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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麗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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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芸蕾的秘密私語
本來想吐槽這個問題,可是看到樓主是以為律師,那麼這個問題就會覺得非常現實。
首先,我說的理智,是兩個人都希望日子過得更好,同時又希望可以自由掌握自己的個人財產,我們這有了孩子之後,劃分的會非常明確,孩子的固定支出老公負責,因為家裡有房,有車,無貸款,因此日常生活費,由我每個月固定支出,並且交給我的母親負責家庭採買,因為我母親一直在我家裡照顧我的小孩。
而我的先生,家裡所有日常開銷需要他購買的,他都會主動購買。並且所有外出就餐,旅行等,他都負責經費。
兩個人的薪資不同,但我們都有共同的責任,所以我們會單獨給孩子辦銀行卡,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儲存。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依然會有家人和朋友對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太贊同,但出於我們彼此的性格都是獨立自主的,而且我個人也是一個相對格局比較大的人,我認為婚姻的關鍵是“和諧”,其中能按照夫妻最舒服的生活方式,是尤為重要。我們不會把所有瑣事做的斤斤計較,而是會體諒對方的不容易,因此,我們的婚姻中,雙方是“彼此尊重”的,我們更願意將交談的內容,作為探討培育孩子,討論經濟,或是一起欣賞一部電影。
我們的興趣愛好截然不同,卻有充足的時間獨立思考,並且做到互不打擾,但這些也不會讓我們的愛疏遠,相反我們一直跟對方保持新鮮感。互相欣賞。
這樣的兩個人,又何談財產隔離分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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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浮生之記
試情況而定
1、二婚的情況下,就有必要去做一個婚前財產隔離。因為再婚家庭的人都是受過婚姻重挫的,所以他們能理解,並接受婚前財產歸屬的問題,這樣是保護雙方也保護子女並減少矛盾。
2、頭婚,如果兩人感情好生活的條件平衡穩定,就沒有必要財產規劃隔離,但還是儘量去先做個法律諮詢。
如果二人有約定哪些屬於婚後財產,一定要有正面的協議書作為證據。將自己婚前財產保護好。
從1994年開始國家規定,只要沒有登記結婚二人均不是事實婚姻,無論在此期間,任何流動的資金、房產、酒席均不受法律保護。
關於房產,如果男方貸款首付,無論女方提供任何傢俱、裝修,資金一定要出示正面的證據,最好是書面證據,才具有法律保護資格,否則一概沒有證據,均預設為男方所有。
關於健康,雙方二人決定登記結婚前一定去做婚前體檢,對對方有個瞭解,也為以後的小孩負責。
關於徵信,二人結婚之前,到相關的中心網站查詢,對方有無徵信不良記錄,有無欠債。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節奏逐漸加快,閃婚閃離的現象也日益突出,由此引發的財產糾紛也越來越多,甚至驚現各種“天價”離婚案,歸根揭底就是結婚時一頭腦熱,感情用事,缺乏理性思考,缺少法律意識,沒有對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做隔離規劃…很多人認為:不搞清楚,如果一旦離婚,尤其是結婚不久就離婚,確實會出現不公平的現象,但是,如果分得太清楚又會很傷感情,那麼,對此你是怎麼認為的呢?(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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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沒有這個必要!夫妻同心其利斷金!你的就是他的?他的就是你的!雙方都有私心?都為財產!婚後也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