義務”除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法律責任外,在社會倫理和道德方面卻可以拓展更多,此消彼長,所以,“義務”多,“權利”少。

    三、權利中雖含有“權力”,但並非“權力”越大義務就會減少,相反,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責任大則義務會更多,如周恩來總理,焦裕祿、孔繁森等人,“權力”都很大,但從他們的工作時間及關心的諸多事情上來說,“權利”並不佔優勢。

    四、人生,除權與義務外,更重要的還有“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季羨林先生在《人生十講》中說:“如果人生真有意義與價值的話,其意義與價值就在於對人類發展的承上啟下,承前啟後的責任感。比如孔子、孟子等大賢之人對此的貢獻。這此貢獻並非是為他們爭取了更多的權利,相對來說他們的這份人生責任更貼近義務。

    綜上,如果人生是為享受“權利”而活著,而不思人生的價值和應盡的義務,則社會必將亂套。故我認為:人生,權利少,義務多。

  • 3 # 夜夜幽蘭

    從理論上來講,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你的權利越大,你的應盡義務越多。這兩者處於平衡狀態才是最佳,一旦失衡,必然會出現用權過度,或者義務無盡。從實際來看,權利大的盡義務不一定多,反之亦然。這是因為人總是有趨利避害的習慣,但是這個度也是有限量的,不可能太過失衡。

  • 4 # 在戎在祀

    這要看人口密度和所處的地方具體情況,一個不靠海糧食產能中等的地方資源又少義務多一些,沿海地區或者資源豐富權利多一些。

    華人口與資源的現實決定了義務多於權利,都知道大洋洲和北歐 西歐福利好但是人家人口密度低自然享受更多的權利,更何況中國還是糧食進口國。

    從家庭角度來說一家生五六個小孩肯定義務多於權利,反之你在西方國家生五六個小孩對於國家來說反而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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