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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哥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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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啊55555啊
網文合同有很多陷阱,直白說,作者只是聘請的養號工,文是你寫的,但由於合同限制,作者名是平臺的,作者名相當於你這個號,你辛苦把書寫完,想繼續在平臺寫就寫,想離開,號就得交還給平臺,因為作者嘔心瀝血寫出來的孩子是平臺培養的,所以跟作者無關,以後要是版權開發了,能賞給作者多少剩菜剩飯全看平臺良心,如果運營虧了,你還得賠錢
合同是暗度陳倉壟斷剝削,變相將作者權益架空,一旦合同推行成功,全平臺將會有樣學樣,對產業生態將造成致命的扭曲破壞,國家有多少產業生態可承受這樣的後果?這不是作者群體中一群人的事情,關乎到所有人,堅持立法,讓資本壟斷剝削的吸血饞蟲無空子可鑽,我大社會主義下不允許這種歪風邪氣盛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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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天學習小設計
有部分肯定會的,網文作者有大神還有小萌新,更多的是文筆不錯但是流量不多的作者,碼字又枯燥,每個小時碼字也是有數量的,甚至還要思考,騰訊這樣子弄,相當於作者不僅要付出熱血和耐心,還要付出時間和體力成本,然後不僅沒有自己作品版權,還不一定會賺錢
就像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結果最後送到別人家了,自己想給它買衣服,給它穿衣服都沒有權利了,很難過的,尤其萬一火了,後期還給孩子整容,而沒有權利過問甚至提出建議,很難過的
每個作品都是一個字一個字碼上去的,一本幾十萬字的作品,碼出來的過程也遠遠比它的字數來的更不容易,尤其是作者邊更新,邊關注讀者的評價,另一方面來說,更新的過程也是一種伴隨讀者互動的過程,每一部好的作品,更新時間也都很長,2年3年的非常多,更珍貴的是那些腦洞,總是能讀到不一樣的內容
現在網文作者都非常不容易,能拍成影視作品或者能做周邊漫畫的畢竟是少數,更多的還是用熱血來創造文字的,有更有很多新手,可能文筆青澀,但是腦洞大開,畢竟不同場景,在讀者的腦海裡也會變成1萬種哈姆雷特,騰訊直接抹殺了這些作者的一半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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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人雅士
平臺可以隨時換掉作者?這你敢信。但是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他是可以這樣做的。
倘若,這次的合同成功的話,其他網文網站也會一起更新合同。畢竟,這合同對於平臺來說太隨意了。對於作者誰籤誰死。能不能賺錢不說,起碼賠錢你是要負責的。這樣誰敢寫小說,誰能寫小說。
所以,以後網路小說還是別看了。哦,順帶提一句,影視劇估計也要倒一片。畢竟,沒人寫小說,哪裡來的好劇本。就靠編劇,呵呵。文化產業估計也夠嗆,著作權法在這之後將變的宛如廢紙一張。
以後,或許不會有得諾貝爾獎文學獎的作者了。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會是某個平臺。呃呃,不知道諾獎有沒有給平臺頒發過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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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官小少爺
說真的,真正的大神作家放棄閱文的可能性很低。
因為大神也是從小萌新一步步熬過來的,這個熬,需要多少部作品去堆,多少萬字去填,想都不敢想。
讓他們放棄多少年的心血離開,那得多大的勇氣?
甚至目前為止,大神作家依舊在更新的不在少數。
作者們搞出來個五五斷更,網站就有五五爆更的活動,甚至網路上的各種傳言已經實錘,網文編輯們為了安撫作者,還是不得不跳出來闢謠。
這到底是謠言還是什麼,誰說的清楚。
闢謠的編輯們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又有誰知道?
下有對策,上有政策。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在這樣明明是作者被壓榨,被就地圈養,不留餘地的時候,還有人出來聲援閱文,字裡行間不乏為其喊冤之意。
甚至有些人把作者們無奈的舉動曲解成為網路暴力……
把作者們的反抗,說成放下飯碗就罵娘,說成狼心狗肺。
可悲可嘆的是,這些用文字寫下這些的人又何嘗不是被壓榨的一員。
我只是覺得惋惜,在這種時候,網文作家本應該站在一起,抱成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是太多太多原因讓很多人連發聲都不敢,連吶喊,都是那麼蒼白無力。
也許很多人跪習慣了,覺得這樣也沒什麼,可他們不明白,站起來看的更遠,走的更快!
在我看來,閱文的所作所為,不過是一次次的試探作者的底線,提前告訴你我要壓榨你了,你驚愕,不敢相信,反抗。
然後我再跳出來告訴你,哈哈都是假的,其實我要壓榨你的是另外一個。你對比一下,覺得另外一個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起碼比之前那個好太多,於是你同意了。
接下來,就是一次次的試探,一次次的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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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苦澀人主
可能性不大,這些大神基本上都和yw有合約在身(大神的合約應該不會和多數作者的一樣,畢竟他們已經有了和資本方叫價的資本)。
回覆列表
我認為是有可能的,因為關係到這些寫手大神生計問題,甚至是根本利益,寫手們肯定要維權的,畢竟關係到尊嚴和生計的問題。不過,想走也不是很容易的,因為一是涉及到合同之類的問題,恐怕要弄清楚,弄不好就違約了!二是生計問題,即使不是大神,只要有一定的讀者,持續的更新,保證不斷更,收入還是有的,也是比較客觀的!況且,擁有一定粉絲量的大神是不會輕易放棄的,畢竟能有現在的水平是前期一點點的積累起來的,誰會輕易放棄呢?我認為大神們的去向應該有幾個方向!
一是離開現有平臺,入住別的平臺。反正我是自帶流量的,想看書的讀者跟我一起走!這樣做的好處就是,不用受霸王條款的約束,繼續寫作!反正現在平臺之間競爭也很兇猛。
二是與平臺談判,積極維權,最後,雙方達成一致,繼續合作!
三是繼續合作,兩耳不聞,一心創作!
總之,這個問題應該是看個人吧!本人還是比較贊成談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