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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怡夢園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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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喵語啟示錄
親情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人生最慘的事情是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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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秦渭哥
應該說是有一定道理的!人生在愛情方面兩個人相愛不能在一起那確實是既遺憾又悲慘!梁山伯與祝英臺,還有七仙女的故事,儘管是神話故事,民間也有不少這樣的事實?姑娘和小夥非常恩愛,只因為彩禮問題導致不能成為夫妻!太悲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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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崇文之文
這話是對的。
兩個相愛的人在愛的憧憬中懷著無比的遺憾,勞燕分飛,在心靈裡留下深深的烙印。這般情感上的悽苦,人生中還有什麼比這更慘的呢?
當我們從“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中理解愛的價值,我們就已詮釋了問答題中包含的全部內容。
曾經有一對知青的愛情給了我們對這個問題的釋懷。小明與阿珍是高中同學,畢業後一起下放在一個知青點。他們兩小無猜,相親相愛,在人們的心裡是天生的一對,地造的一雙。
可是在小明應徵入伍的前夕,阿珍突然不理睬小明瞭。
小明無論怎麼努力,阿珍就是不理睬,總是迴避而不說原因。小明百思不得其解,使出渾身的解數,阿珍也只說了一句話:“命運安排我們不能在一起。
為什麼不能在一起?阿珍就是不說。
小明問了多少個為什麼,最終也只有在不知道的”為什麼中離開了那裡。
後來小明退伍分配到一個大型鋼廠工作,由於相隔甚遠,小明與所有同學和知青點的朋友失去聯絡。
光陰似箭,小明由青年步入到老年,退休後的第一件事便決定回老家尋找過去的同學朋友,特別想見到阿珍,幾十年了一直牽掛著。
小明的老伴早已病逝了,他一個人把女兒拉扯大沒有再娶。
小明找到阿珍時,阿珍已病入膏肓,且老伴已離世。如果小明遲些日子回來可就見不著阿珍了。
阿珍知道自己時候已不多,才告訴了當年的緣由。其實阿珍當年愛小明愛得死去活來,只是有一天傍晚路過麥田時被書記的兒子遇見起了歹心,阿珍萬念俱灰,悄悄的一個人不知哭了多少回。覺得對不起小明,只有用不理睬他,目的是告訴他二人之間已經沒了緣分。
嗚呼,原來是這麼回事,小明的拳頭捏得咕咕響。
他含著淚抱起了阿珍,在阿珍女兒的陪伴下來到民政局登記。把昔日的同學朋友接來用一桌薄酒悽楚地向世人宣誓,小明和阿珍結婚!
結婚不到半個月,阿珍躺在小明的懷裡安詳地走了,臉上帶著笑容。
多麼悲壯的一場圓夢啊!
能說,兩個相愛的人不能相守不是人生中最慘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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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口無心
兩人相愛,最好的結果就是相守一生,甜甜蜜蜜,平平淡淡的過完一輩子,這便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可是如果說,相愛的兩個人,因為某種原因而導致兩個人不能在一起是一件悲慘的事,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錯過一生,讓人痛苦萬分,撕心裂肺,我想人生最慘的事也不過如此人生最慘的事,無法廝守終生,便讓人痛苦一生。
可是我最慘的事情不是一種,我認為還有很多,人生是漫長的,在漫長的人生經歷中,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終會遇到傷心難過的事,如早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身體遭受疾病,長時間經歷疾病折磨生不如死,還有身體殘疾無法自理,我想這些都是人生最慘的事。
人生不是一帆風順的,人生總要經歷磨難,但是我們不能輕言放棄,要找尋活著的價值,人生的意義,不要因為有困難有磨難就被打倒,要相信風雨之後有彩虹。
回覆列表
這個應是不對的。為什麼呢?
1、相愛之人因各種原因導致不能相守,只能算作人生慘事之一,不能算是最慘的。大地震或車禍導致一個幼兒失去雙親,他不比你慘?這是有現例項子的。
2、人生除了戀愛外,還有好多其它重要的東西,如一個人的工作情況、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婚姻狀況、子女狀況、住房狀況、教育狀況等,戀愛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3、即便是最相愛的兩人分手,其實隨著時間的流逝,痛苦也會逐漸地淡化的,何必自我加壓增加煩惱呢?好的異性有的是,從頭再來,也許收穫到的愛情會比上次更精彩。
4、對人生完全不必喪失信心。失戀期,完全可以把注意力轉移至上述2中列出的其他事情上來,把悲傷轉化為動力,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穫和成功,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