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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巴

    此篇文章動筆之前,我查了查比特幣對美元的匯率為1:14951,也就是說如果你手裡有一枚比特幣,賣掉它就能夠得到差不多1.5萬美元,摺合人民幣近10萬元,基本上是一箇中產階級一年的收入。這還並不是比特幣的極限峰值,據相關交易平臺的資料顯示,比特幣最高時匯率達到了1:19500。

    8年時間比特幣到底漲了多少?2009年1美元可兌換1300枚比特幣,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數學題,如果以我撰文時匯率來算,達到了1875萬倍,這個數字已經超出了震驚的範疇,已經讓人有些心生恐懼。2009年正是國內一線城市房價最後的窪地,假如你在當時把買房子的錢都買了比特幣,那如今十個比爾·蓋茨都趕不上你的財富值。

    比特幣的火爆同時也帶火了區塊鏈,記賬,挖礦,礦場,礦池,算力這些名詞,但少部分願意從技術角度去了解整體的邏輯關係,多數人則從金融和投資角度來對比特幣品頭論足,比如中國大媽們的入場,她們關注的是投資10萬美元,有沒有可能或者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帶來15萬美元的收益,至於比特幣怎麼產生的?挖礦是怎麼回事?她們不關心也無需明白。

    比特幣之所以熱度如此之高,本質上也的確不是來自於技術層面,而是其賺錢能力超過人類迄今為止任何的理財產品,甚至讓你在20、30歲的年紀就能夠實現財富自由。暴利之下必有勇夫,一些人已經打算拿出全部家底入場,當然很多人也在問如今入場還有可能實現財富自由嗎?

    解答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應該找兩個代表性人物,而這兩個人物要和筆者有一些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第一位是被譽為中國比特幣首富的李笑來,他和筆者有什麼關係呢?他是筆者當年新東方託福班的詞彙老師,素以冷幽默段子手著稱,傳聞李老師的比特幣數量達到了6位數,也就是10萬級,按照當前的匯率來算,近15億美元,15億啊,還是美元,人民幣近100億。

    第二位是曾經友媒的DIY編輯,擁有200枚比特幣,也就是3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也有差不多2000萬。這兩位的共同點是都實現了財富自由,不同點是一個是投資派,一個是技術流。

    如今比特幣已經成為富人階層的財富遊戲

    俗話說成功不是偶然的,只不過會有一些運氣成分,李老師就算不投資比特幣,也早已財富自由,只不過就是資產多少而已,換句話說正是在財富自由的情況下才會去想如何錢生錢的問題。而這位友媒的DIY編輯更多的則是源於硬體驅動力,頂級CPU、頂級顯示卡每天擺在面前,突然某一天出現一個十分考驗算力的比特幣,自然有慾望拿出這些硬傢伙去試一試,從興趣點切入然後才是投資的那些事兒。

    客觀來說這樣的場景不可複製,當年的環境也不可複製,如今的比特幣投資僅僅是富人圈的遊戲而已,或者是早已實現了財富自由人的遊戲。想一夜暴富實現財富自由,這個機率不能說沒有,那也已經是微乎其微。不少人打算加槓桿入場,那我問你打算加多少?現實就是100萬人民幣在比特幣市場無異於針入大海,100萬人民幣相當於15萬美金,這就意味著你只能買到10個比特幣,以行文這段時間的價格變動來看,你的確能賺幾千美元,但這點錢還不夠你付利息的,而且85%、77.4%、92.5%這些過去幾年的比特幣跌幅資料也一定會讓你心有餘悸,畢竟沒有誰知道比特幣的這塊泡沫究竟什麼時候會破。

    所以在這個高位入場顯然已經無法造就一個個千萬富翁了,比特幣市場已經不太適合像筆者這樣一窮二白的工薪階層,如今的比特幣投資只適合那些對區塊鏈、挖礦、硬體技術深入瞭解的專業人士以及可以用幾百萬打水漂的富人群體,畢竟投資比特幣是失敗不起的,相信大多數人讀到這裡都會發現比特幣真的不適合自己!

    比特幣奇蹟和造福傳奇瞬間催火了數字貨幣的概念,那什麼是數字貨幣,網路上對於數字貨幣的概念是基於公共區塊鏈和計算機加密運算等技術,依託網際網路由網民自行開發併發行,而比特幣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數字貨幣的本質特點是去中心化,通俗來是從產生開始就是自由發展的,並沒有任何人為數字貨幣的發行負責,也就是說沒有國家信用作為背書,那誰助推了比特幣的增長呢?個人認為是那些不能放到檯面上的業務,這裡不做深入闡述,好奇的朋友們可以去知乎這樣的知識平臺尋找答案。

    現象級的比特幣一夜間催生了各種五花八門的XXC(數字貨幣),對於數字貨幣無論是業內還是業外大家都認為這是貨幣發展的未來,但怎麼玩?如何進行價值平衡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方案。而本人的看法是民間層面的數字貨幣要有品牌和硬體背書作為依託。

    現象級的比特幣一夜間催生了各種五花八門的XXC(數字貨幣)

    說教式內容不太有帶入感,那咱就舉個具體事例,最近關注了兩種數字貨幣,一個是WKC(玩客幣),一個是(AAC)銳角幣,WKC是透過一款稱為玩客雲的NAS進行挖礦,而AAC是透過三角形電腦主機挖到的代幣,這兩種數字貨幣的相似之處在於代幣的演算法和派發上有一定程度的相似,都是透過貢獻自身的上行頻寬和硬碟空間。

    不同之處在於玩客雲只是一臺NAS,同時內部沒有硬碟。使用者使用的話,需要外掛硬碟才能工作;三角形主機實質是一臺PC,除了能夠挖到銳角幣外,還能作為一臺電腦使用,應對日常辦公娛樂是沒有問題。

    (AAC)銳角幣整體運作模式

    這背後實際上是共享經濟、硬體與數字貨幣的關係問題,今年9月,央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7部委針對數字貨幣釋出相關公告,明確提到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

    對於虛擬貨幣或者說數字貨幣違不違法的核心點就是在於是否把“幣”作為商品,學過一點經濟學常識的人肯定知曉貨幣的本質屬性是用來交換的即流通,但如果把數字貨幣作為投資品,尤其是被泡沫包裹的投資品,危險係數太高,其實從各國擁抱網際網路的態度來看,隨著網際網路的深入,數字貨幣一定是繞不開的,只不過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

    在本人來看,共享經濟的下一個爆發點在於和數字貨幣體系的聯動,合法的標準在於是否能夠以品牌作為背書。就像AAC(銳角幣)這樣的運營模式以透過共享三角形主機的算力、上行頻寬和硬碟空間,挖到銳角幣,雖然挖到的銳角幣也可在交易所進行交易,但實際上這是你共享資源獲得的報酬而已,最關鍵的這是依託於品牌硬體的單向生態閉環,這與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看不見、摸不著、隨時隨地的特質完全不同,畢竟比特幣大到給國家小到給個人都帶來了無限的不安全感。

    前兩年VR熱潮的紅利很多人認為最直接的收益者就是PC行業,因為強大的計算任務顯然只有電腦能夠勝任,不過大眾對於VR裝置太過繁瑣冗雜的抱怨始終沒有解決,再加上解析度不佳導致的暈眩以及內容跟不上,讓VR市場始終沒有真正的火起來,以至於催熱PC市場讓其重回巔峰也就成為了美好的願景。

    在筆者看來,數字貨幣生態閉環與個人計算裝置的緊密結合是合法化的基礎,像比特幣這類完全真空化的數字貨幣在國內永遠不會被放開,關鍵是也不太會有大範圍的群眾基礎,畢竟價格意味著它只能是小範圍富人階層的遊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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