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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無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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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鄧錫成1
醫院應該設立工商公證處,每一位病人去醫院看病都必須去工商公證處取得醫患公證,(檢查及化驗單一併存檔)患者在有效治療後付醫院的醫療費由公證處公證後全額付清,如果患者認為醫院的治療無效可舉報96315的熱線電話申請醫療免費,這樣可保證患者的有效消費,如果醫院對患者在化驗指標各項表現出對患者的病情有好轉的前題下要求患者付清所有的費用,患者拒不付款的前題可由第三方重新化驗,如果不如醫院化驗的指標,患者有權拒付醫藥費,如果第三方對患者在醫院的檢查專案指標相同患者必須交請醫院的所有費用幷包括一切的檢查費。有效付款,無效免費這樣可解決並減少醫患矛盾。該辦法適用於所有的醫生(包括民間中醫),這樣子假醫生就不敢行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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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敏498
嚴格的醫療資格稽核制度,是保護人民健康,福利和生命安全的最最重要的保障。這一點絕對不能動搖!否則騙子,巫師,下大神的種種歪門邪道,都會興風作浪,受苦的還是廣大無辜的群眾。
現在有一批假中醫,正在網上發起取消醫療執照的考試的無理要求,無論如何不能讓他們取得特權,矇混過關!國家和黨都把人民生命放在第一位,習近平主席提出“生命至上”,我們絕不能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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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大夫194
這個想法很好,但是很難行得通!因為在治療過程中,什麼人都有,你根本都預料不到。比如有的患者,治療減輕了,他不想掏錢,就說謊沒有效果;有的患者治好了,他說不好,或者說又犯了;再者說,這種按療效收費,本身醫生要承擔所有的風險,一但患者說謊,那這風險只有醫生承擔了。第三,弄不好還要吃官司。在診療過程中,很多意想不到的結果。在臨床中,經常遇到一些患者,要求包治,但是你要讓他多掏錢,他肯定不幹,還認為你坑他,這些患者的心理只是想轉嫁風險,自己卻不想擔一丁點風險!假若能行,這個世上早有人幹了,還能等到現在?你問這些話,你的心理就是想急於成名。欲速則不達!不要沒吃著葡萄,卻從架子上摔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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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中醫藥中醫院主任
池昭新大夫,你好。
你提的新改醫療方案,我覺得不能成功。因現實社會有某些少數人心叵測,千萬別小看這些人時刻在叮著你中醫診所的缺點。任何事情都做不圓滿的,何助我們中醫人,你做的已經精準或者有效了,他說無效或者說更嚴重了,這就是麻煩。
我知道你的想法和心意,對民間中醫人是利好的關心!但國家對醫生的執業資格審查是有法律依具的。
只要你想當一名大夫,不管中醫西醫都必須要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當然對民間中醫人可以根據年齡的刻觀條件,去認真的考慮怎麼對待。
我們說在50歲以下的民間中醫人,完全要參加國家的正規醫學考試!50歲以上至60歲的民間中醫人要參加師承和中醫專長的考核成緒,報考考核的醫學科目一定要拿到中醫職業資格證才能合格當中醫大夫。
中醫師陸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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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山口
不僅不能取消,反而應該讓職業資格的獲取更加科學和嚴謹。
從執業醫師資格橫向來說,應該有三種資格可供醫師獲取:中醫師,西醫師,中西醫雙全師。其中雙全師的資格必須同時具備同級別中醫師和西醫師資格。
從醫師資格縱向來說,應該對所有類別的執業醫師進行進一步分級。
0、學徒級。這個級別無需透過考試,任何人在中國範圍內,只要去相關部門註冊即可獲得行醫資格。但這個級別也有限制,那就是在行醫過程中不允許收取醫療費用,並且每次治療過程都需要記錄在案備查。
1、入門級(一級醫師)當學徒醫師累計的治癒病例數達到若干例,經稽核有效之後,將獲取入門級考試資格。待考試合格後,獲得入門級執業醫師資格。該資格可以收取患者醫療費用。不論該醫師供職於醫院還是私營診所,其掛號診療報酬按入門級規定收取,且每次治療過程都需要記錄在案備查。
PS:這個級別的醫生,收費必然是便宜得令人髮指的,他們的主要任務不是掙錢,而是儘可能的積累治療經驗。
2、二級醫師當一級醫師累計的治癒病例數達到若干例,經稽核有效之後,將獲得同類別二級醫師考試資格。待考試合格後,獲得入門級執業醫師資格。
這個級別的醫師,診療費用會比一級醫師更高。
3、三四五六七級醫師這些醫師級別的獲取,和前面的差不多,也是兩大要素:有效的治癒病例數和資格考試合格。同時,越往高階發展,越需要增加有效創新行為的權重以及對行業貢獻的權重。當然,級別越高,醫療收費也必須越高。
4、八級九級醫師這種級別主要考量的是該醫師對整個醫學科學領域的貢獻了。同時,他們的治療收費,可以由醫師自己隨意定價。
5、關於雙全師資格任何級別的雙全師,都必須在獲得同級別的中醫師和西醫師資格之後才能獲得。雙全師無須專門考試,只要獲得了該級別的中醫師和西醫師資格,他就可以自動獲得雙全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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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玉明翔
按療效收費,想法不錯,但不現實。因為患者的病情輕、重不同,患者的身體壯況不同,患者對藥品的吸收能力不同和患者的生活習慣不同,都直接影響著治療的效果。稽核醫療資格證的目的是保障醫療秩序規範,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用療效替代稽核醫療資格證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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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夢境如話
《按療效收費是最公平最合患者最滿意生命力最強,是能夠把中國中醫藥事業復原恢復不斷髮掘發展最快最有效的途徑。回顧近多年來醫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就是,患者傾家蕩產最後人財兩空,患者家屬有怨有恨也無奈。中醫這種情況非常少,因為中醫收低,中藥負作用相少很多,經過治療無效後就馬上停止繼續治療,其間醫藥費一般患者一方可以理和承受。過去多年裡大病重病難治之病90%發生在大醫院,其治療結果不令人們滿意。不滿意1,收費高,強制性霸王式收費,患者一方沒任何討價評說權,沒有打關司贏的可能性。2,先收費,如果不先付足押金或足額定項費金,就不進行治療。3,醫院保證收益,同時不保證治療效果,這事是客觀事實。由於當前中國對中藥範疇領域進行重大改革,國家把發展傳承發掘中醫藥事業整體全方位提升和發展,對於認識和解決中醫藥領域內諸多難題中,難中之難最凸出幾個重要之一,打破原來中醫藥收費的基準和收費方式,根據病種收費,比癌症,心臟病,糖尿病,合併症……。參考西醫治療某種病的綜合治療費用平均值,作為中醫師,特別是民間中醫治療疑難疾病收費標準參考依椐,國家出臺相應政策,醫患關係呈合同制,將醫患雙方各負其責,當然雙方細責一定清楚。此項政策由法律條款支援,專設執法部門及電腦程續操作,最少人為因素參與決斷。中醫藥收費政策出臺,是一項糸統工程。如果實施按療效政策後,實際以合同式醫患雙方具有平等權利,即治病收費,不治病不收,治好病全額收費,治不好怎樣收費合同內詳細註明。如果實施這一政策,社會上民間中醫中是金子,是高手,是泥沙,是騙子很快分得出來。這一收費政策應該是相對應的提高收費標準,同時患者一方降低了人財兩空的風險。希望大家支援。
由第三方代收費與公證!為了減少公證的麻煩,只有當醫患雙方對療效的認可不一致時才進行公證確認,其中對療效認可結果與公證結果相反的一方必須支付5~20%罰款給對方。醫患雙方事前可以自由協商確定共同的公證方,並隨時公開醫患雙方對公證機構的評分。
當醫患雙方對按療效收費的約定價格談不攏時可以不醫,但對於急病,醫生必須無條件先搶救!池昭新主張按療效收費的文章連結:https://m.toutiaocdn.com/i6774807405273285120/?app=news_article×tamp=1591083408&req_id=202006021536470101300361563000BFD8&group_id=677480740527328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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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療效收費,簽約。就是把生病治病當生意做。對醫生來講是絕對有利,內行人忽悠外行人真不難。你說還有第三方,可第幾方都要有錢才幹活。當然應該由咱們得病的人付費,還有就是很多病是醫不好的,(我的痛風病就醫了很多年沒醫好)。
治好的標準誰制定?是患者還是醫生?對症治療,症狀消失或暫時消失怎麼算?
既然是生意,醫生也有選擇權才行,治不好的病醫生是不是會拒絕?虧本誰幹?那麼問題來了,不治之症或療效不佳的病醫生不治,你自己能搞定?還有算輕易治好的病,醫生先推,使病加重,你如願意治再給你治,把價格談上去,你不願意找別人去,如果有行業約定之類的東東。你說病人很好受?病急亂投醫,你痛(我痛)醫生不痛!那時患者只有任醫收拾!
生意:可以慢慢談,醫生說可能治得好,可能治不好,這是實話。如果你已很難受了,請問你和誰談不割你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