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人曾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有人卻認為,沒有婚姻做保障,愛情將死無葬身之地。
其實我倒認為,無論是愛情,還是婚姻,最終都是跟自己過。
見過許多痴男怨女,為情所困。準確說,女性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情況佔大多數。
她們太容易,把感情看作生命的全部。
可是當她們真正得到了後,又會發現,諸多不悅意。
比如,當初她們想要跟一個人在一起,無論任何條件都可以接受。
可真在一起後發現,經濟拮据,婆媳不合,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件件都讓你後悔嫁錯了人。
而男性當初娶一個姑娘,也僅僅因為喜歡她的單純漂亮,可後來,長久相處後,發現她的公主脾氣,任性刁蠻,不通情理的一面時,又感到心好累。
於是他們互相指責,埋怨,冷戰。
很多人甚至都想過,不跟他/她過了,重新再做選擇,可能結果就會不一樣。
但真正智慧的人,會懂得:
無論跟誰過,首先要學會跟自己過。
認識到自己的缺點,也要接納對方的不完美。
凡事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
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一位大師說,無論跟誰在一起,其實都是一場自我的修行。
我們總認為,一個人過得是否幸福,要看對方是否對你好,是否珍惜你,是否心疼你。
可這樣的好運氣,並非人人擁有。
於大多數普通人而言,經營好婚姻,遠比擁有好婚姻,更實在。
02
認識一個姐,她對我說,結婚8年,受夠了丈夫。
若不是看孩子的份上,早就離了。
她咬牙切齒的說著,對方的各種不是,彷彿他就是她的剋星,如今她生活的不幸,皆因這個人造得孽。
當然不排除遇人不淑,但更多時候,我們的情緒,都依附在對方身上。
我們想要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去改造對方,可結果總不如意。
你想他多金,他卻是個工薪階層。
你想他浪漫,他卻務實到不行。
你想他多陪你,他偏偏要去搬磚。
更多時候,我們希望找到一個完全理想的物件,可是即便你擁有無數次選擇的權利,也不一定能找到這樣十全十美的人。
甚至再優秀的人,身上也有你無法忍受的缺點。
也許有些問題,兩個人之間,可以完善和改進。可有些性格,卻不那麼容易糾正和改正。
我們最大的問題,就是想要徹底改變一個人,可是這原本就是違揹人性的事。
許多人,總是因為對方的優點,與其結合。
可是真正能讓兩個人過得長久的,是要看,你能否有足夠的度量和胸懷,容忍對方的缺點。
通常我們比較容易高估自己的容忍度,又特別容易低估對方的缺點值。
所以許多痛苦,就源於理想和現實之間,總是隔著遙遠的距離。
03
一個四十來歲,離異的男性說,以後不準備再婚了,即便重新找伴,也並不會如大家所想精挑細選,反覆斟酌,再三考慮,而是隻要能和和睦睦過日子就行。
剛開始我覺得,這是消極的看破紅塵的表現。
因為好不容易離開了錯的,難道不應該是去找個對的,為什麼要抱著一種玩世不恭的態度?
後來聽他解釋說,跟誰在一起,都難免有意見相左,三觀不合,拌嘴嘮嗑的時候。
選擇一個適合的人,遠比一個合適的人更容易細水長流的過下去。
而且如今都是成年人了,生活不單單是你情我愛,你儂我儂,耳鬢廝磨。
而是夾雜了責任,壓力以及許多數不清的小憂小惱。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互為夥伴,然後一起升級打怪。
也許可以跟你看煙花的人,不一定可以跟你柴米油鹽。
可以跟你閒庭信步的人,也不一定能和你同甘共苦。
如果非要固執的,去找一個既喜歡的,又要會過生活的,同時還能盡善盡美的人,幾乎沒有。
而找到喜歡的人,是個緣分。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不可多得。
要保持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態度。
有時所謂的夫妻,就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但是兩個不順眼的人,還能一起過,這也是一種特別的緣分。
04
也許對於愛情,分手,不過是跌打扭傷,很快就能復原。
但一旦踏入婚姻,離婚,就是傷筋動骨的大事。
也許在感情裡,那個覺得,跟誰過,其實都一樣的人,一定比那個跟誰過,一定不一樣的人幸福。
因為從主觀來說,當你擺正心態,不去刻意強求,反而能,順著溝溝坎坎,努力過下去。
從客觀上講,無論跟誰在一起,矛盾是在所難免的,遇到問題,不逃避,去面對,才是應該有的態度。
一個人唯有自身,具備強大的能力,婚姻順遂,自然是錦上添花,婚姻不幸,也最多是傷及皮毛。
企圖靠婚姻去改變命運,追求幸福,尋找歸宿的人,註定會過得很疲憊。
我們和另一半,通常是一起面對風雨,而不是互相掀起風雨,又或者是給對方帶來風雨,懂了這一點,自然就不會,過得那麼累。。。
這個小段子說明一個婚姻的實質。夫妻關係、婚姻生活是丈夫與妻子相互成就的一個過程。
一個優秀的妻子可以成就一個優秀的丈夫。同樣一個優秀的丈夫也可以成就一個優秀的妻子,婚姻生活是丈夫與妻子相互成就、共同學習、共同成長、相互幫助的一個生活過程。
丈夫與妻子都希望得到對方的“欣賞”“讚美”“信任”“鼓勵”“支援”和“幫助”,不需要對方的“指責”“抱怨”“懷疑”“打罵”與“詛咒”。
這就是幸福婚姻的實相。。
和你身體無關,和心態有關。
沒擺正自己的位置,沒有正當的預期。
任何人和你在一起,想長久幸福都要換位思考。要會體諒別人。
01
有人曾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有人卻認為,沒有婚姻做保障,愛情將死無葬身之地。
其實我倒認為,無論是愛情,還是婚姻,最終都是跟自己過。
見過許多痴男怨女,為情所困。準確說,女性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情況佔大多數。
她們太容易,把感情看作生命的全部。
可是當她們真正得到了後,又會發現,諸多不悅意。
比如,當初她們想要跟一個人在一起,無論任何條件都可以接受。
可真在一起後發現,經濟拮据,婆媳不合,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件件都讓你後悔嫁錯了人。
而男性當初娶一個姑娘,也僅僅因為喜歡她的單純漂亮,可後來,長久相處後,發現她的公主脾氣,任性刁蠻,不通情理的一面時,又感到心好累。
於是他們互相指責,埋怨,冷戰。
很多人甚至都想過,不跟他/她過了,重新再做選擇,可能結果就會不一樣。
但真正智慧的人,會懂得:
無論跟誰過,首先要學會跟自己過。
認識到自己的缺點,也要接納對方的不完美。
凡事多從自己身上找問題。
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一位大師說,無論跟誰在一起,其實都是一場自我的修行。
我們總認為,一個人過得是否幸福,要看對方是否對你好,是否珍惜你,是否心疼你。
可這樣的好運氣,並非人人擁有。
於大多數普通人而言,經營好婚姻,遠比擁有好婚姻,更實在。
02
認識一個姐,她對我說,結婚8年,受夠了丈夫。
若不是看孩子的份上,早就離了。
她咬牙切齒的說著,對方的各種不是,彷彿他就是她的剋星,如今她生活的不幸,皆因這個人造得孽。
當然不排除遇人不淑,但更多時候,我們的情緒,都依附在對方身上。
我們想要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去改造對方,可結果總不如意。
你想他多金,他卻是個工薪階層。
你想他浪漫,他卻務實到不行。
你想他多陪你,他偏偏要去搬磚。
更多時候,我們希望找到一個完全理想的物件,可是即便你擁有無數次選擇的權利,也不一定能找到這樣十全十美的人。
甚至再優秀的人,身上也有你無法忍受的缺點。
也許有些問題,兩個人之間,可以完善和改進。可有些性格,卻不那麼容易糾正和改正。
我們最大的問題,就是想要徹底改變一個人,可是這原本就是違揹人性的事。
許多人,總是因為對方的優點,與其結合。
可是真正能讓兩個人過得長久的,是要看,你能否有足夠的度量和胸懷,容忍對方的缺點。
通常我們比較容易高估自己的容忍度,又特別容易低估對方的缺點值。
所以許多痛苦,就源於理想和現實之間,總是隔著遙遠的距離。
03
一個四十來歲,離異的男性說,以後不準備再婚了,即便重新找伴,也並不會如大家所想精挑細選,反覆斟酌,再三考慮,而是隻要能和和睦睦過日子就行。
剛開始我覺得,這是消極的看破紅塵的表現。
因為好不容易離開了錯的,難道不應該是去找個對的,為什麼要抱著一種玩世不恭的態度?
後來聽他解釋說,跟誰在一起,都難免有意見相左,三觀不合,拌嘴嘮嗑的時候。
選擇一個適合的人,遠比一個合適的人更容易細水長流的過下去。
而且如今都是成年人了,生活不單單是你情我愛,你儂我儂,耳鬢廝磨。
而是夾雜了責任,壓力以及許多數不清的小憂小惱。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互為夥伴,然後一起升級打怪。
也許可以跟你看煙花的人,不一定可以跟你柴米油鹽。
可以跟你閒庭信步的人,也不一定能和你同甘共苦。
如果非要固執的,去找一個既喜歡的,又要會過生活的,同時還能盡善盡美的人,幾乎沒有。
而找到喜歡的人,是個緣分。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不可多得。
要保持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態度。
有時所謂的夫妻,就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但是兩個不順眼的人,還能一起過,這也是一種特別的緣分。
04
也許對於愛情,分手,不過是跌打扭傷,很快就能復原。
但一旦踏入婚姻,離婚,就是傷筋動骨的大事。
也許在感情裡,那個覺得,跟誰過,其實都一樣的人,一定比那個跟誰過,一定不一樣的人幸福。
因為從主觀來說,當你擺正心態,不去刻意強求,反而能,順著溝溝坎坎,努力過下去。
從客觀上講,無論跟誰在一起,矛盾是在所難免的,遇到問題,不逃避,去面對,才是應該有的態度。
一個人唯有自身,具備強大的能力,婚姻順遂,自然是錦上添花,婚姻不幸,也最多是傷及皮毛。
企圖靠婚姻去改變命運,追求幸福,尋找歸宿的人,註定會過得很疲憊。
我們和另一半,通常是一起面對風雨,而不是互相掀起風雨,又或者是給對方帶來風雨,懂了這一點,自然就不會,過得那麼累。。。
這個小段子說明一個婚姻的實質。夫妻關係、婚姻生活是丈夫與妻子相互成就的一個過程。
一個優秀的妻子可以成就一個優秀的丈夫。同樣一個優秀的丈夫也可以成就一個優秀的妻子,婚姻生活是丈夫與妻子相互成就、共同學習、共同成長、相互幫助的一個生活過程。
丈夫與妻子都希望得到對方的“欣賞”“讚美”“信任”“鼓勵”“支援”和“幫助”,不需要對方的“指責”“抱怨”“懷疑”“打罵”與“詛咒”。
這就是幸福婚姻的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