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意思,《 水 滸 傳 》 中 有這樣一段描述,說是魯提轄在三拳打死鎮關西之後,為了逃避官府的通緝,一路狂奔到逃到五臺山出家,從此魯提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花和尚魯智深。智深是文殊院裡的大師給提轄起的法號。魯提轄這種出家躲避官府抓捕的情形,我們常常能 在各種文藝小說裡看見類似的橋段。然而,在古代的真實情況下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是很低的。因為古代出家要有僧籍是要有度牒的。
度牒在古代是一種比較昂貴的東西,可不是輕輕鬆鬆就能拿到的。在古代,出家當和尚之後,可以免去世俗的徭役和賦稅,官府為了防止一些好吃懶做唯利是圖的人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所以度牒發放是數量是非常少的。想要出家的人多,而度牒卻非常稀少,想要拿到度牒, 在唐宋時期是免不了上下打點去花錢的。賣度牒在特殊時期是官府賺錢一個 妙招。比如唐肅宗時期,因為安史之亂導致國庫虧空,唐肅宗只能讓各級官吏出賣賣度牒去賺錢。
到 宋代也是一 樣 , 衙門知府也是透過賣度牒來納錢。只不過經濟實力強大的宋朝,度牒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明碼標價的。換句話說,當和尚肯定要花銀子的,那麼花的多嗎,在《水滸傳》當中,魯提轄出家之前,趙員外替他花錢買 下一道五花度牒。五花度牒大概值多少錢?根據歷史資料《燕翼詒謀錄》的說法吧,宋徽宗那會兒度牒的價格大概在二百二十千吧。 聽起來好像不是很多,但是考慮到宋徽宗宣和時期米價不過是每 一石也就七八百文錢。古人是十 升為一斗,十鬥為一石。一石米,就李逵一頓三升米的飯量在也夠吃上一陣子了。對比之下, 度牒的價格並不便宜。
問題是花了錢拿到度牒還不一定當上和尚 , 還得符合各種嚴格的審批條件。宋仁宗在天聖五年 (1027),明確下了公度制度指 示,即“乞乞自今欲出家者,須 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屬州軍長吏呈驗。仍須 親知三、二人委保無過犯,委是尊親聽許,即官給公憑,然後得 收名入帳……其實無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給公憑,方得收充行者。”說白了,宋代出家是要透過層層考察,幾道程式都過了才能有出家的資格。如此我們可以推測,如魯提轄那樣打死人去寺廟當和尚,前前後後要得打點的地方肯定是很多的。
錢也花了,人情也拖了終於當上了和尚,那麼就能高枕無憂了嗎,其實也是大錯特錯。因為和尚在古代的優待,主要體現在可以豁免賦稅和徭役, 但是司法上並沒有優待。《宋刑統》說的很清楚:“在法犯諸奸,徒二年,僧道加等。”簡而言之,當了和尚要是被人揪出前面的罪行,那麼以前做的一切努力都付之東流,該怎麼治罪還是怎麼治罪,還得罪加一等。
總而言之,古人犯了法去當和尚並不是最佳選擇,很可能最後人財兩空。
這個問題有意思,《 水 滸 傳 》 中 有這樣一段描述,說是魯提轄在三拳打死鎮關西之後,為了逃避官府的通緝,一路狂奔到逃到五臺山出家,從此魯提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花和尚魯智深。智深是文殊院裡的大師給提轄起的法號。魯提轄這種出家躲避官府抓捕的情形,我們常常能 在各種文藝小說裡看見類似的橋段。然而,在古代的真實情況下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是很低的。因為古代出家要有僧籍是要有度牒的。
度牒在古代是一種比較昂貴的東西,可不是輕輕鬆鬆就能拿到的。在古代,出家當和尚之後,可以免去世俗的徭役和賦稅,官府為了防止一些好吃懶做唯利是圖的人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所以度牒發放是數量是非常少的。想要出家的人多,而度牒卻非常稀少,想要拿到度牒, 在唐宋時期是免不了上下打點去花錢的。賣度牒在特殊時期是官府賺錢一個 妙招。比如唐肅宗時期,因為安史之亂導致國庫虧空,唐肅宗只能讓各級官吏出賣賣度牒去賺錢。
到 宋代也是一 樣 , 衙門知府也是透過賣度牒來納錢。只不過經濟實力強大的宋朝,度牒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明碼標價的。換句話說,當和尚肯定要花銀子的,那麼花的多嗎,在《水滸傳》當中,魯提轄出家之前,趙員外替他花錢買 下一道五花度牒。五花度牒大概值多少錢?根據歷史資料《燕翼詒謀錄》的說法吧,宋徽宗那會兒度牒的價格大概在二百二十千吧。 聽起來好像不是很多,但是考慮到宋徽宗宣和時期米價不過是每 一石也就七八百文錢。古人是十 升為一斗,十鬥為一石。一石米,就李逵一頓三升米的飯量在也夠吃上一陣子了。對比之下, 度牒的價格並不便宜。
問題是花了錢拿到度牒還不一定當上和尚 , 還得符合各種嚴格的審批條件。宋仁宗在天聖五年 (1027),明確下了公度制度指 示,即“乞乞自今欲出家者,須 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屬州軍長吏呈驗。仍須 親知三、二人委保無過犯,委是尊親聽許,即官給公憑,然後得 收名入帳……其實無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給公憑,方得收充行者。”說白了,宋代出家是要透過層層考察,幾道程式都過了才能有出家的資格。如此我們可以推測,如魯提轄那樣打死人去寺廟當和尚,前前後後要得打點的地方肯定是很多的。
錢也花了,人情也拖了終於當上了和尚,那麼就能高枕無憂了嗎,其實也是大錯特錯。因為和尚在古代的優待,主要體現在可以豁免賦稅和徭役, 但是司法上並沒有優待。《宋刑統》說的很清楚:“在法犯諸奸,徒二年,僧道加等。”簡而言之,當了和尚要是被人揪出前面的罪行,那麼以前做的一切努力都付之東流,該怎麼治罪還是怎麼治罪,還得罪加一等。
總而言之,古人犯了法去當和尚並不是最佳選擇,很可能最後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