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陳桂平律師

    你和出借人之間屬於民間借貸,因為出借人的信用卡上的款項也是要持卡人歸還,但如果惡意透支且故意不還則可能演變為刑事,就你提供的資訊目前不屬於刑事案件!

  • 2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借他人的信用卡透支逾期不還,銀行只能追究持卡人的民事責任,如果是惡意透支,也可能啟動刑事程式。不過 ,持卡人與實際透支人之間只能是民事關係。持卡人將自己的信用卡借給別人,明知別人利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實際上是一種特別授權行為,因此而發生的欠銀行資金導致持卡人經濟損失和信用喪失,並不構成刑事責任。

  • 3 # 紅藍色彩

    ①如果那五萬元是在信用卡持有人知道,同意的情況下,那麼就是你和信用卡持有人之間的債務糾紛,屬於民事範圍。

    ②如果你是透過偽造身份資訊或某些虛假手段,套用,冒領他人信用卡的,這就屬於信用卡詐騙,妥妥的刑事案件。

  • 4 # 信用小小卡

    這個問題有兩個存在兩個環節,第一信用卡惡意透支5萬以上信用卡卡主是要付刑事責任的,第二你是借卡主的錢,屬於借貸關係,前提是卡主是在知情的情況下知道你借款金額,這樣的話你是不需要付刑事責任的。如果在卡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屬於詐騙,也是需要付法律責任的

  • 5 # 孔明沒燈

    借他人信用卡,逾期不還,屬於惡意套現,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根據《刑法》第196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6 # 趙正達律師

    惡意透支的屬於刑事案件。惡意透支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二是實施了“超額或者超限透支”且“經兩次以上催收不還”的行為。如果僅僅是經催收不還,但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則不是惡意透支;如果透支時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但在兩次催收後3 個月內就歸還了,也不能認定為惡意透支。

    相關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 3 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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