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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路人dl

    《人間失格》裡說,

    “若能避開猛烈的歡喜,自然也不會有悲痛的來襲”

    “我嘗試繞開那些悲痛,卻也錯過了所有歡喜”

    “倘若真的無從避免,倒不如先享受那頑固的歡喜”

    ——網易雲音樂熱評《小丑》

  • 2 # 于敏詩作十萬八千首

    走在林間小路上。碰到了以前第1次愛得最深的人。我看著她緩緩地向我走來。宛如一縷飄灑的白雲。頓時溫情沁心脾。激盪著心魂,讓人彷彿從寒冬的須臾間進入了暖春。我看著她,她看著我。久久的,久久的目光不再向別處延伸。在相互凝視的那一刻。你似乎懂了。他依舊想著你,還是那樣的純真。這還需要說什麼嗎?伸出你的雙臂摟緊她。她閉上了眼睛。默默的送上了她的紅唇。好動情,好情不自禁。綿軟的舌尖,送來了愛的滋潤。那一刻空氣都凝結了。你聽到了他咚咚的心跳。心流潺潺。洇染著多年未見留下的串串印痕。啊!好美的時空,我和你,你和我再也不能離分。這不就是天意嗎?一個多年煢煢孑立,一個依然獨自生存。世界上就這麼公平。屬於你的跑不掉。這就是天地永恆送來的命運。一條小徑彎彎曲曲通向迢逓。牽著柔軟的纖手,走向縱深。山高,林密,甘泉,情人,愛人,美人。都融化在一個嶄新的世界裡。融化成永久的愛吻!

  • 3 # 醉清風1355

    沒有經歷過,假設一下,應該是擦肩而過,不會有片言隻語。

    初遇,都沒有同行,若干年以後,更不會有任何漣漪,能錯過的,不是良緣,而是過去了。本人好像習慣對往事選擇性失憶,尤其對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

    第一,怕麻煩,生活越簡單越好,當然會對過往,一筆勾銷。就算遇見,也是陌生人一樣各奔東西。

    第二,不會讓過去式的人,或者事,影響現在的生活。就算林間小路遇見,也只是側身讓過,橋歸橋,路歸路。

    就算某一天狹路相逢,也是不必裝著自己餘情未了樣子。假如真有當初的一別兩寬,那麼,餘生就各生歡喜。

    還有,提這問題的,應該是年齡不大,還有時間矯情!慢慢就會發現,矯情一點用處沒有――。

    別過,就讓往事都隨風……都隨風,放過自己。

  • 4 # 凝紫漫話

    我會像遇見熟人一樣,微笑著打個招呼,照舊不緊不慢地繼續走下去,不回頭,也不交談。

    打招呼是出於禮貌,曾經愛過的人,又不是仇人,尊重別人,證明自己優秀,有修養。

    不停步,表明我對他已毫無無留戀。

    不交談,過去的不提,將來也與他無關。

    大大方方,有氣場,先就有了高度。

    自自然然,一切都過去了,讓他看到離開他後,現在的我挺好的。

    不管當初為何分開,分開後怎樣痛苦,見了他,都不帶在臉上,只讓他看到幸福快樂的自己,不給他得意的機會,把自尊自重留給自己。

  • 5 # 人間已無我

    如果彼此之間不能紅著臉,我也不會紅著眼。會微笑地和他寒暄,因為早在彼此結束之後,我已經慢慢舔舐完自己的傷口,即使有疤,它也癒合了,發生過也代表相愛過,是抹不掉的痕跡,沒必要強行忘記,一直否決。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不應有恨,再見是要感激的,再也不見才是悲哀。緣分盡頭互相祝福再不追究,有空一起喝茶。

  • 6 # 兆閣說

    所謂愛之深,恨之切。

    人作為世界上最高階的動物,感情世界最複雜。

    你曾經深深愛過那個他,覺得他就是你的未來,你的世界。

    一般情況,那時的你,還是小姑娘,情竇初開,涉世未深,任性,也不會控制自己感情。

    估計一腔熱情噴發出去,沒有得到很好的迴應,碰了壁。

    內心那種委屈,那種傷感,那種心有不甘。

    無論用哪種詞彙都難以形容你的感觸。

    愛情的打擊最能讓人迅速成長起來。

    你曾經深愛的人沒有牽你的手,對於你是痛苦的,不要怨恨,因為對於對方是正當的選擇。

    因此,不要留戀,也不要恨,不要埋怨,愛本身就是選擇和被選擇的,你愛他和他回絕你,都是各自的權利。

    但是,也不要自卑自哀,要淡定。

    假如,你和他突然在鄉間小道相遇,這時候,雖然沒有外人,也不要感情失控,要知道,愛情沒有勉強,強摘的瓜不甜。

    哪怕你內心如何翻騰,外表一定要保持淡定,保持正常的社交性微笑,禮貌性德互相問候,不要久留,不要過分交集。

    打聲招呼,堅定地揮揮手,轉身,繼續自己的旅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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