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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心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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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品花鄉
你說的這種情況在農村裡面還是比較常見的,在農村生活的人經常會遇到自家的耕地被人透過各種方式佔用而引起糾紛甚至是大打出手。比如在犁地時有人每年把田埂往別家那面趕從而擴大自己田地面積;還有人把別人休耕或者是近兩年不種植的土地進行搶種,還有些人依託家族勢力強行霸佔別人土地不還......在農村出現這種情況怎麼處理呢?
以前可能有些就忍氣吞聲了,有些可能就透過武力解決,我就見識過這種事情,最後都弄個頭破血流。現在我告訴你凡事咱們都要講道理、講法制,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確屬於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先拿著承包合同或者是確權證明找村委會,讓村委會出面解決,如果村委會無法解決,找鄉或者鎮政府。一般情況下找村鎮兩級政府就可以處理,把屬於自己的田地要回來。要是出現拒不執行村委會或者鎮政府的處理決定,出現那些明面上答應背地裡拒不退還的人可以報警,透過派出所要回。如果還要主張自己的權益,要霸佔那方進行賠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讓法院出面解決。
田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被無緣無故霸佔擱誰身上都不能容忍。我們必須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切不可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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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人曹辛民
假裝不知道,等到他的莊稼即將收割的時候,透過私了、村委、派出所、法院等途徑施加壓力,他一定捨不得莊稼,加上各方壓力就可以得到最大賠償。下次應該就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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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鄭州東站大飛
首先和霸佔你田地的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找本村德高望重的人協調,如果還是協調不成只有走法律途徑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嚴厲打擊村霸,淨化鄉村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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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盲患者的影片
法制社會,老百姓要維權不能私了,那當然是求助司法第三方。村裡有各家各戶當初耕地面積的備案,不講理就用法律跟他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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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是程霞霞
在咱們農村,過去八十年代前期,個人是沒有資格擁有魚塘的,因為那時候以糧為綱,田地只能夠用來種糧食,不準挖魚塘養魚,那時候隊上縱然是有幾口魚塘,也是在小山衝的頂上,用荒山開挖出來蓄水,以保證這個衝子下面的梯田灌溉用水,而象這樣子的塘所有權都歸於生產隊集體的。
到了八十年代實行生產承包責任制到戶以後,當時也是分田不分塘,塘是農田的命脈,大家共享,可是後來隨著大家都外去打工賺錢,衝子裡的魚塘除了稍微大一點的承包給村民養魚以外,其它的小魚塘就慢慢地給荒廢了,有的年久失修漏水,蓄不起水來了,能蓄水的池塘在別人家門口的,別人家在養魚插藕,都是鄉鄰鄉親的也沒有去爭搶,就讓他去養魚插藕也就算了吧,少吃鹽魚少口乾,就算是把小魚塘給要回來,也是組上幾十上百個人的事情了,就算是要回來養了魚,到年底放塘時也不知道我分得幾條魚吃是吧,所以,據七星老農個人分析,自家的魚塘被別人霸佔了,第一種情況是集體遺留下來的公共魚塘,所有權歸於集體,第二種情況是八十年代後你自己家,用責任田新挖的魚塘,後來你外出打工賺錢多年已經給荒蕪了,被別人利用起來養魚去了是吧。
集體的魚塘,所有權歸於集體,只能用來蓄水實行農田灌溉當然,集體的魚塘雖然說所有權歸於集體,沒有承包給任何人,任何人也沒有權利去霸佔它的,縱然是你私自霸佔養魚,也必須要透過村民委員會開會,群眾舉手透過,簽訂承包合同,在不影響下游農田灌溉的同時,適當出點承包費用,還是可以用來養魚的。
但是,集體的魚塘被你無償霸佔了養魚,你又沒有透過村民小組所有人同意,又沒交承包費的話,如果有村民小組人員提出異議的話,那你就只能夠停止養魚了,大家都商量好,談好承包費再說,如果你不聽勸阻,那大家可以去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狀告你,請求收回你魚塘的養殖權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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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志程
每家的土地多少,都有記錄,邊界自己要清楚,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村裡解決不了,到鎮上,再解決不了到市裡,市裡解決不了就求助媒體,放心,有媒體的推動,問題就好辦了,記得一層層的證據要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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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海單騎
田地如果是屬於自己的承包地或自己的政策分地,無緣無故被侵佔屬於違法行為,可以找地方管理部門,村委會,派出所,嚴重了可以提起訴訟,拿回使用權並追回因侵佔帶來的一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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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美哥
不好弄噢!敢霸佔你天地的說明很瞭解你,知道把你吃得下,才敢霸佔你的天地,這個問題還是要理性化處理,找相關部門冷靜處理,不要極端化,這樣才不會有更嚴重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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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鋼鐵長鋮
如果田地無緣無故被霸佔了該怎麼辦?這個問題,在農村普遍存在"產權"糾結辣手現象。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隨著改革開放之後,農用土地,林地,山地等逐年減少。國家已經發《確權使用證》及《林地使用證》到你們手上,可以這樣講,有法可依,若是無緣無故被霸佔,首先透過村委解決,解決了到鎮,還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那就透過法律途徑(法院)解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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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愛旅遊的老鼠
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有保護傘,要不忍,要不就把事情鬧大。全國都在打黑除惡。相信政府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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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形單影隻103
毫不猶豫的去問個明白,找村社幹部及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就向上級有關部門討說法,必須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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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ay117435926
這種事情一般情況下是非常少見的。除非是常年沒有人種比較荒蕪的土地才會出現這種情況。你可以維權。如果要是他種的地,或者栽的樹,你可以直接給它去掉。不經你的同意。他們是無權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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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醉臥紅顏5833
我來回答。首先你找到他。告訴他正在侵害我家土地這是違法的。如果承認的話。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他不承認可以找村委會協商。如果協商不成那只有走法律程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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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李葉勝190笑對人生
按我的看法,是否你被霸佔的田或地,現在存不存,如果存在的話就好說多了。你可以向本村的會計,要當年分田,分地的名細賬本拿出來,做一個人證,物證,耕田,耕地的面積證據。打比喻:“你的田或地靠南的方向是張三,靠東的方向是李四,靠西的方向是陳五,靠北的方向是王八,這些就叫人證,也叫物證,我的這種說法,可以證明我的田或地多少分種,因為在耕作農作物的時候,大家都會不由自主地說:“我的田或地,八分種田或地的面收成就得五百斤稻穀,或收穫得三百斤玉米”一般靠近自己田地邊,田地相鄰的人都知道!不過在怕麻煩面前,有很多人明明知道誰是誰I非,“他、她”就是怕惹事,少一事,好過多一事的觀念,往往會害死很多忠誠老實的人!”話又說回來,如果那地方的田或地,被其他人把你的賣掉了,現在以經變成了撥地而起的高樓,就算打官司,都不一定你贏!麻煩就接重而來!踏上官司的漫長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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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嘯笑少年
首先我們要知道他是霸佔了你的土地,關鍵問題就兩個字,霸佔,她既然敢霸佔,說明他不怕你,同時也是一個不講道理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你找他去理論,根本就毫無意義首先我們要知道土地是國家的然後再由村部按照人數分發給老百姓首先,第一步我們就去找村部去協商如果村委會不管,那我們就去鎮上鎮上不管,那我們就告到縣裡面去我家裡去年就遇到了這個事情,就是透過這種途徑,然後村裡重新給我們換了一塊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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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洞悉天機
一、農村土地被霸佔,權利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維權:
2、找當地村委會,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
二、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應申請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時應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耐心的說服工作,講明利害關係;
3、既要符合法律法規,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
4、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與支援。
當事人在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持下自願達成的協議,應當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和雙方當事人蓋章。調解協議書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雙方當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據。如果當事人不願調解或不服調解,或在調解成立後調解協議書送達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規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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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貓蛋狗蛋看世界
直接去告他就行了,
現在還有敢霸佔,那現在國家
現在打擊黑社會勢力是非常嚴重的。
像這種村霸海霸道!
國家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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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金鄉蒜姐
土地被人霸佔,權利人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維權:
《土地管理法》第2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對於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佔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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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z小五
這個題目很嚴峻““霸佔””一詞是否準確,如果準確幾個特徵都符合各類制裁,法律、道德、規矩,中央保護農民耕地的檔案精神。所以,捋清楚事實很重要,屬實就要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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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難搞,敢霸你的土地,就是仗勢欺人,上層關係已經疏通了。所以找村長,報警都無濟於事,他們會推脫的,不要以為現在是文明社會,俗話說,小鬼難纏。要想拿回你的田地,就要搞大,透過媒體力量,到處發,動靜不大,就等著吃啞巴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