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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山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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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牆65799001
你的意思是為什麼有的老闆懂勞動法還要違反勞動法,有三點,一是知法犯法更加隱蔽,二是效益跟不上步伐,三是執法難度大,就像兩兒子打架,只能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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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才逍遙客
”法律人士”?就是因為他們”懂法”,所以才知道“運用”法律,鑽法律的空子,為了個人利益,利用法律來“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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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中有猛虎_細嗅薔薇
勞動法自執行之初就充滿爭議,執行標準的過度彈性,仲裁結果的偏袒,企業負擔的放大及勞動者的放縱,說明修訂勞動法應該提到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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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國印22
現在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在執行,尤其是在這個腐敗的社會里,執法人是根據誰給的錢多,為誰服務最有利於自己,他就會為誰服務,沒有專業不專業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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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瓦倫木
人家不是違法勞動法,而是利用法律的空子,畢竟那人錢財,替人消災,律師要保證的是他委託人的權益最大化,這也是他們的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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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個了老無用之人
作為法律的專業人士,對法律內容的掌握遠比其他人士,因為他們都是憑此立足社會,憑此賺錢生活。但為什麼其中一些人要幹違反法律法規包括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事情,答案就在此句話的前一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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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皇大弟
為了炒作自己!覺得自己精通法律,可以隨意凌駕於不懂法的百姓頭上,挑戰人民的底線,對這種跳樑小醜。法律必須對其亮劍[靈光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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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良之才
善水者溺於水,某些法律的專業人士,只是懂法。懂法並不一定就不會違法,只是說他們對自己違法的成本非常清楚,對違法過程以及重要環節非常瞭解,如果自己要違法,肯定會盡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不留下任何可以被取證的證據。法律在專業人士手中無外乎也是工具而已。這個工具可以用來保護別人,也可以用來為自己謀利。
至於說為什麼要違反勞動法?那必然是要獲取個人利益,當獲取的利益和付出的損失不成比例時,當得到的回報和承擔的風險不成比例時。這種違法的行為就可以理解了!
一個人會不會違法?其實和她瞭解多少知識,懂得多少法律沒有必然的相關關係。不是學習法律知識有錯,而是本身這個人就出錯了。如果精通法律知識,依然選擇了違法,那即便剝奪他的法律專業知識,他也依然會違法。只是說學到的東西可以讓他更專業的為法!
歸根結底還是人的問題,和知識無關,和技能也無關!前行的方向走歪了,和路沒關係,是人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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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YangXiaoShuai
光制定法律,問題是你普法了沒這不是坑人嗎,純屬挖坑讓不懂法的跳,知法犯法者不更嚴重嗎不都是不了了之了,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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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qiaoshi四少
某些法律專業人士違反勞動法?其實不只是勞動法,這說明我們國家法律還不夠嚴謹,他們明知違法,還要犯法,說明我們國家法律有機可乘,正因為如此,他們避重就輕,利用法律可乘之機某取個人利益,如法律夠嚴謹,刑期大,一次違法抱憾終身,相信他們不是傻子,就算他爹找他辦事,那個還敢違法,貼上毛比猴子都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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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zhongguo河南人
因為他們三觀不正,他們學法不是為了守法,他們學法是為了“安全”的犯法,“安全”的為自己某取不法利益。另一方面,法律方面的文憑在社會上更吃香,更便於獲得政治資本和權利資本,更便於為他們謀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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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5923790082867
其實大一點的公司都有法人代表或專業律師,百方之九十以上的公司都知法犯法,因為犯法成本太低,如果勞動者去告,一般調解把錢給了就沒事,並且告的人很少,法人或公司律師一點事都沒有,這就是我國特色,這樣的環境有什麼理由不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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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咧嘴一笑而過
因為勞動法主要職能是保護最底層的勞動人民。也是最窮的最底層。這些人往往為什麼文化,家裡窮,沒什麼靠山。即使被人欺負了,壓迫了也不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那些沒有良心的法律人士,運用自己對法律的優勢,對他們進行哄騙,欺詐使自己從中謀利。這些人正真做到了,官字兩個口,有理沒錢莫進來。重十幾年前的彭宇案到現在,法院不依法辦事,不執行判案結果,還少嗎?法官心不正了,他判的案子能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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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翻滾的塵埃
因為他們在用自己的真實經歷告訴大家,違法其實和懂不懂法是兩碼事。
當利益足夠誘惑的時候,不妨礙他們成為披著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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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申城2010
這是個偽命題,證明提問者還沒分清什麼是違法?什麼是合法?
違法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無論是法律專業提供服務者,還是接受服務者,誰願接受違法不利的法律後果?
有些人不懂法律而熱衷評判法律案件,憑自己的感覺而不是用理性說話。
就拿加班來說,勞動法不禁止加班,但加班應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法律意識的用人單位,如果招聘崗位有加班要求的,在錄用簽訂勞動合同時就與勞動者自願約定加班條款,而不是加班時再協商一致,這完全是合法行為。不懂的人,則認為這是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
不懂法律不要緊,只要有人類理性就能讀懂法律,因為法律源於人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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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屏是論非
就因為他們懂得太多了。違法犯罪的成本太低了,利用的是自己所獲得的利益互相利用,把利益最大化,甚至是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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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王磊161670116
你說為什麼國家有那麼嚴厲的反盜墓法,而且越有名的墓中機關越多,很可能進入會死於非命,抓住會判的很重還有人盜墓呢?有些違法的代價不會比盜墓大,卻利益可關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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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無名順姬
天之大,法之大。法不正法,謂之無法。
法,是人制定的,自然要有人去執法,護法。至於讓人去遵紀守法,這是社會教育的範疇,不在本議中。
學法的專業人士,最基本點是懂法,用法,用法律的公平,嚴肅去闡釋法的根本。如果背離了這一根本基線,不管你是首席大法官也好,是名律師好,都是在贖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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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眾相看世界
沒有利益驅使誰願意去違法?既然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必然是懂法的,而能夠讓一個懂法的執法者去違法,說明這其中的貓膩就不是一般的大……所以對於執法犯法的工作人員對社會的危害遠大過於普通的違法犯罪,對於這類人員必須嚴懲!
回覆列表
違法與是否專業人士無關。知法是守法的必要條件,但不是知法必然守法。
勞動法執行效果不理想,是因為在維護勞資關係平衡的過程中的偏差。畢竟“皮之不存毛將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