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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老頭閒談

    各政府部門都應有相應的規定:不準在城區內嚴懲飼養禽獸之類的動物,各社群在執行力度上有欠缺的小區如禽獸類傷人應由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你提到小區內公雞半夜打鳴影響他人休息你可先報告城管部門,待城管作出相應的處理。

  • 2 # 農家米酒143

    雞叫也起訴?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真服你了。老兄你去跟雞的主人喝餐酒就解決了,沒必要鬧翻,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

  • 3 # 獸醫真灼看法

    1.不能起訴的原因。起訴是請求法院對某個案件進行審判,這種活多是由檢察院乾的,而雞半夜打鳴吵到人這個現象是擾民現象,還沒有哪個部門對造成這個行為的人進行立案,所以沒有起訴可言。

    2.應該選擇投訴。既不能起訴,那就沒轍了麼?不是的,可以投訴。針對生活民生問題,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以獲得相應的調節和幫助。

    3.向哪投訴。我認為能受理投訴的是居委會和物業。投訴首先排除2個部門,農業和環保部門。理由是,雞雖然是家禽,但如果你向畜牧獸醫農業部門投訴的話,是沒有用的,因為畜牧法沒有規定不能在小區的自己家裡養雞,所以他們無能為力;另外,雞打鳴,可能算是噪聲汙染,但是你向環保部門投訴,也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個噪聲汙染是要以資料說話,要看噪聲的分貝數是否達到擾民標準。半夜的時候,工作人員哪會去守在你家測那個雞鳴聲,而且雞鳴聲遠了分貝數也不上來啊,只是睡覺的人覺得刺耳而已。

    沒轍了,剩下的只有居委和物業比較適合這種問題的受理了。居委有責任和義務對社群內可能產生的矛盾和隱患進行排查和解除,物業有權保持社群裡環境衛生和人員生活的舒適度。如果居委和物業不受理,就可以反過來向上級投訴他們不履責,不作為。

    總之,同一個小區,只有大家互相體諒,共同維護社群環境,才能生活得更好。養雞打鳴打擾到睡眠,可以先上門當面提出意見,注意方式方法。公雞一般是天亮才打鳴,但他那個公雞居然半夜就打鳴了,說明雞不正常,勸他不養算了。若是不聽從,再考慮投訴處理了。

  • 4 # 老周談生活

    小區裡養的公雞半夜打鳴確實是擾民了,可以先找到對方家說明公雞半夜擾民之事,要求對方妥善處理。如果對方不處理公雞擾民之事,再到所轄街道居委會反映要求解決,之後居委會調解協調不行的,最後是可以到當地城管部門投訴的。

  • 5 # 江城美好

    以前農村家家戶戶養雞,而且每家都有幾隻公雞,半夜三更家家戶戶公雞開始打鳴。也沒有見到誰去抱怨因雞打鳴甚至起訴養雞人。

    在農村晚上鵝叫、狗吠是常態。就是在城市公園裡河水潺潺,青蛙

  • 6 # 老遊6086

    如果那公雞準在子丑時辰打鳴那就是一隻仙雞,李白有“半壁見海日,子醜聞天雞″。如果那公雞亂鳴,顛覆了人們的生物鐘,你就殺了那瘟雞以示效猶,竊莫屁事都告狀,浪費國家公共資源。

  • 7 # 輕風吹雨細嗅薔薇

    你對擾民的理解是錯誤的!

    城市首先保正的是居民的正常生活!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各種聲音構成的交響樂。所以城市不存在靜音。更不存在你要休息,別人就不能正常工作,就必須消聲匿跡的事!有人要工作,有人要娛樂,有人要睡覺,工地要施工,火車飛機要執行,狗要叫,雞要鳴,商販要叫賣,有人白天工作,有人黑夜工作,偏向那一個都不行!所以需要找一個平衡點,那就是城市噪聲標準。城市噪聲標準是,白天不能超過70分貝,黑夜不能超過50分貝。動不動就說擾民那是嬌情!擾民是指經環保部門檢測,噪音超過了標準限制的聲音,不是有聲音就是擾民!

    題主說雞叫擾民恐怕站不住腳,沒有環保部門的證據,無論那個部門都只能協商解決!立案更不可能。城市禁止養雞,你到是可以投訴有關部門,讓鄰家把雞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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