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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縣城小居珍珍

    那要看你們的以前感情基礎如何?有些時候不是男人放不下,就是女人放不下,如果有一方還有回頭之意,只請求另一方能夠原諒!自己感情的事,旁人插不上話!自己內心的感受,只有自己知道!

  • 2 # 瑩雪滌心

    不能一概而論……有句話“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多少人因為年少時的個性太強,往往並不是原則性矛盾而分手,那麼可以考慮複合,就像《後來的我們》裡的男女主人公,後來相遇也是很虐心的感受讓人不禁扼腕嘆息……但如果因為家暴、劈腿、金錢、三觀等原則性矛盾分手,那不建議複合,畢竟父母生你一次不是讓你遭罪的。

  • 3 # 青石影探

    這個情況應該有多種

    首先,你是否有現任,有孩子。他是否也有這種情況。另外,當初的你們是怎麼走向破裂的,這些問題都不明確!

    但是有一點。如果都沒有合適的現在,彼此還有之前的感情,情愫,可以考慮一下複合的,畢竟曾經是互相欣賞愛慕的。有時候破鏡重圓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 4 # 實灬諾

    這個問題需要分清楚幾個情況。

    第一,你是否有現任。如果你已經有了現任,並且你們感情很好,那麼我認為不應該拋棄現任和前任重歸於好,這是自私和不負責任的。人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這樣的情況個人建議:拒絕。另外一種,你單身。這樣的情況,需要延伸到下邊的分析。

    第二,你們為何分開。是情感問題,理念問題,家庭問題還是其他因素?無論什麼原因,你要有個準則,也就是底線。如果前任是觸犯了這條底線,個人建議直接拒絕。如果是其他原因,你可以考慮重新接受。

    第三,前任回來找你,可能他/她之前的確做錯了什麼,他/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想要彌補。也可能是你做錯了,但是他/她太在乎你,可以原諒你的錯誤,只想和你在一起。後邊這種情況,也要審視自己,遇到這樣一個愛自己的人,要懂得珍惜,改正自己的不足,好好愛他/她。

    人無完人,人生在世難免犯錯,知錯就改善莫大焉。只要不是原則性的錯誤,給對方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愛情是個很奇妙的情感,命中註定也好,緣分使然也罷,如果遇到那個對的人,請不要輕易放手。

  • 5 # 肖蘭彤

    如果你的前任找你複合你會是拒絕還是會考慮?

    在我還沒有現任的話,會考慮的,有現任的話,就安慰對方一下。如果雙方都沒現任,代表著彼此心裡還愛著對方,不管為啥事分手的,都應該給對方與自己一次機會。

    愛本無對錯,有些分手離開多本是衝動誤會造成的。真心相愛的人,經過分離的沉澱,會使你清醒,讓你感悟到失去的痛苦,往往人都是等失去了,才感覺到對方的情意,才知道珍惜,才知道自己有多麼的愛對方!為什麼人間都說,“世上沒有後悔藥”“千金難買相思情”“金線買不回昨天”!這些名言都證明了珍惜的重要。月老賜你第二次機緣,再不珍惜真的會遺憾終身的!

    愛情在彼此的心裡,無影無蹤,只有靈感才能感受到。用心用靈魂去享受愛的甜密,我認為甜言蜜語不是真愛。無聲無語的眼神,無微不至的關心牽掛才是真愛。(眼晴是靈魂的視窗)真正的愛情無需轟轟烈烈,只求平平淡淡,長長久久!人間最美的3個字,不是“我愛你,也不是我想你,更不是我寵你”。我一直都認為是,“我陪你”今天陪你,明天陪你…直至到生命的…“我陪你”走完最後一程!這就是至愛至情!【你等我,我陪你】

  • 6 # 一個愛笑的女生

    這個的話主要看你和你的前任如果分開的,如果是因為出軌等原則性的問題,我建議還是拒絕比較好,不然下次他可能還會傷害你一次;如果是其他不是很大的問題,還有最重要的一點看你現在對他的感情如果,不過看你提出這個問題,肯定是對他還是有感情的,這種情況的話,建議你還是考慮一下吧,畢竟兩個人相遇不容易,能相愛更不容易啦!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加油喲

  • 7 # 我阿拉丁神燈

    先考慮一下吧,畢竟當初分開就說明我們之間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所謂破鏡重圓,就算是圓了但是鏡子也恢復不到原來的樣子,所以呢需要考慮清楚對方適不適合和你生活

  • 8 # 可樂西柚

    我認為這個要看情況,如果雙方都還是很相愛之前出現的問題可以解決的話那可以考慮。但是如果雙方問題依舊沒解決,還是建議不要複合的好,不要再浪費彼此時間。

  • 9 # Audrey鑫鑫相汐

    要看我們當初分開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是觸及我的底線的或者價值觀、家庭實在不合適的。我覺得就沒必要了!但如果因為誤會,或者一些小事情,我覺得可以重頭來過,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都需要磨合期,互相包容!

  • 10 # K與非

    如果你的前任找你複合,你會拒絕還是會考慮?

    首先要看彼此現在有沒有現任,如果你現在有現任,前任找你複合,無論過去你和前任怎麼的好與壞都應該毫不猶豫地拒絕,這是對三個人都是負責人的,也是成熟的選擇。

    如果雙方都沒有現任,那就看你對前任現在的感覺,如果兩個人曾經是因為一些小小的幼稚的彆扭而分開,比如讀書時期的愛情,那現在還對對方有意思的話那就選擇在一起。

    因為愛情真的錯過了那就是一輩子了,不要等往後再回想起來的時候會後悔當初沒有選擇,也不要在幻想你們之間的種種。

  • 11 #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如果你的前任找你複合你會是拒絕還是會考慮?

    這個問題要看幾個方面:當初分手的原因是什麼,自己有沒有現任,內心對前任的重視程度。

    如果當初分手時是男人的劈腿,腳踏兩隻船之類,這個樣的前男友還是哪裡涼快哪裡待著去吧!因為每個成年人都應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與懲罰。

    如果當初分手,是因為某些誤會造成的衝動賭氣分手,這個可以考慮一下。很多情侶因為年輕氣盛,常常因為一些很小的事情爭吵分手。

    如果已經有了現任男友,而且感情穩定,就不用再考慮前男友,給他吃回頭草的機會了,因為是他自己成功淘汰掉了自己,珍惜現在的身邊人吧!

  • 12 # 濼溘

    首先這個問題得分情況,我作為女生從我自己的角度來看,原則性問題我個人肯定不會答應,出軌、家暴這些都只有0次和無數次,我肯定不會答應,我沒有聖母心。

    說說原則性之外的情況吧,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遇到的人不一樣,分手的原因也不盡相同,所以一句話回答感覺有些不太合適。

    其實感情是最不能說清楚的事了,別的事情或許可以直接用要或不要決定,但是感情卻需要考慮的很多。當然,你如果不喜歡這個人,那麼自然不用複合,難就在於你對對方還有情,倘若你答應了,但是你們上次分手的原因還是問題嗎?

    比如出軌的原因,我個人肯定不會接受。

    比如家庭的原因,你自己要接受他,那麼你就要考慮到家庭原因還是存在的,這個問題不解決你們還是會有下一次的分手。

    比如生活小摩擦的原因,生活最終都會歸於平淡的,兩個人都會彼此磨合和融入的,所以有問題很正常,這需要兩個人都要向更好的方向轉變的決心和行動,變得更好不是件好事嗎。

    原因太多,其實歸根結底,還是這份感情有挽回的必要嗎?你們上次分手的原因還存在嗎,存在的話該怎麼解決呢?

    遇到彼此喜歡的人不容易,但是也希望每個人都能擦亮眼睛,希望那個人是對的人。

  • 13 # 樂贏66

    前任求複合,我會從兩個方面考慮,要不要接受。

    第一,對ta還有沒有感情?如果沒有,就拒絕,不用進入第二個考慮程式。

    第二,曾經造成分手的原因還存不存在?

    如果不存在,又還有感情,可以嘗試複合。

    如果造成分手的原因還存在,那麼有沒有改變或修復的可能?如果有,大家也願意去努力,那麼可以嘗試複合。如果沒有,就不要再為難自己了。

    最後,雙方都應該認識到:分手不是單方面的原因,如果能夠複合,兩個人要把之前的矛盾先解決掉。對未來的交往和相處模式做適當的調整。

    從來相愛容易,相處難,只有互相磨合,彼此包容,懂得退讓,愛情才能圓滿。

  • 14 # 素染

    這個問題,還是要分情況來看待。

    一、如果你們都愛著對方,當時的分手只是氣話,我建議你們複合!因為兩個人走在一起不容易,我們應該要珍惜彼此,珍惜這段感情。

    其實呢,我們在生活免不了都會衝動,重口氣說些傷對方的話,甚至是說分手或離婚,有些人,錯過了,就可能會真的錯過……

    在兩人吵架時,我們或許可以先強迫自己冷靜(這個可能很多人說做不到),或者先逃離吵架現場,等過幾分鐘後,兩個人都冷靜下來後,在處理爭吵這個事情,到那時或許就不會因為衝動,發生讓彼此後悔的事情。

    二、如果你有了現任(或者前任是被另一個人傷過後,再來找你複合),那麼還是不要去想複合這個事情了。

  • 15 # 山高水長小虎哥

    考慮四個問題以決定何去何從。

    一,你有現任女朋友嗎?

    二,她是真誠的嗎?

    三,你心裡確定愛她嗎?

    逐一來略說一二,你若現在有女朋友,你要對人家認真負責,對前女友坦誠相告,好言勸慰,鼓勵她另路前行。

    若你正好尚無現任女友,Ok,考慮第二個問題,她是真誠的嗎?是遇挫後的權宜云之計,還是比較之後認定你了?這個簡單了,不用糾結,好決策。

    最後你真愛她嗎?這個懸。你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也愛得不堅決,因為機會又來了,你不是喜出望外,而是猶豫與糾結。

    呵呵,學會珍惜!相信你已經有答案了。

  • 16 # 隨心蓮子

    分手的理由有很多種,但既然選擇分手,那就安靜地退出彼此的世界,不求祝福,但別打擾。既然選擇了分手,那當時一定或多或少有了矛盾,如果只是簡單地吵吵嘴,那和好複合無所謂,而如今面對已經分手幾年的前任,再來請求複合,我覺得大可不必這樣。

    那些分手若干年後的昔日情侶,再來請求複合,要麼是沒有找到比前任更加稱心如意的另一半,要不就是太自以為是,根本沒有真正愛過對方。

  • 17 # 靜姐創業記

    看情況吧!如果心裡還放不下,可能會考慮。如果對方的表現已經不再是從前那個人,也就沒有考慮的必要。

    所謂快刀斬亂麻,有些關係只能遠遠觀看,不打擾是最好的方式。當然,如果彼此相愛,都還單著,那也不妨給彼此一個機會。畢竟從新去了解一個人,需要花時間。

  • 18 # 吃狗糧的熊貓喵

    如果你的前任找你複合,你會是拒絕還是會考慮?

    這個是不可能的。

    我的前任都死了,直接拉黑不聯絡,所以這個題對我來說是不存在的。

    從回答問題的角度考慮就是看具體情況了。

    如果當初是客觀原因不能在一起,現在客觀原因不存在了,可以考慮。

    如果是自身性格原因分手就不要複合的,複合了還會分看,分分合合的很好玩嗎?還是實在找不到人了?

    該翻篇翻篇,該放手放手,該幹嘛幹嘛去得了。別糾纏牽扯,沒完沒了的。人要向前看。

  • 19 # 俊清妹子的快樂生活

    記得有人說過一句話:“無論你遇見誰,她都是你生命該出現的人,絕非偶然,她一定會教會你一些什麼。”所以我也相信:“無論我走到哪裡,那都是我該去的地方,經歷一些我該經歷的事,遇見我該遇見的人”,所以沒必要重新認識,緣份天註定。

    前任難忘,往往只是因為足夠合適的新人還沒出現罷了。可是啊,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不是所有疼的時候都能放聲大哭,不是拉拉勾牽牽手就以為可以一輩子了。

    如果和一個不夠愛的人將就著在一起,浪費的是自己的時間,其實你可以慢慢適應分手之後的失落感和孤獨感,變得獨身而優秀,才會更早遇到志同道合的另一半。

    你遲早會明白,比起不顧後果地把兩個人的命運綁在一起,選擇放手,讓彼此都在各自的生活裡閃閃發光,才是對兩個人都更好的決定。本來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人有義務永遠陪著誰,很多事,過了的,就算了吧。更重要的是,我們都應該學會,一個人的時候也能好好生活。

  • 20 # 拾散

    首先,你要想明白,你們當初分手的原因是什麼?

    第一、第三者,前男友或者前女友,又或者是對方的異性“兄弟”。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那麼我認為你要慎重考慮。因為假如你們在一起了,這些情況依然存在,那麼你們的複合就是毫無意義的,這些感情的威脅依然存在,那麼你認為複合了這些就會被忽視嗎?

    第二、你要想清楚,你還喜歡對方嗎?經過一段時間的分開和冷靜,你要明白,你是還喜歡對方,還是因為分手所引起的不甘心。不甘心對方不夠愛你,不甘心你對這段感情付出的時間。如果是不甘心,我認為你們在一起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也許只是浪費更多的時間而已。

    其次,你要想清楚,你是否真的準備好與對方複合了。

    一段感情裡,最忌諱的就是拿過去的東西束縛現在的自己。如果對方過去給了你傷害,你是否能真正放下這些,把對方當作一個全新的物件來看待,過多的念念不忘只能讓自己更加痛苦。

    最後,當你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你的心裡其實已經更偏向“複合”這個選項了。不然,你連考慮的餘地都不會有,這個時候,你只要多考慮前兩個方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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