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平抑豬肉價格,鼓勵養豬,有的地方允許在基本農田建豬場。由於疫情影響和複雜的糧食形勢,糧食安全被提上議程,保護耕地更顯重要,怎樣才能既保護了基本農田,又發展了養豬業?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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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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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嶺山川
耕地紅線是不能碰的,否則就失去了設定紅線的意義了。河南南陽一大型養豬集團佔用農田上萬畝經村民舉報被省政府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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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家小豬
地有好壞之分,在貧瘠的土地上個人感覺還是搞養殖較好。
畢竟有的地糧食產量很低,還不如干點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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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鄉野小吏話三農
鼓勵養豬和保護耕地,並不矛盾。
首先,18億畝耕地的紅線必須守住。耕地安全關係到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什麼時候都不允許放鬆。一些地方未經審批、未履行佔補平衡手續就允許在基本農田養豬,這是嚴重違反規定的。
其次,這些土地可以用來養豬。發展養豬業,在土地規劃中,不在基本農田之列的這些土地可以建設養豬場。
規劃中的設施農用地,不用任何手續可以直接建設;
不在基本農田的一般農田,經過縣一級國土部門審批備案後就可以建設;
林地、園地等,經過國土部門審批,履行佔補平衡手續(繳納育林基金)後可以建設。
發展養豬業、平抑豬肉價格是好事,但是不能顧了這頭丟了那頭。既要吃豬肉,更要吃糧食。守住耕地紅線,大力挖掘非基本農田的潛力,同樣可以滿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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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夢202530944
怎麼不到北大荒去建,牧原集團不光在南陽建養豬場,在駐馬店也佔用了幾萬畝基本農田建養豬場,現在還正在建,國家怎麼不一起嚴查一下。
沒有國務院批准,使用永久性基本農田建豬場,就是觸及了土地管理的“紅線”。
2020年1月1日始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對基本農田作出了最為嚴格的保護,修改了原《土地管理法》佔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需要經過國務院批准,5畝以下的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規定。2020年後,無論佔用多少基本農田,均需要報國務院批准。
我們應當注意到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的實施時間,即,2020年1月1日後,鼓勵養豬可能2019就開始,徵用集體土地可能是合法行為。筆者認為,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公佈後,為了規避法律,突擊審批至少是不當行為。
還需要注意的是,鼓勵養豬,基本農田建豬場,如果沒有徵地拆遷,將農業用地轉用為國有土地,鼓勵養豬也應當是鼓勵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養豬,而不是鼓勵外來資本。
各地政府不要再次念歪了經,侵佔農村村民的利益。作者認為,集體經濟組織可能缺少資金投入,但應當讓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讓農民享受可能的“肉價提升”的利益。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