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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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遊趣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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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印精靈
父母應尊重子女的決定,如果沒有合適的物件,選擇不婚也是孩子的自由。前提是這個年輕人要經濟獨立,生活獨立。否則那就叫啃老,只會依賴父母不願獨立,這種不婚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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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瀟瀟銳銳
你看看這社會弄得畸形的,連同戀愛都不想談,就算談了也不想結婚,結了也不想要孩子,華人中低層佔大多數,活的都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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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卡布基諾195040569
結婚已經不是單身男女們必須去完成的一件事情。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高度發展,讓年輕人不必為了彼此湊合和為物質生活去結婚搭夥過日子。更講究的是靈魂的共鳴和同等價值觀。以前的貧窮生活和沒有愛情的婚姻,早已被現代年輕男女擯棄。我沒有伴侶依然可以瀟灑得生活無拘無束,為什麼一定要踏入沒有預知幸福感的婚姻中去呢?如果結婚後不能實現財務自由,那麼為什麼還要有個婚姻去捆綁自己呢?婚姻是雙方能夠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相互支援,共同去營造美好的生活。所以在還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情願單著過,也不要隨隨便便找個人結婚,是對自己和對方都負責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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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孤舟彈劍
男的想結婚,沒房沒車找不著漂亮女孩
女的想結婚,找不著有房有車有錢的帥哥
有錢有車的帥哥不缺美女,不用著急結婚
漂亮的女孩想開了就去放飛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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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城十四
有錢有房有車結婚!沒錢沒房結啥婚?如今高房價就壓力大,結婚壓力更大。不要講以前如何。而是現在社會價值觀早就被改變了。不同以往了。聽懂掌聲!
新出臺婚姻法部分內容:
1.新婚姻法規定,對房子進行分割不看房產證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而是看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所得,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女方沒有資格對其進行分割,另外,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購買的房子,女方也無權分割。這些情況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車子也是一樣。
2. 如果兩人離婚前,彼此送對方的禮物,是不可以收回的,這個屬於私有用品。像男性婚前自己買的車,也是私人用品之一,哪怕兩人真的離婚了,這個東西女方是不能佔有的。當然,這條規定對於女方同樣適用。
個人的想法:
可是就算如此,年輕人不願結婚的依然不願意結婚。和婚姻法沒多大的關係,大多數年輕一代都活的水深火熱吧?
甚至於對於戀愛,更是不想追求。戀愛都不想去談了,又咋談論啥結婚呢。
現在的戀愛的毒雞湯也多,不小心就喝多了,我就經常在DY/APP裡喝。
父母會說的這樣一句話:“找個物件談兩年結婚,兩人一起努力”,這樣的話吧我聽的挺有童話感,不是說不可能,有的人也會遇到,只是年代不同了,這樣的福氣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