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洋房的底樓室內與室外地平高差多少才是合理的?如果沒有花園洋房的說法,那麼,小高層底樓室內與室外地平的高差多少才是合理的?如下圖,13棟樓室內與室外高差0.02米,可以索賠嗎?是該怎樣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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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圍城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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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星高照67803271
花園洋房是開發商的宣傳,與小高層建築沒有矛盾,小高層高層超高層以及別墅都是洋房,只是購房者誤認為別墅其他不是洋房,而花園是指總體環境與房屋不存在聯絡,花園本身也沒有大小尺度要求,有了樹木花草都可宣傳為花園,這一條約束不了開發商,室內外地坪高差0.02米是不符合設計規範,但否定不了房屋性質,建築設計規範多層住宅建築,規定室內外地坪高差至少0.45米,是因底層雨水及防潮要求而制定的設計條例,與是不是洋房旡直接聯絡,所有建築設計都要符合設計規範,現在13號樓實測0.02米的高差,是房屋設計質量或現場施工缺陷,受損的也只是13號樓底層住戶,可以商討改進措施或折價銷售,不存在因個別缺失而產生整體索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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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純叔無聊
這個問題問的和內容不一樣,可以說不知道題主想說什麼 ?
第一個問題,花園洋房底層室內外高差應該是多少才是合理的?一般應為300mm,這個雖然不是強規,但是是多年的使用經驗總結。
第二,可以索賠麼?我說真的不能夠索賠,因為這個不影響正常使用,只要設計院的圖紙經過設質站的檢查並認可蓋章的,一般情況下,是推不翻的。所以,你是無法索賠的。
另外,說說花園洋房與小高層高層和別墅的說法,
花園洋房是近年來房開商對步梯房的換名叫法,僅僅是為了讓步梯房聽起來高大上一點,其實就是步梯房,他是六層及六層以下的建築通稱,六層以上的在十八層以下的可以叫小高層,以上的就是高層了,這個是不嚴謹的說法,僅僅是簡單的區分。
正常的多層住宅室內外高差起碼0.45米,多數是0.9米。
所以,0.02米肯定是有問題的。但是問題出在哪裡不能單憑這幾個數字可以說清楚,需要實地看看搞清楚情況。有時候測量也有可能失誤,儘量研究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