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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視精彩瞬間剪輯

    你這個話題很特別,目前法律上好像沒有明文規定吧,再說怎麼分,分多少。

    即使可以分給它,它將怎麼來支配呢?會不會被壞人所利用。到時候再一無所得。人的社會它還是不參與的好,太複雜了。

  • 2 # 使用者4603775448623

    這個提法有問題?無論愛狗人怎麼樣愛狗?怎麼尊稱自己的狗?實質它們並不是一類動物?愛狗人雖然把狗稱為"同伴、侶伴、夥伴但在法律上也不能同格?我反對把愛狗人也稱為狗?

  • 3 # 自強18

    狗還是狗,它永遠是獸,怎能與人類同族而言,只不過有一些富人和無聊人,喜歡洋那氣質,把狗當成心中的隅象和玩物而已。

  • 4 # Ya萢堂兒

    這主要看你是怎麼定義一個物品,對於狗販子來說,狗跟那蘿蔔白菜沒什麼差別,都是貨物,對於屠戶來說,狗就跟那雞鴨魚差不多,屠狗如割草沒有任何感覺。在農村,土狗的責任是看家護院,等於有生命的物品。所以狗的作用主要取決於飼養它的人是怎麼想的。比較極端的例子就是有個億萬富翁把他的財產全部給了他的狗,他的想法是能夠被理解的。只有內心缺乏才會從其他地方找到補償。渴望被歡迎,渴望被關注,渴望有人天天等著你,渴望他每天過來逗你玩,這不就是狗嗎?你看像馬雲這種人每天被無數的人歡迎,無數的人關注他根本就不需要狗來給予他。就說到這吧,少說點。

  • 5 # 資深喵爺鏟屎官

    直奔主題,我個人觀點,應當有分家產的權利,不過不應按照人類的份額,而是像養老金一樣,享有安度晚年的財產。

    原因一,狗作為伴侶來說,不應當作為財產被理解。不論是狗,或者狗主人,我認為通常情況下,是有相當深厚的感情基礎的,如果狗被作為物品來對待,對狗,對狗的主人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在兩者的眼中,對方都是家人。

    原因二,狗不具有人類社會的生存能力。它不應作為物品被對待,也無法作為人來對待,那麼折中的方法就是,從已故主人的遺產中,分劃一部分出來,作為狗的養老金,新的主人由已故主人的遺產繼承中選擇,或者託付由領養機構尋找合適的新主人,資金在領養後一併交付。

    當然,這部分資金不應當很多,僅作補貼即可,否則領養意圖不可考究。

    以上回答為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 6 # 東北大石頭

    狗就是狗,怎麼能和人類分家產?

    你的這種想法很特別,村的土狗,只能是看家護院,還有城市裡養的一些寵物狗,還有一些肉狗,只能是餐桌上的一種食材,它決不可能有和人類,分家人產的權利。

  • 7 # 南粵小謝

    狗是人類的伴侶,作為伴侶狗在狗主人死後該有分家產的權利嗎?我認為沒有權利,因為權利是法律賦予的。法律明確規定分家產的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等等。狗不是人類,何時有規定家中寵物有分遺產的權利了?如果狗有權利,那讓主人家中其他寵物如魚啊、貓啊、雞啊、兔子啊等等情何以堪?難道都可以分家產?如果主人擔心自己死後狗不能得到善待,而分一部分家產給狗的話,那只是主人個人意願,而不是狗的權利!而那遺產也是由人來代管,狗又不會下單自己買狗糧。

  • 8 # 考特

    從法律上講,狗狗要繼承主人的遺產,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但主人生前在遺囑中要給狗狗分一份,只要遺囑中寫得明確,法官是會支援的,社會道德也會支援。

  • 9 # 海上漫步60581056

    預設是沒有的,但是有遺囑就不一樣了,按遺囑。沒有遺囑的除非你能證明它和主人有血緣關係,不然它也就只能算是主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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