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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實體店老王

    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一般的交通事故是不會坐牢的,要看誰的過錯多一些,或者誰違規。

    如果自己沒有違規前提,且車、駕駛員的證件齊全,而且是老人違反交通規則在先,那也就是說自己不用負責。別說坐牢的事了,可能連經濟賠償都不用拿。但事故認定是交警隊的事,由他們勘測現場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責任。

    如果交警隊出具的認定證書,將責任劃分為主次、均等、全責,那自己肯定要承擔責任的,一般就是經濟賠償,如果有保險的話,由保險率先賠付。另外,還會根據責任劃分來互相賠償。

    至於會不會坐牢,那就要看過失了,如果自己沒有過失或有一部分過失,比如酒駕、無證、無牌、超載、超長、超重駕駛等,這也是要承擔相關責任的,但不管怎麼劃分一般都不會坐牢。一般酒駕、醉駕、肇事逃逸等,造成他人死亡或財產損失巨大,才有可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說的通俗些,只要自己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那自己就是沒有責任的,老人被撞也只是老人自己違反相關規則造成的,如果交警認定你無責,就不用坐牢,也不用賠償。但如果肇事後逃逸或者其他的情節,這才有可能被判刑、坐牢。

  • 2 # 天山靈知

    必須牢記的處理原則!

    假如開車撞到人,千萬不要慌張,首先記住這些原則:先救人,莫逃逸!

    不管是不是交通事故責任方,只要撞到了人,出於做人道德的底線,都應該馬上下車救人!如果責任不在司機,那你就算是行善事了,如果責任主要在司機身上,那麼主動積極救人,也能很大程度獲得諒解和輕判。

    而逃逸則是最壞,最不划算的做法:撞人之後逃逸,就算是輕傷,也會被判定為交通肇事。按照道交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逃逸的話,不出意外基本會被認定“全責”。既是“肇事”,那後果就比交通事故嚴重多了。

    正確的處理流程打120叫救護車,然後打122報交警,並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如果你害怕被碰瓷,或者破壞證據,那起碼先給傷者打急救電話,讓對方先得到救治。千萬要記得找交警拿到責任認定書!這是雙方後面的事故糾紛最關鍵的材料之一,越早拿到手,雙方心裡也有數些。

    事故現場證據留存

    一定要對車輪、傷者倒地位置多角度多張拍照、錄影記錄,至少拍5張以上的現場照。事故發生之後,傷者和司機可能都會因為事發突然而懵圈兒,再加上路人圍觀等因素,破壞現場,甚至交警還沒來得及趕到事故地點,現場就已經被破壞了。

    這不僅妨礙交警判定責任,更重要的是,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賠付!沒有證據,口說無憑,到後面說不定所有的損失就得司機含淚一口吞了。這也再次說明,發生事故,冷靜處理最重要。

    和傷者溝通時不卑不亢

    如果真的像司機題主說的那樣,自己是正常行駛,卻又撞到老人的話,那麼責任是否在司機身上尚不可知,司機也不必先自己嚇自己。

    然而我們作為社會動物,且不說責任在哪一方身上,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總歸會溝通一下解決方法。

    老人現在昏迷在重症監護室裡,老人的家屬心情焦灼應當予以理解,安慰和關心傷者及其家屬才是當務之急。如果情況允許,司機可以帶些小禮物去探病,態度誠懇有禮貌,不要一開口就是撇清責任方,也不要一開口就談及金錢等敏感話題,讓對方感受到司機的良好態度和解決問題的誠意即可。

    然而,如果老人家屬要求用金錢私了,比如開口就要營養費、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那麼司機就應該拎清兒了,不要隨便答應,不然後面就虧大了。甚至,如果傷者方面一昧訛詐,那麼就不建議司機單獨交涉,該怎麼處理,就按照程式走就是了。

    如果是車主全責,有交強險和三責險,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會給傷者賠付醫藥費,那就不需要車主自己墊付醫藥費等等了;而如果是傷者全責,車主甚至沒有義務賠付醫藥費。該賠不該賠,應當等責任認定書下來再討論,不要因為發生事故就手忙腳亂,亂了事情處理的順序。

    汽車論壇上也有這種說法——“三不一沒有”,也就是說:不墊付,不探病,不調解,沒有錢。這個原則在法律上沒有錯,雖然不近人情,但的確是最省事的辦法,因為很多情況下,事故雙方很難達到一個滿意的口頭協議結果。如果司機想要跟進案件,跟保險公司的負責人聯絡就好,保險公司會替你跟進,替你處理。

    總而言之,可以溝通,但是司機、或者傷者,都不應該隨意許諾,完成協議。如果還沒有走到打官司那條路,那麼司機做決策之前,跟保險公司、交警一定要諮詢清楚,可以做出哪些讓步,可以承諾哪些解決的方案,切莫自己胡亂開口答應對方。

    打官司也莫慌,用證據說話心胸坦蕩

    司機可能會想,鬧到打官司上面來了,以後還能不能開車了?莫慌,車還是可以開的,只不過在此期間,行駛證處於被扣押的狀態,等到法院判決書下來以後,可以去找交警拿回行駛證。

    這時候,前面的證據就都派上用場了。其實司機心裡大約也有數,責任究竟在不在自己身上,只要心裡磊落,就不怕傷者家屬威脅去打官司。

    如果司機也有責任,那也沒有辦法,法律認定你該付出什麼代價就是什麼代價,用錢私了看似一時解決了,實則後患無窮。要到坐牢的地步一般都是情節比較惡劣的了,因為不清楚題主的具體情況,就不隨意解答這個問題。但是題主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條例來分析自己的情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結語

    交通事故發生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如果自己不幸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定要記住這樣的原則:保持冷靜,救人要緊,按程式走,莫亂給錢。記住了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看過,烽火戲諸侯《劍來》的讀者對《劍來》這本書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