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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木先森

    關於商王朝的國家結構,以往學術界主要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商王國是一個統一的君主專制的大國”,“商王對諸侯如同對王室的臣僚一樣……諸侯政權對商王室的臣屬關係,在實質上,就是後世中央政權與地方政權的一種初期形態”[15];或者說商朝是“比較集中的中央權力的國家”[16]。第二種意見認為商朝時期並不存在真正的中央權力,而把商代看作是一個由許多“平等的”方國組成的聯盟[17],或者稱之為“共主制政體下的原始聯盟制”國家結構[18]。在這兩種意見之外,筆者近年曾提出,包括商朝在內的夏商周三代都屬於複合制國家結構,只是其發展的程度,商代強於夏代,周代又強於商代。在夏代,其複合制國家的特徵主要是由夏王乃“天下共主”來體現的;而到了商代,除了商王取代夏而成為新的“天下共主”外,其複合制國家結構更主要的是由“內服”和“外服”制來構成的;到了周代,周王又取代商而為“天下共主”,其複合制國家結構則透過大規模的分封和分封制而達到了鼎盛[19]。

    ………………

    商王朝的複合制決定了它屬於民族的國家,其民族就是華夏民族,只是它與夏代時的華夏民族一樣,還屬於“自在民族”,而且在民族內部,亦即在複合制王朝國家內,部族間的界線並沒有消除。民族內保留有部族,這是因構成王朝國家的許多屬邦是分屬於不同部族的緣故。維繫商代華夏民族的紐帶,一是這種複合制國家結構,二是自夏而來的、由商所繼承的以禮制、典章為核心的大中原文化。這就是孔子所言,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它們之間只是有所損益而已。商代的複合制王朝國家是此時華夏民族的外殼,也是它的基礎,是維繫民族一體性的基本保障。

  • 2 # 小太拾

    商朝除了在中原核心區域是靠自己治理外,其它地方應該都是採取的部落分封和功臣分封兩種手段治理的。

    不過根據商朝經歷多次遷都的遺蹟來看,商朝核心領土都在從河南三門峽以東,到達了河北中部的沿黃河一帶。

  • 3 # 霜序之七

    傳說帝嚳的妃子簡狄機緣巧合之下吃了傳說中的神鳥(玄鳥)蛋生下了商人的始祖契,這就是"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由來,它讚頌了商人高貴的出身,也揭示了“商”這一國號的起源。約公元前1600年,商湯建立商朝,定都鎬京,初步建立起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商朝主要透過兩個方面來統治地方:1.透過壟斷神權來強化王權,2.透過內服和外服的行政制度來做日常管理。

    一、透過強化自身神鬼代言人的身份壟斷祭祀權,並擁有卜筮最終解釋權

    夏商時期,生產力水平低下,神鬼崇拜的氛圍濃厚,商代統治者「尚鬼」、「尊神」,宣傳自身就是受命於天,將天歸納為自己的權力本源,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則,就是依據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國家。

    神化自己後,商王進一步壟斷了祭祀權並擁解釋卜筮之權。商代政治的突出特點是敬鬼事神,在此背景下,大小事務基本都要透過占卜解決,擁有解釋權的商王就有最終的裁決權。目前殷墟發現的15萬片甲骨中,除了少量為商王室記事外,其他都是商人占卜鬼神的記錄,上至戰爭,下至出行,疾病,收成等等。商王透過祭祀,可以名正言順地要求地方各族向納貢,對外戰爭時出兵協助,平時由於他神的代言人的身份不敢興起反抗之心。

    盤庚借天遷都

    “予迓續乃命於天,予豈汝威?用眾畜奉汝。。。。。。故有爽德,自上其罰汝,汝罔能敵。”《尚書·盤庚》

    二、透過“內服”和“外服”的制度建立起一套中央領導地方的體系

    “服”的本意是指服侍天子,內服是商王直接統治的區域,也叫商、中土,商王在此擁有絕對支配權;外服是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也叫方土。商朝建立之初,其直接控制的領地雖不夠大,但在當時都是精華區域,實力最強,並擁有神權加持,能夠支配各方國,形成臣屬關係。但這種臣屬關係並不穩定,有的時候附屬國基於自身實力的提升,可能會與商王處於戰爭狀態。周本來是商朝西方的一個強大方國,因實力提升滅亡了商朝代之。

  • 4 # 宣染歷史

    商朝,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文字記載的王朝,延續500餘年。

    商朝的王位繼承製度是,前期是兄弟相傳,後期為典型的父死子承。

    商朝處於奴隸制鼎盛時期,成湯時期的國家權力已經初步確立,奴隸制的社會秩序亦已穩固。奴隸主貴族是統治階級,形成了龐大的官僚統治機構和軍隊。

    一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奴隸社會才逐漸取消,進而開啟了封建社會。

  • 5 # 瘋言說史

    年代太早,史料太少。就算是《史記》裡也就只有區區一篇殷本紀,且還是史實和神話並存。

    只能根據考古發現及相近時代的典制進行大膽猜測了:

    首先,以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根本不可能建立一箇中央集權的社會。

    往前走夏初大禹曾經搞過會稽會盟,說明至少禹、啟時代的統治模型應該還是以部落聯盟的形式展開的,從防風氏敢公然遲到推測各部族應該有相當大的自主權;

    往後走的西周時代靠的的是分封建國輔弼王畿的形式展開,各部族由聯盟成員變成了禮法上的下屬,至少稱臣納貢的儀式不敢缺少,但還是做不到全國的政令統一。

    大膽猜測,商的統治模式應該是夏與周之間的過度模式,大機率為地方上藩服稱臣但又高度自治。

    那問題就是,既然地方上選擇藩服,那其中存在什麼樣的法理依據呢?

    大膽猜測為神權!

    理由一: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大多與祭祀占卜有關,且不少史料中有商人重巫事鬼的記載;

    理由二:稍晚的西周,分封建國賜予的重要權利之一便是祭祀權,且有國之大事,唯祀與戎的說法。

    大膽猜測的結論:

    商王以神的使者或是神的化身的形式,佔據統治地位,並對統治區域及藩服區域下達詔令;

    地方藩服勢力尊奉神的指令及對商王表示臣服,除適當納貢之外,擁有實際自領土地的高度自治權。

  • 6 # 每天都說說歷史

    商朝實行“分封制”,官僚體系大致可以分為所謂的內廷官和外廷官,而這些官員都是中央官員。商朝施行分封制度,地方由諸侯統治,諸侯內部的官吏設定等,目前發現的甲骨文中還沒有這方面的記錄。

    商朝的地方諸侯有侯、伯、男、甸不同的稱號。侯、伯是較大的諸侯,男、甸較小或較遠。與後世不同的是,商朝保留了前代母系社會的一些特點,女性也可以被封為諸侯並統帥軍隊。甲骨文中就有“辛巳卜,貞登婦好三千,登旅萬,呼伐□”說在辛巳這一天卜問,以命令婦好這個人統帥一萬多人的軍隊去討伐某某地方。這裡的婦好,就是商王武丁的妻子。

    商王才能以諸侯之長和盟主的身份對外行使自己的權利,可以去命令個方國的首領。這種命令稱為“呼” 或 “令”。殷墟卜辭中有許多商王“呼”(“令”)某候、某伯的記載,說明商王對這些方國必然有控制的權利。就連西方最強的周國,名義上同樣也承認商王是天下最強大的國家。

    諸方國與商王國的關係也是很複雜的,或者敵人或者朋友,再或者就是投降或者叛變,而有的還可以長期的當做盟友。殷商與方國是同盟的關係,而商王影響力完全看在商王國勢力的興衰,只有在政治和經濟實力富足的情況下,商王國才能凌駕於那些方國之上,把自己當成中央王國。

    關於商王朝的國家結構,以往學術界主要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商王國是一個統一的君主專制的大國”,“商王對諸侯如同對王室的臣僚一樣……諸侯政權對商王室的臣屬關係,在實質上,就是後世中央政權與地方政權的一種初期形態”;或者說商朝是“比較集中的中央權力的國家”。第二種意見認為商朝時期並不存在真正的中央權力,而把商代看作是一個由許多“平等的”方國組成的聯盟[17],或者稱之為“共主制政體下的原始聯盟制”國家結構,在這兩種意見之外,筆者近年曾提出,包括商朝在內的夏商周三代都屬於複合制國家結構,只是其發展的程度,商代強於夏代,周代又強於商代。在夏代,其複合制國家的特徵主要是由夏王乃“天下共主”來體現的;而到了商代,除了商王取代夏而成為新的“天下共主”外,其複合制國家結構更主要的是由“內服”和“外服”制來構成的;到了周代,周王又取代商而為“天下共主”,其複合制國家結構則透過大規模的分封和分封制而達到了鼎盛

    商王朝的複合制決定了它屬於民族的國家,其民族就是華夏民族,只是它與夏代時的華夏民族一樣,還屬於“自在民族”,而且在民族內部,亦即在複合制王朝國家內,部族間的界線並沒有消除。民族內保留有部族,這是因構成王朝國家的許多屬邦是分屬於不同部族的緣故。維繫商代華夏民族的紐帶,一是這種複合制國家結構,二是自夏而來的、由商所繼承的以禮制、典章為核心的大中原文化。這就是孔子所言,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它們之間只是有所損益而已。商代的複合制王朝國家是此時華夏民族的外殼,也是它的基礎,是維繫民族一體性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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