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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貢品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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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侃詩大高哥
你好!有幸回答,個人意見,供參考!
問題一,“小留學生”的監護人是否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我查閱了相關規定,《義務教育法》雖然規定適齡兒童應該接受義務教育,但並沒有具體規定在哪裡接受,可以在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甚至可以在家。也就是說,從現有法律來看,送孩子出國留學只是一種選擇,並沒有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問題二,誰應當對此問題進行處理,為什麼沒有進行處理?
我覺得應該由教育主管部門對此問題進行處理,因為歸根結底,這還是一個教育問題,但是為什麼沒有進行處理呢?主要是因為目前的法律法規對此問題沒有明確的限制和禁止,也就是說法律對於處理這樣的新生事物還不夠完善,而法律的完善一般具有滯後性,所以目前還沒有處理。
最後是我對於“小留學生”的一些個人看法,從教育的角度講也行這些“小留學生”可以接受與國內不一樣的教育,或者是很多人認為的更好的教育,但是“小留學生”在如此的年紀出國學習,樹立的世界觀和價值觀會與國內完全不一樣,更不要談什麼愛國主義了,而且從小寄居異國的“小留學生”,可能對於心理發育也有著很大的影響,有人說這樣更加獨立,但是屬於管教更加容易誤入歧途,而缺乏父母親人的陪伴,往往又會造成心靈的空虛,甚至抑鬱,而透過這次新冠疫情,我們更加意識到也許在國內在家長身邊孩子才是幸福的,所以奉勸某些家長,小孩子出國要深思熟慮,謹慎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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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鄭州吃貨白天才
我想談幾點。1,人都是自私的,誰都想讓自己的孩子過的好一點這個沒有錯。2,義務教育法規定還孩子必須受教育並沒有規定在哪裡教育。這說明法律需要進一步健全。3,蘿蔔不能兩頭切,有很多人都是外國國籍。還要跑回來添亂傷害別人都不應該了吧?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不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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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明厚
凡是不想接受中國基礎教育的,覺得外國的教育比中國好,建議它們全家移居國外,享受高福利、條件好、環境好,不要在中國生活掙錢,培養認賊作父,忘根刨祖的叛逆之徒,爬到外國去掙錢,養你的逆徒,算你真本事,人格有志,不必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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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詩和遠方我在路上
如果是父母在海外務工,孩子陪伴在身邊一起生活,這對於孩子的成長是最善的選擇。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但並沒有規定必須在本國接受義務教育。在日本有很多來自帶著孩子旅日的巴西,菲律賓、緬甸等國勞工,他們的孩子也是可以在日本的公立學校進行義務教育,學校以及當地教育委員會也會為海外兒童提供日語方面的特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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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世界史圖鑑
其實出國留學並不違反義務教育法,之所以網友們認為違反的教育法受到制裁能完全是自己的一種想象,中國的義務教育法確實規定了適齡兒童應當接受相應的基礎教育,但是並沒有強調在哪教育在公立還是私立在國內還是國外?
確切地說,政府頒佈的義務教育法,只是要求各地適齡兒童應當或者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但是有能力的家庭進行精英化的教育,去接觸國外的技術教育,國家不反對,甚至相應的手續各級部門也照常辦理,如果國家不承認,或者是不支援的話那麼出國的小留學生,顯然不可能大搖大擺的,在近20年的時間裡有數十萬的人透過這種方式接受外國的精英教育,
而且義務教育法雖然是一項法律,但是更多的是一種保障性法律,而非懲治性法律,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必要的接受教育權利的法律,既沒有強制性,也沒有懲治措施,我說的這個強制性,並不是說你可以不接受義務教育,這一點必須接受。你必須要接受義務教育,但是你要是選擇不接受義務教育,而選擇更優質的國外或者是國內教育,其實也可以。
另外一些不重教育的地區,連自己的兒子九年義務教育都不想要讓孩子讀書的人,地方和學校也無非是多次敦促而已,僅保證的是基礎教育的普及,而非強制,而這些出國的小留學生他們的父母並不是為了逃避孩子們的基礎教育,而是想給孩子們更加精英化的教育,所以本質上並沒有違反義務教育法的初衷,只不過他們認為義務教育法所帶給他們孩子的一種成長,並不如精英教育更有質量,同時還有其它的利益訴求,比如說移民。
所以這些家長即便違法,國家也沒有任何相應的法律進行制裁,或者是限制,畢竟在每一個人的學習生涯當中,義務教育法僅僅是一項底限的保證,至於誰想要追求更高的質量的教育?義務教育法根本管不到
此次疫情爆發,一些在國外上學的“小留學生”的安危不僅揪著父母的心,同樣也揪著國人的心!
經外交部多方協調,4月6日,美國“小留學生”包機行動開始。4月12日下午,在外交部協調下,180名中國留學生搭乘東航MU590航班從美國舊金山抵達上海浦東機場。這批留學生絕大多數人年齡在12-16歲之間。
據資料顯示:2018年中國在美的K-12(從幼兒園到12年級,也就是18歲以下)學生人數為42122人。這些“小留學生”之所以到美國讀書(不應當稱為留學)目的非常明顯,就是取得綠卡,成為美國人!
成為美國人是個人的選擇和權力,但是,作為監護人,是否有權讓自己未成年人的孩子成為“小留學生”?答案是:沒有!請看《義務教育法》規定:
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問題一:“小留學生”的監護人是否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問題二:誰應當對此問題進行處理?為什麼沒有處理?
回覆列表
感謝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最近關於中國學生出國留學的問題特別熱,我自己也是非常關心這個問題。實際上這些有一定基礎的家長把自己的小孩送到國外去留學,我多少還可以理解的,但是近些年中國的情況發生比較大的改變,那就是中國變的強大了,如今再把還沒有完成業務教育的小孩送到國外去上學,是很不負責任的!
這些監護人是把自己的年輕時候上學的想法強加到自己孩子身上!無非是覺得中國的教育太苦,競爭太大,教育出來的小孩沒有創造力。對於這些關點,我個人是反對的!學生的創造力是需要社會環境來培養的,
我們中國曾經因為物資短缺,發展生產能力才是第一要務,當然今我們己經什麼都不缺了,所以可以看到是從2010年中國的各種創新創業層出不窮,中國一年申請的專利比美日韓加起來還多,中國教育最大的問題在大學,中國的小學中學是世界上最優秀的,但是中國大學的教育體制只重教不重研,造成中國大學畢業生淌有創造力,也沒有社會生存能力!
在中國的大學生中有近9成的學生,在校期間的費用是由父母支付的,他們在校的課餘時間都在上網談戀愛打遊戲,彷彿進了大學就是這了混個大學本科畢業證!
因為這個問題可以這樣說,大學前的教育把小孩送到國外,相關於沒有完成國民教育,徵對這個問題應當立法,教育部應當重視,如可以成產中國教育基金,將九年義務教育改稱國民義務教育,這樣以後也可以在有條件的時候方便向港澳臺地區推廣,對因監護人責任造成學齡學生沒有完成的,可以按照未完成的學期罰繳國民教育金,晚一年就罰一年!