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男方付首付登記在他名下,婚後共同還款
男方錢還貸,女方錢負責生活
如果離婚了怎麼算
因為這種好像沒辦法證明
他還可以說有別的收入來負責了生活費
但銀行流水那邊也只看得到是由他來還貸的
有看過說按比例,這種怎麼比例?
這樣的話就算離婚女方什麼也沒有吧?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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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紙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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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飛飛y
結婚後雙方的所以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前財產是自己的,房子的首付是你個人的,但婚後還的房貸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話你就要支付給你老婆還房貸的二分之一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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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不是離婚之後女方什麼都得不到。關於婚內還款部分(包含增值部分)的一半兒,歸女方所有。
以下從房屋的產權歸屬,以及離婚如何分割兩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房屋的產權歸屬題主提到,婚前男方首付、登記在男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視同為男方的個人產權,與女方無關。
並且在這種情況下,處於抵押狀態(貸款)的房屋,與銀行對接的還款人,只能是男方。所以,用於償債的錢,名義上只能從男方的賬戶上劃轉。
但是,一旦涉及到婚內還貸,除非證明用於還貸的錢完全屬於男方個人(例如,婚前的個人積蓄、男方父母支援的專門用於還貸的錢等),否則,均視為是夫妻共同還貸。
如果說依據的話,在中國現行《婚姻法》中有規定:夫妻婚後的收入(工資、獎金等),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倆人之中一個全職在家不掙錢,也一樣。所以,用於償還貸款的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如何分割?女方什麼也得不到麼?肯定不是。
前述提到,婚內還款及其增值,一半兒歸屬於女方。那麼,應該如何分割呢?舉個例子,簡單說一下演算法(不必糾其中是數字):
(1)假設當時買房子的時候,房子價值100萬。現在房子漲到200萬。當時買房的時候,男方付了30%,即30萬。
(2)假設結婚之後,一共還了50萬。其中,按照銀行的演算法,裡面包括20萬本金、30萬的利息。
(3)那麼,這套房子的總成本=100萬原值+30萬利息=130萬。
(4)增值倍數=200萬(現值)÷130萬(成本)=1.54倍。
(5)婚內合計償還貸款中,有一半算作女方,即25萬。加上增值部分,女方應得到的補償=25萬×1.54=38.5萬。
所以,按照上面的演算法,最終女方可以分得38.5萬的補償。房子歸屬於男方。
當然,真涉及到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第一步依然會讓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一致的,就按照協商結果分配;協商不一致的,就按照法律條款規定的分配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