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歲離異帶一個兒子9歲
他33歲離異帶一個女兒9歲
在一起談了一年多,感情不錯,相處也很好,有結婚的打算,現在問題是,他想再生一個共同的寶寶,我覺得壓力太大,如果必須生我想他工資都交給我,他不同意,(他上一段婚姻錢全部交給了女方,最後離婚時連自己掙了多少,存了多少都不知道)。有必要繼續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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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天9958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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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首先你們要明白,結婚的終極目的是什麼?那就是獲得幸福!而你們都經歷過婚姻的不幸,且相處一年多感情不錯,這是獲得婚姻幸福的最最重要的先決條件。
至於生共同寶寶的問題,可以考慮,但也要從自身經濟條件出發,相信有了共同感情基礎的愛情一定會滋養出同甘共苦的創業致富佳話。
至於誰把控經濟大權的問題,鑑於男方喪失經濟大權而導致的慘痛教訓,你們可以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先讓他交出適當的部分作為公共財產,至於其餘的不還是在你們的小家中嗎?真不行,存摺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至於誰在前後,就不用再進行公證了吧?雙方都把對方毫無保留地給了對方,什麼細節性的小問題不能解決呢?
如果你們經過打拼,經濟條件進一步提高改善了,至於再要幾個孩子,不是全憑你們的心情了嗎?至於男方提出再生一個寄予著兩人共同感情的愛情寶寶,真得不錯!第三個孩子可是你們共同感情醇厚的共同見證啊!這也說明,男方對這份感情的看重和珍惜!是個情感豐富的爺們!
祝你們幸福!
謝謝邀請回答!婚姻沒有絕對的幸福好壞,只有平淡樸實不計較得失才能過好,二婚夫妻多數都是婚姻上有過錯的。沒有什麼理由在來過分的要求對方,二婚夫妻沒有共同孩子更是一張白紙而已,早晚還會分道揚鑣的。孩子多壓力大也是現實的問題,怎樣克服困難就需要好好溝通才對。關於二婚的話題我有很多話,但是也只能說這麼多,希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